创业担保新措 合伙经营最高贷款300万元

  中评社北京5月7日电/据大公报报导,针对深圳的实际情况,《细则》新增了国际人才职称评价、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和社保跨境服务保障等内容。要求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重大产学研合作平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特殊评审。建立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白名单”制度,获得“白名单”中证书并在前海就业的港澳等境外专业人才,通过职业技能比照认定后直接为前海合作区内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

  同时,鼓励港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与内地院校、企业、机构合作建立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和实训基地。支持港澳地区成熟的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机构申请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前海合作区内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评价服务。完善社会保险服务跨境协作机制,实施高频社会保险业务线上线下“跨境办”,充分保障粤港澳居民享受无差别社保服务。

  《细则》归纳了港澳青年可享受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创业方面,明确港澳青年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社保补贴等。其中,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方面,深圳额度高于广东省。个人最高不超过60万元,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人最高6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广东省规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