仉桂美:民进党操作“两国论”增加台海风险

前“监察委员”仉桂美。(中评社 杨腾凯摄)

  中评社台北1月12日电(记者 杨腾凯)台“内政部”以“国籍法”制约陆配参政,并停止“大陆人民等同‘我国国民’”之解释。前“监察委员”、开南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向中评社表示,这有指涉大陆是另一个国家的问题,与“中华民国宪法”抵触。台湾做这样的挑战会牵引大陆的动作,增加不可测的风险。

  仉桂美表示,民进党必须知道,台湾方面有《国安法》,大陆方面也有相关法规,台湾这边在修法,大陆也同时在修法,很多事情都是相对应的,两岸很多事情都是相互牵动的,台湾这边作出挑战,大陆那边当然也会挑战,不是只有台湾有发牌权,发牌权大家都有,继续这样下去,受害的就是两岸人民的正常交流。

  仉桂美表示,如果一定要搞到剑拔弩张,将来会增加很多不可测风险,台湾防卫预算有在增加,这些动作的目的是什么?台湾有本事开战吗?

  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为大陆配偶,台“内政部”去年12月以其“未依国籍法放弃其他国籍”为由,解除其议员职务。同时“内政部”也称全台有5位陆配里长,均将依“国籍法”检视其公职资格。“内政部”更宣告,“行政院”2023年5月24日函文已指出,中国大陆人民与“中华民国国民”明显有别,按“宪法”、“国籍法”等规定,过去认为大陆人民已具有等同“我国国民”之解释,自即日起停止适用或不再援用。

  仉桂美为政治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任“中选会委员”、“监察委员”,也曾代表新党参选“立法委员”、“国大代表”,现为开南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专长包括《宪法》、行政法、地方政府与自治、人事行政、组织理论与行为等。   仉桂美表示,大陆人民的事务归陆委会管辖,从来都不在“外交部”职掌当中,“外交部”掌管外籍人士事务,如果大陆人士属于外国人,那就归“外交部”管辖即可,为什么还要特地成立陆委会?最主要的关键是,《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规定,大陆地区人民事务之处理另以法律定之,依据《宪法》授权才有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既然两岸条例来自《宪法》授权,属于特别法,位阶自然更高,其他法令如《国籍法》都是一般法,特别法当然要优先适用。

  仉桂美指出,《宪法增修条文》的前言明订,是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来自《宪法》直接授权另订的法律条文并不多,在两岸条例之下,称呼台湾为“台湾地区”,大陆则为“大陆地区”,这是“一个国家”的概念,所以才分成两个地区,主权只有一个,如果是两个国家,就应该会有两个主权,所以两岸是两区,与两国概念不同,国家统一是《宪法增修条文》的目标,进而才会授权设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仉桂美表示,民进党目前在“立法院”席次不到一半,要透过“修宪”寻求“台湾独立”根本做不到,而现在“内政部”用《国籍法》来处理,要求陆配议员放弃大陆的“国籍”,当然有指涉大陆是另一个国家的问题,可是要处理大陆人士的事务,不应该适用普通法《国籍法》,而是特别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因为我们并没有承认对岸是国家,如果承认了,就和我们的《宪法》抵触。

  仉桂美表示,民进党有一个非常矛盾的迷思,他们试图透过法律来处理政治问题,用法律来处理两岸事务,却忽略了《宪法》是所有法律当中最上位的,民进党陷入逻辑上的矛盾。假设将来有人为了被民进党政府要求放弃大陆国籍的问题提告,我们必须要问,一般的司法能够受理吗?因为这是政治问题,更不用说《宪法》本就有明确规定。

  仉桂美指出,就因为是政治问题才会入宪,《宪法》代表宪政,《宪法》位阶比一般法律还要高,纳入《宪法》的议题都是宪政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宪法》象征最高意志,法律只是执行的公器,民进党把这些问题都搞混了,如果要用《国籍法》处理陆配在台事务的问题,就与我们的《宪法》精神完全扞格,《宪法》未将两岸定为两国。

前“监察委员”仉桂美。(中评社 杨腾凯摄)

  中评社台北1月12日电(记者 杨腾凯)台“内政部”以“国籍法”制约陆配参政,并停止“大陆人民等同‘我国国民’”之解释。前“监察委员”、开南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向中评社表示,这有指涉大陆是另一个国家的问题,与“中华民国宪法”抵触。台湾做这样的挑战会牵引大陆的动作,增加不可测的风险。

  仉桂美表示,民进党必须知道,台湾方面有《国安法》,大陆方面也有相关法规,台湾这边在修法,大陆也同时在修法,很多事情都是相对应的,两岸很多事情都是相互牵动的,台湾这边作出挑战,大陆那边当然也会挑战,不是只有台湾有发牌权,发牌权大家都有,继续这样下去,受害的就是两岸人民的正常交流。

  仉桂美表示,如果一定要搞到剑拔弩张,将来会增加很多不可测风险,台湾防卫预算有在增加,这些动作的目的是什么?台湾有本事开战吗?

  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为大陆配偶,台“内政部”去年12月以其“未依国籍法放弃其他国籍”为由,解除其议员职务。同时“内政部”也称全台有5位陆配里长,均将依“国籍法”检视其公职资格。“内政部”更宣告,“行政院”2023年5月24日函文已指出,中国大陆人民与“中华民国国民”明显有别,按“宪法”、“国籍法”等规定,过去认为大陆人民已具有等同“我国国民”之解释,自即日起停止适用或不再援用。

  仉桂美为政治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任“中选会委员”、“监察委员”,也曾代表新党参选“立法委员”、“国大代表”,现为开南大学法律系兼任副教授,专长包括《宪法》、行政法、地方政府与自治、人事行政、组织理论与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