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欣:赖17条绑架台湾“抗中拒统”

  中评社台北3月26日电(作者 纪欣)3月13日,赖清德选在大陆《反分裂国家法》立法20周年的前夕,提出17项“国安”措施,其中包括恢复军事法院审判,他也首度称“中国是《反渗透法》所定义的境外敌对势力”,引起台湾内外一片哗然。

  赖此举显然有多重目的:(一)为大罢免保驾护航,希望能罢掉几个被污蔑成“中共同路人”的蓝委,让民进党“全面执政”;(二)绑架台湾“抗中拒统”,使“事实独立”在台湾定为一尊,扫除自己及民进党的选举障碍;(三)想抢在“习川会”之前,展现台湾认真看待自我防卫,以获取特朗普政府的更大支持。

  赖17条被大陆痛斥“玩火者必自焚”,国台办主任宋涛也在14日的“《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直指,该法清晰画出“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法律红线”。尽管美国国务院对此立即回应:“美国反对片面、强制或胁迫改变台湾地位的行为”、“美国仍然致力维持吓阻侵略行动的能力”,但美国媒体及智库近日大肆报导,解放军“围岛锁台已有充分准备”、“短期内就能对台湾进行隔离或封锁”。报纸网站上的斗大标题让人看得胆战心惊,也不免质疑难道赖当局把“国防”预算提高至GDP的3%,就能“抗中保台”吗?更何况,特朗普的交易式外交风格,令人担心台湾成为美中贸易协议的谈判筹码。

  自2005年4月29日,国民党主席连战与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北京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2008年两岸全面双向三通后,两岸开展了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据官方统计,2019年台湾居民来往大陆者高达1227.8万人次,赴大陆就学、就业、创业者更是前仆后继、络绎不绝,目前在台湾的陆配仍有30多万人,“赖政府”近来禁止两岸学校交流合作,驱逐合法居留的陆配出境,赴陆旅游者也要采登录制,岂不严重危及人民的人身自由权、工作权及婚姻权?

  《反分裂国家法》确实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所制定,该法第8条也规定,在三种状况下,“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其中包括“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但是,该法第1条即明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亦为立法目的,第5条更明定:“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而台湾虽历经七次“修宪”,但《“宪法”》第四条的“固有之疆域”,以及“宪法”增修条文的前言:“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始终未变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依然界定两岸为“一国两区”。就此而言,在台湾反“台独”、反分裂,主张“两岸和平统一”者,不仅是遵宪守法之人,还是一批不甘被赖清德绑架,真心维护台海和平、爱台湾的勇士!

  (作者纪欣,《观察》杂志发行人兼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