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伟建:澳门三大阶段中心任务基本完成
中评社香港12月13日电(记者卢哲)以“澳门回归25周年: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思想者论坛近期在澳门举行。澳门学者同盟会长、前澳大法学院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骆伟建表示,回顾“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践,可以从历史的纵向角度做一个评估。澳门实际上大概经历了三个“一国两制”的实践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中心任务,这些中心任务经过实践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骆伟建主要是围绕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以来“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践做了回顾和展望。骆伟建表示,首先,回顾“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践,可以从历史的纵向的角度做一个评估。从邓小平在1982年提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之后,实际上澳门大概经历了三个“一国两制”的实践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中心任务。这些中心任务经过实践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第一,“一国两制”实践的第一个阶段,它中心任务就是要确保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保证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围绕这一个中心任务,做了几件非常有影响的工作。第一件工作是制定瞭解决港澳问题、包括澳门问题的12条的基本方针政策,而这个方针政策是将邓小平先生“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具体化。第二件工作是制定了《基本法》,也就是把构想和政策变成了法律,用法律的方式去保障“一国两制”的实施。第三件工作是在《基本法》制定之后,如何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将原有的澳门的制度法律与《基本法》衔接,从而能够实现平稳过渡、顺利交接。在这个过程中,又抓住了当时澳门社会的三个重大问题,一个就是法律本地化。第二是公务员的本地化。第三是把中文变成法定化的语言,中文有正式效力。
骆伟建说,第一个阶段,从构想到方针、政策,到《基本法》,再到与《基本法》相衔接,几件工作做完以后才有了1999年12月20号顺利的政权交接和特区政府的成立,真正实现了平稳过渡。这样一个过程,无论澳门居民,还是国际社会,都是充分肯定的。这也说明,“一国两制”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完全行得通的。
骆伟建认为,到目前为止,澳门特区实现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民生也在经济发展的时候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因此,第二阶段也是基本成功的。
第三,“一国两制”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深入并进入新的一个阶段。骆伟建认为,在澳门回归之后已经实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的基础上,澳门应该进一步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澳门必须要在融入国家的过程中间,一方面得到国家后盾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必须为国家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供服务。只有这样“一国两制”才能够既符合国家的利益,又符合特别行政区的利益。骆伟建认为,这个阶段目前已经在进行中,但是从初步的势头来讲,也是比较好的。
骆伟建表示,从回顾的角度讲,这三个阶段的任务基本上都能够得到落实。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一国两制”在澳门是得到成功的实践,而这个实践应该是有客观的数据支撑的,并不是主观的判断。
骆伟建说,未来澳门如果在这三个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从制度机制上形成一些规定,相信澳门可能将来发展的更好。
本次论坛由中评智库基金会、澳门文化界联合总会主办,邀请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庞川,澳门科技大学社会和文化研究所长林广志,澳门学者同盟会长、前澳大法学院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骆伟建,澳门大学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蒋朝阳,澳门理工大学《世界博彩与旅游研究》主编、亚太博彩研究学会会长曾忠禄,澳门文化界联合总会理事长李自松与会。论坛由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澳门文化界联合总会会长吴志良和中评智库基金会副秘书长、中国评论通讯社副社长王平主持,与会专家学者共同围绕澳门回归25周年在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发展成就与未来展望等议题展开探讨。
中评社香港12月13日电(记者卢哲)以“澳门回归25周年: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思想者论坛近期在澳门举行。澳门学者同盟会长、前澳大法学院宪法与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骆伟建表示,回顾“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践,可以从历史的纵向角度做一个评估。澳门实际上大概经历了三个“一国两制”的实践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中心任务,这些中心任务经过实践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骆伟建主要是围绕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5周年以来“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实践做了回顾和展望。骆伟建表示,首先,回顾“一国两制”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践,可以从历史的纵向的角度做一个评估。从邓小平在1982年提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之后,实际上澳门大概经历了三个“一国两制”的实践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中心任务。这些中心任务经过实践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第一,“一国两制”实践的第一个阶段,它中心任务就是要确保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保证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围绕这一个中心任务,做了几件非常有影响的工作。第一件工作是制定瞭解决港澳问题、包括澳门问题的12条的基本方针政策,而这个方针政策是将邓小平先生“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具体化。第二件工作是制定了《基本法》,也就是把构想和政策变成了法律,用法律的方式去保障“一国两制”的实施。第三件工作是在《基本法》制定之后,如何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将原有的澳门的制度法律与《基本法》衔接,从而能够实现平稳过渡、顺利交接。在这个过程中,又抓住了当时澳门社会的三个重大问题,一个就是法律本地化。第二是公务员的本地化。第三是把中文变成法定化的语言,中文有正式效力。
骆伟建说,第一个阶段,从构想到方针、政策,到《基本法》,再到与《基本法》相衔接,几件工作做完以后才有了1999年12月20号顺利的政权交接和特区政府的成立,真正实现了平稳过渡。这样一个过程,无论澳门居民,还是国际社会,都是充分肯定的。这也说明,“一国两制”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完全行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