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党团:绿剥夺陆配参政权遂行“两国论”
中评社台北1月2日电(记者 杨腾凯)中国国民党籍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为大陆籍配偶,台“内政部”去年12月史未放弃对岸“国籍”为由,解除史雪燕过去的议员职务。国民党团今日召开“赖政府”剥夺30万陆配参政权!民进党“违宪”硬干‘“新“两国论”’!”记者会。蓝委翁晓玲表示,其实依照规定,赖清德当然也会被认定为中国人,今天“赖政府”剥夺史雪燕公职资格,就是要遂行“两国论”,进行政治迫害。
今日记者会,由党团副书记长林沛祥主持,与会成员包括蓝委游颢、马文君、罗智强、黄建宾、翁晓玲,国民党籍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也列席。
“内政部”去年12月2日以“未依‘国籍法’放弃其他国籍”为由,将两年前就已卸任议员职务的史雪燕解职,并函请南投县议会追回史雪燕任职期间领取的研究费。但国民党团认为,“中华民国宪法”不把大陆视为外国,不得以“国籍法”处理陆配参政,大陆人士应优先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只要在台设籍10年即可参选公职。
翁晓玲表示,“赖政府”就是透过剥夺史雪燕的公职资格,遂行他的“两国论”以及政治迫害的意图,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依照“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所有大陆地区人民就是“中华民国”国民,这是无庸置疑的的。如果赖清德不把大陆人民视为“中华民国”国民,那赖有种大可直接宣告“两国论”,就承认大陆是另外一个国家,把两岸地区的关系讲清楚。
翁晓玲指出,否则“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很清楚,所谓大陆地区人民,就是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的人民,这是法规当中的名词定义,讲得很清楚。
翁晓玲表示,现在民进党政府试图用“国籍法”的规定,规定“我方”国民是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但“国籍法”在2000年以前规定,出生时只要父亲是中国人,就是“中华民国”国民。所谓的中国,当然是指全中国,而非只有台澎金马,这一点要搞清楚。
翁晓玲表示,我们以赖清德为例,赖清德出生于1959年,按照当时的“国籍法”规定,因为赖的父亲是中国人,所以赖清德当然也会被认定为中国人,这个中国是指“中华民国”。同理,现行法律架构也很清楚,大陆地区人民都是“中华民国”国民,那“赖政府”要陆配放弃国籍,请问你要他放弃哪一国的国籍?
翁晓玲指出,如果赖清德要陆配放弃国籍,那你应该修法,把陆委会给废除,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废除,全部适用所有外国人相关法律,不需要有不同对待。所以“赖政府”就是透过这些小动作,想遂行“两国论”,但是大家都有法律素养,不会认同“赖政府”的做法。
中评社台北1月2日电(记者 杨腾凯)中国国民党籍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为大陆籍配偶,台“内政部”去年12月史未放弃对岸“国籍”为由,解除史雪燕过去的议员职务。国民党团今日召开“赖政府”剥夺30万陆配参政权!民进党“违宪”硬干‘“新“两国论”’!”记者会。蓝委翁晓玲表示,其实依照规定,赖清德当然也会被认定为中国人,今天“赖政府”剥夺史雪燕公职资格,就是要遂行“两国论”,进行政治迫害。
今日记者会,由党团副书记长林沛祥主持,与会成员包括蓝委游颢、马文君、罗智强、黄建宾、翁晓玲,国民党籍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也列席。
“内政部”去年12月2日以“未依‘国籍法’放弃其他国籍”为由,将两年前就已卸任议员职务的史雪燕解职,并函请南投县议会追回史雪燕任职期间领取的研究费。但国民党团认为,“中华民国宪法”不把大陆视为外国,不得以“国籍法”处理陆配参政,大陆人士应优先适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只要在台设籍10年即可参选公职。
翁晓玲表示,“赖政府”就是透过剥夺史雪燕的公职资格,遂行他的“两国论”以及政治迫害的意图,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依照“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所有大陆地区人民就是“中华民国”国民,这是无庸置疑的的。如果赖清德不把大陆人民视为“中华民国”国民,那赖有种大可直接宣告“两国论”,就承认大陆是另外一个国家,把两岸地区的关系讲清楚。
翁晓玲指出,否则“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很清楚,所谓大陆地区人民,就是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的人民,这是法规当中的名词定义,讲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