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访:梁美芬论法治优势下香港新机遇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袁晓麦摄)

  中评社香港3月9日电(记者袁晓麦)2025年全国两会前夕,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就《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过程、讲好香港法治故事、打造“全球调解之都”、大湾区法治建设进程中香港所扮演的角色、提升香港国际教育枢纽吸引力等热点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和分析。

  回顾2024年《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过程,梁美芬表示,本次23条立法是行政立法良性互动的典范。特区政府敢于担当,广泛吸纳专业意见;立法委员勇于发问,高效履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行政立法机构通力合作,最终顺利完成立法程序。本次23条立法是高水平的立法,完全符合国际标准国际惯例普通法及法治精神,值得各界及国际社会充分肯定及支持。她指出一年过去,香港更趋稳定,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更趋完善。可见清晰的法律框架让市民明确知道行为底线,避免误触法网。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梁美芬亦在2023年正式在两会提出建议“香港作为国家的国际窗口,应该在港发展民间外交”,建议获中央非常正面的回应。因此,她成立了旨在推动民间外交的“香港对外交流友好协会”,透过走出去及请进来,令这些海外人士亲自感受到香港真正的魅力。她表示,香港是个中西文化汇合的国际大都会,治安良好,加上美丽的维港,可谓得天独厚的天然环境。协会将会利用好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搭建民间交流桥梁。

  面对国际舆论挑战,梁美芬建议吸引更多海外人士“亲身来港体验”的建议:通过设立国际奖学金、开放法庭旁听、邀请外籍教授驻港任教等方式,让海外人士亲身体验香港普通法运作。她以过去三十多年的执教经历举例,表示留学生在港学习后普遍成为“讲好香港法治故事的传播者”。特别强调应把握欧洲寻求对华关系改善的窗口期,重点展示香港司法程序严谨性(如国安案件审理坚持程序正义)及“一国两制”制度包容性。

  针对大湾区融合发展,梁美芬在今年的“两会”建议中聚焦四大突破口,一是建设大湾区知识产权评估中心,推动知识产权跨境高效转化。二是构建“港澳研发+湾区转化”科创生态。三是推动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管理条例》。四是建设大湾区企业重组中心,建议香港发挥国际化优势,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产业基础结合,打造世界级企业重组中心,吸引国际商事争议来港调解和仲裁。

  梁美芬法学教授,1960年出生于香港,先后于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及香港大学完成中学、大学、硕士、博士及法律专业学位课程。梁代表自2008年起担任香港立法会议员,现为香港经济民生联盟副主席、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香港执业大律师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香港基本法教育委员会会长,回归前已在法律界开办了多个推广中国法律的课程,回归后开办多个普通法、国际法课程给内地各级法官,为国家培养既懂普通法,又懂中国法的司法及法律人才。自1989年开始在香港城巿大学法律学院任教,曾任副院长,专长于中国法律、香港基本法,中国内地、香港及台湾的法律冲突。她于2000年当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以推动中港法律交流工作的杰出表现而获奖)。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袁晓麦摄)

  以下是专访全文:

  23条立法高水平完成行政立法一展良政善治

  中评社记者:2024年香港特区顺利完成了《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工作,并通过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您作为这一重要立法过程中的关键参与者之一,您如何评价此次立法?

  梁美芬:香港特区政府于去年2月启动了《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咨询。香港社会展开长达一个月的密集讨论,我们也收到大量意见书。特区政府不仅召开多场会议,更深入社区与各团体面对面征询意见。我本人也提交了详尽意见书,其中多项建议获特区政府采纳——例如针对公众关注的特殊情况处理机制、科技发展下的兜底条文设置等。这让我感受到这是一个善于倾听的政府,整个立法过程即体现高水平也极具针对性。

  作为司法及法律委员会委员,我充分参与了前期工作,最终提出的91项修订意见,其实都反映出司法委员会与23条审议委员会的集体智慧。特区政府也非常重视我们的意见,对于易遭国际曲解或抹黑的条文范围收窄、优化需要更精准界定的条例内容、完善相关处罚规定等专业建议均予采纳,并在咨询文件中具体呈现。

  当时我身兼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在8天人大会议期间六度往返京港,全程参与了司法委员会的工作,并出席立法会的一读、二读和三读会议。作为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我深度研究《基本法》、参与23条立法起草工作已近30年,亲历了2003年23条立法未能成功的过程,深知其中原因。到了2024年,我们也看到,今次23条立法时,特区政府已吸取了当年的教训,变得显着成熟——既考量法律技术细节,也能周全应对国际政治环境对香港恶意抹黑的挑战。

  此次立法工作充分吸纳了英美、新加坡、澳大利亚等普通法国家经验和做法。值得强调的是,本次23条立法还特别载明国际人权公约的适用性,坚守无罪推定等普通法原则,既符合国际标准,更在人权保障、言论自由与国家安全间取得高水平平衡。因此,我认为本次23条立法是高水平的立法,完全符合国际标准国际惯例普通法及法治精神,值得各界及国际社会充分肯定及支持。

  我很荣幸能参与整个立法过程。本届特区政府积极回应议员意见,展现开明态度和对议员的信任。在良政善治的基础上,议员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都得到认真考虑。91项修订意见不仅创下历史新高,更充分体现了本届政府重视民意、尊重议员的施政理念。因此,每当我撰文谈论“良政善治”时,都会以此为典范。这是行政与立法机关互相配合、推动、协调的最佳示范。我们善尽监督职责,对政府不完善之处提出建议,形成良性互动。

  我们也能看到,一年过去,香港更趋稳定,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更趋完善。清晰的法律框架让市民明确知道行为底线,避免误触法网。回顾2019年,许多人因曲解法律原意而做出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是不应该的。现在23条立法完成后,法律规范清晰明确,市民不会再有“误堕法网”的疑虑。在这方面,我们已经达到与澳门相当的水平。澳门自《维护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几乎没有出现违法案例,因为市民清楚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这正是法律发挥其应有作用的体现。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袁晓麦摄)

  亲身体验胜过千言万语多渠道展示香港法治优势

  中评社记者:近年来全球地缘政治波动加剧,国际舆论出现部分抹黑香港法治的声音。您认为香港应如何捍卫特区法治形象,向全球讲好香港的法治故事?

  梁美芬:首先,我们必须对“一国两制”的优越性充满信心。这一制度在全球是独一无二的,中国内地实行成文法,香港实行普通法,澳门则实行葡萄牙法系的成文法。这体现了中国作为大国的胸襟,能够容纳不同地区保持其特色法律制度。正因为“一国两制”实施得如此成功,难免会引起某些势力的妒忌,甚至产生破坏的恶意动机。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讲好“一国两制”的故事。中国在过去30年在国际法领域的成就有目共睹,现已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在当前美国有违背国际法趋势的情况下,中国反而成为维护国际法秩序的重要稳定力量。国家在培养国际法人才方面投入巨大,这也与中国在国际舞台上话语权的提升密切相关。

  香港的法治品牌在国际上享有盛誉,我们不仅要推动这个品牌与大湾区进行共用共享,更要加强对外宣传与交流。作为在大学任教三十多年的教育工作者,我每年都会教授来自法国、西班牙、比利时、澳大利亚、中国台北等地的留学生。许多西欧学生初来时也对香港存在误解,但在亲身体验后,他们发现香港是一个双语并行的国际化都市,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社会安全有序,教育体系国际化程度高。
这些外国学生的亲身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国际交流的重要性。不要小看一两个留学生回国后产生的影响。就像我自己,当年作为香港首位赴京求学的年轻人,回港后一直致力于讲好中国故事,积极开办推广中国法律的课程。所以这些亲身经历过香港法治环境的外国留学生,回国后往往能成为最好的香港法治故事传播者。

  我建议通过设立奖学金吸引国际学生,邀请外国教授来港短期任教,组织法律专家实地考察,安排旁听法庭审判等方式加强国际交流。让他们亲身体验香港的司法程序,见证香港在维护程序正义方面的努力,瞭解普通法的特色与优点。一位教授来港任教,可能影响其众多学生未来选择来港深造的决定,这种效果往往比单纯的宣传更为显着。

  香港在维护程序正义方面投入巨大,即使某些案件需要三到五年才能完成终审,我们依然坚持严谨的司法程序,投入充足的司法资源,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很有信心带领外国专家参访法庭,旁听各类案件审理过程,包括备受关注的国家安全相关案件。这些案件都体现了普通法的特色,展示了香港为维护程序正义付出的努力。

  当前国际形势下,特别是在欧洲国家寻求与中国改善关系的背景下,香港更应该加强与国际法律界的交流。作为拥有十四亿人口的大国,中国在维护国际和平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我们要通过不同渠道向国际社会展示香港的法治优势,让更多国际友人、内地同胞以及香港市民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社会中难免存在不同声音,但只要我们有充分的底气和信心,就一定能在国际舆论中占据主动地位。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袁晓麦摄)

  发挥香港优势积极助力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建设

  中评社记者:香港今年将正式签署《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您认为这一公约的落地,将如何为香港的国际调解事业增添新的动力?

  梁美芬: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重在制度对接、规则函授,坚守一国之本,用好两制之利。2023年,我在两会提出了让粤港澳大湾区共享香港法治品牌的建议,这一提议得到了中央、大湾区以及特区政府接纳及推动。上周,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港资、港法、港仲裁由前海推广至大湾区九市。随着国际调解院即将在香港正式签署和落地,今年我计划利用调解机制提出新的建议。目前,香港除了传统的IPO业务,以及正在推动的黄金市场、伊斯兰市场等新业务外,我认为可以考虑推动大湾区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的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建立一个调解平台,汇集法律、金融、经济、会计、投资、基金公司、天使投资人等各类专业服务。当企业面临经营困境,可能出现清盘、售卖的情况时,我们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机制,在清盘之前协助企业寻找合适的买家,这可能对交易双方都更有利。

  当前市场资金充裕,但投资者普遍持谨慎态度,这本质上是信心的问题。如果能够通过调解机制提供一个专业平台,让有意向的买卖双方在清盘前有机会进行协商谈判,这将带来三个主要好处:首先是帮助企业保住产业;其次是增加投资机遇;第三是实现价格的合理平衡,卖方希望获得合理价格而不是清盘后的零收益,买方则希望以较低价格收购,双方可以在平台上寻求双赢方案。举例来说,如果某个企业有意进行并购,若等到对方申请清盘后才介入,往往会面临债权人众多等复杂问题。因此,提供一个事前谈判的机会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这样的调解平台,各方都知道可以在这里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平台上会有众多专业人士挂单,为企业提供争议解决服务。

  我认为大湾区需要建立这样的平台,吸引内地企业前来。只要企业在香港或广州等大湾区城市有贸易往来,都可以使用这一机制。海外投资者如果想在大湾区进行投资或交易,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调解。这不仅能创造就业机会,还能带来更多投资机遇,这也正是大湾区概念的具体实践。以恒大案为例,我们看到它选择在美国申请清盘,这就并非我们所期望的。如果企业能在清盘前通过调解机制寻求解决方案,或者即使要进行清盘,也应优先考虑在香港进行,就既符合普通法体系,也能让资源留在本地。在当今时代,我们不能被动等待,而是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

  深化制度对接规则衔接推动大湾区产学研深度融合

  中评社记者:2024年正好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五周年。您如何评价过去五年香港在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您认为,香港未来在大湾区法制融合以及法治建设中还能作出哪些贡献?

  梁美芬:正如夏宝龙主任所指出的,在大湾区发展进程中,我们需要修改过时的法律,推动制度对接和规则衔接。目前,我们面临的主要挑战是要“拆墙松绑”。以数据跨境流通为例,现存的诸多限制仍然阻碍着发展。香港在产学研领域,特别是研究方面具有优势,但当研究成果要进入内地大湾区时,往往会遇到制度、环境等多方面的障碍。相比之下,深圳在产学研结合方面做得相当出色。如果能够打通这些障碍,大湾区各个城市将能实现协同发展。例如,当深圳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进展时,香港可以发挥金融优势,为其提供金融包装服务,实现强强联手。这种合作对专业服务行业尤其重要,使服务商能够共同服务客户群。

  以知识产权转化为例,关键在于如何实现产业化。大疆无人机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展示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的重要性。而DeepSeek的案例则给我们很大启发,甚至促使一些内地地方政府也反思其在创新投资方面是否过于保守。科技投资的特点在于,在众多项目中只要有一两个成功,就能带来丰厚回报。香港也需要培养这种投资思维。目前香港在科研资助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当大学获得研究经费后,如何评估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成为一个挑战。有观点认为,如果对未能产出成果的项目要求退还资金,可能会打击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更好的机制,既要鼓励人才进行研究,又要促进学界与企业的有效对接。这正是制度对接和规则衔接的重要体现。

  在大湾区法制融合的进程中,香港的普通法体系应该与内地的成文法体系专家携手合作,并船“出海”,吸引国际企业进驻。除了我前面提到的将大湾区打造成世界级企业重整中心的提案外,我还有其他建议。作为立法会议员,我也会在立法会提出相关动议辩论,推动大湾区范围内的协同发展。因为正如谚语所说“一只手掌拍不响”,大湾区的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建立“留学+就业”一条龙体系巩固香港国际教育枢纽地位

  中评社记者:去年七月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支持香港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2024年《施政报告》也提出在全球范围内推广“留学香港”品牌。您认为香港还可以采取哪些创新措施来进一步提升其作为国际教育枢纽的吸引力?特别是在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学生和学者方面,您有哪些具体的建议或计划?

  梁美芬:要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教育枢纽的吸引力,首要是提供充足的奖学金支持。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为留学生提供在香港和内地的就业及创业机会。从目前的成果来看,已经有部分学生对大湾区表现出浓厚兴趣,特别是在科学研究领域。以DeepSeek的成功案例为例,这些优秀人才虽然不一定都是顶尖天才,但他们懂得如何将研究成果进行良好的包装和转化。香港和内地庞大的市场正好能为这些人才提供实现梦想的平台。

  我们应该建立更系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包括为留学生提供在内地企业实习的机会,并促进毕业生与内地企业的对接。这种做法可以参考国际知名科技企业如Yahoo、Google的人才招募模式,他们往往在学生大二、大三时就开始选拔人才。同时,我们可以打造特色鲜明的一条龙教育体系,比如在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设立专门的培养项目,这也有助于吸引更多国际人才。这些留学生在完成学业后,不仅掌握了专业知识,还能成为连接中国与其母国的重要桥梁。他们回国创业后,可以利用在港所学的中英双语能力和对中国的深入瞭解,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中国作为一个可以成就梦想的地方,具有诸多优势,包括具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成本。因此,两地政府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打造完整的人才培养链条。
香港的优势在于能够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发展机会。香港学生可以进入内地发展,内地学生则可以在香港结识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我们还可以安排学生到海外实习。关键是要为这些年轻的学生和研究人员创造市场,确保他们能找到工作或实现创业梦想。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体系还不够完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在2024年我提交的全国人大建议中就提议香港要举办国际大学校长高峰论坛。2024年12月成功邀请了50多个世界级的大学校长参加。我们在首届大学校长高峰论坛发起了一份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共识约章》。在这份由来自世界各地的五十所大学共同签署的文件中,我们强调人工智能发展必须要有道德、品德和法治观念。这一点极为重要,因为我们希望在推动科技发展的同时,也要确保下一代能够保持人类应有的情感和价值观。这正是我们需要把握和善用的重要方向。   中评社记者:2025两会即将来临,您将重点关注哪些议题?您准备提出哪些具体的建议或方案呢?

  梁美芬:经民联今年将提交予“两会”逾二十份建议和提案,聚焦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共建“一带一路”等重要议题,提出涵盖创科、电商、金融、航运、物流、专业服务等众多范畴的改革倡议,以敢于破局的精神,既推动香港开拓经济新增长点,更为国家现代化贡献香港力量。

  我个人今年提出四项建议,聚焦大湾区知识产权评估、科研成果跨境转化、数据流通立法保障以及大湾区企业重组中心四大领域。第一项建议聚焦大湾区知识产权评估中心建设,推动知识产权跨境高效转化。中心采取“双总部”架构:香港总部负责国际评估,深圳总部负责衔接内地法律。此外,我还建议制定统一的评估白皮书,统一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估值方法论,提供跨境技术合规“一站式服务”,涵盖出口管制、数据跨境、反垄断等领域。

  同时,我建议着力构建“港澳研发+湾区转化”科创生态,核心建议包括:成立试点“大湾区科研白名单”机制;在河套香港园区设立跨境中试基地;试点“科研物资跨境快速通道”;创建大湾区知识产权跨境转化枢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粤港澳三地签订《跨境科研合作协议》,并参考“澳车北上”经验,对科研物资采用“电子围栏+溯源标签”全程追踪。

  针对大湾区内部的数据流通,我建议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管理条例》,明确“一国两制”下的协同治理机制,建立统一数据分类与分级标准,针对不同类别数据制定差异化的流通规则。其次,建议构建三地协同立法框架,设立粤港澳数据流通联合立法委员会,整合内地与港澳法律资源,消除规则冲突,强化数据出境保护。第三是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禁止或限制跨境流动的数据类型,并建立“分级分类”数据跨境通道及溯源系统。此外,可参考广东省数据权益登记制度,探索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分置模式,明确各方在数据流通中的权益分配。最后,我建议推动数据安全与流通的平衡发展,为大湾区的数字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第四项重点关注大湾区企业重组中心建设,我建议:一是推动香港建立大湾区企业重组中心,探索“一次检验、两地认可”的规则衔接模式,提升跨境破产与重组效率。二是在北部都会区设置庭外债务重组中心,允许债权人和债务人自愿选择适用香港法律,利用普通法体系的优势解决跨境破产争议。三是香港可发挥国际化优势,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产业基础结合,打造世界企业重组中心,吸引国际商事争议来港调解和仲裁。四是加强法律与制度建设,修订《企业破产法》,新增跨境破产专章,并广东试点跨境破产立法权。五是推动预重整制度全国统一立法,并强化司法协作,建立跨境破产协作机制,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广纳吸引国际企业与专业人士。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中评社 袁晓麦摄)

  中评社香港3月9日电(记者袁晓麦)2025年全国两会前夕,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日前接受中评社记者专访。就《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过程、讲好香港法治故事、打造“全球调解之都”、大湾区法治建设进程中香港所扮演的角色、提升香港国际教育枢纽吸引力等热点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和分析。

  回顾2024年《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过程,梁美芬表示,本次23条立法是行政立法良性互动的典范。特区政府敢于担当,广泛吸纳专业意见;立法委员勇于发问,高效履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行政立法机构通力合作,最终顺利完成立法程序。本次23条立法是高水平的立法,完全符合国际标准国际惯例普通法及法治精神,值得各界及国际社会充分肯定及支持。她指出一年过去,香港更趋稳定,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更趋完善。可见清晰的法律框架让市民明确知道行为底线,避免误触法网。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梁美芬亦在2023年正式在两会提出建议“香港作为国家的国际窗口,应该在港发展民间外交”,建议获中央非常正面的回应。因此,她成立了旨在推动民间外交的“香港对外交流友好协会”,透过走出去及请进来,令这些海外人士亲自感受到香港真正的魅力。她表示,香港是个中西文化汇合的国际大都会,治安良好,加上美丽的维港,可谓得天独厚的天然环境。协会将会利用好香港的独特地位和优势,搭建民间交流桥梁。

  面对国际舆论挑战,梁美芬建议吸引更多海外人士“亲身来港体验”的建议:通过设立国际奖学金、开放法庭旁听、邀请外籍教授驻港任教等方式,让海外人士亲身体验香港普通法运作。她以过去三十多年的执教经历举例,表示留学生在港学习后普遍成为“讲好香港法治故事的传播者”。特别强调应把握欧洲寻求对华关系改善的窗口期,重点展示香港司法程序严谨性(如国安案件审理坚持程序正义)及“一国两制”制度包容性。

  针对大湾区融合发展,梁美芬在今年的“两会”建议中聚焦四大突破口,一是建设大湾区知识产权评估中心,推动知识产权跨境高效转化。二是构建“港澳研发+湾区转化”科创生态。三是推动制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管理条例》。四是建设大湾区企业重组中心,建议香港发挥国际化优势,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产业基础结合,打造世界级企业重组中心,吸引国际商事争议来港调解和仲裁。

  梁美芬法学教授,1960年出生于香港,先后于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及香港大学完成中学、大学、硕士、博士及法律专业学位课程。梁代表自2008年起担任香港立法会议员,现为香港经济民生联盟副主席、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香港执业大律师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香港基本法教育委员会会长,回归前已在法律界开办了多个推广中国法律的课程,回归后开办多个普通法、国际法课程给内地各级法官,为国家培养既懂普通法,又懂中国法的司法及法律人才。自1989年开始在香港城巿大学法律学院任教,曾任副院长,专长于中国法律、香港基本法,中国内地、香港及台湾的法律冲突。她于2000年当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以推动中港法律交流工作的杰出表现而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