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福建重大战略任务。福建先天的独特条件及自身硬实力也足以担当重任,现已打造了许多与台交流平台。福建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上的前景可观。
2023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出了一揽子具体要求和措施。《意见》一经发布,立即引起海峡两岸的强烈反响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意见》的发布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意见》标题出现的“融合发展”、“福建探索”、“新路”、“示范区”等词语大有深意,值得认真学习、领会。
一、融合发展
融合是指不同的个体、群体经过接触、碰撞之后,在认知、情感、心理或态度等方面融为一体,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密不可分一体关系。通过融合,各取所长,相互补充,达到同心同往的思想境界,也就是从1+1=2到1+1>2的命运共同体。
《意见》非常突出了“融”这个目标要求,幷为台胞、台企融入福建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对推进厦门—金门、福州—马尾等重点区域融合,推动闽台两地应通尽通、能融尽融、深化民间交流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意见》突出了融合发展,是为了践行“两岸一家亲”的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感促融、以情促融。《意见》的贯彻实施,必然会为广大台胞在福建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最大的空间、最好的条件、最强的保障。使广大台胞在熟悉、亲切的环境中投资兴业,安居乐业,获得主人翁一样的参与感、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比如《意见》取消了台胞在闽的暂住登记;鼓励台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行“愿落尽落”,使台胞来闽更加便利,接近大陆不同地区间人员自由往来的状态,必将对引进人才提供有利的条件。
二、支持福建
中央选择福建作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的示范区,是中央、国务院赋予福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因为福建具备得天独厚的条件。
福建历来有“闽台同源”的说法。福建是大陆离台湾最近的省份,80%的台湾人祖籍都在福建。正因为福建与台湾地缘相近,血缘相亲,商缘深厚,文源相深,根源相连,这些独一无二的有利条件,使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优势和作用。福建是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发挥福建对台工作的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取得经验后,可以进一步完善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同时能够营造出由“闽台亲又亲”推向“两岸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使闽台人员往来更加便捷,贸易投资更加顺畅,交流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福建实践可以为大陆其他优势突出的地区创造经验,引导其他地区找准定位,协同增效,以点带面。把福建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既要福建承担新使命,也可以找到加快自身发展的新机遇。
除了这些软实力外,福建的硬实力也足以担当重任。目前,在福建的台资企业已有一万多家,实际利用台资超过320亿美元。闽台贸易额总计超过1.4万亿人民币,每年实际利用台资、新建台资企业数量,均名列大陆各省市前列。在基础设施方面,福建是大陆最早开展对台直航的省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通了福州港、厦门港与台湾高雄港的海上集装箱班轮试点直航,后来又陆续开启了两岸的“小三通、大三通”。
福建在台湾各项交流也十分活跃,宗亲、乡亲、姻亲及民间信仰及历史文化方面的基层交流活动每年达200多场。来闽参访交流、寻根问祖的台胞超过2万多人次。
闽台的青少年交流交往也很频繁。福建已开放36所高校对台招生,推动70多所高校与台湾110多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办学项目达200多个,培养技术人才2.4万多人。
《意见》“第十一条支持厦门与金门加快融合发展”中提出:实施金门居民在厦门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率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打造厦金“同城生活圈”,深化厦门大学与金门大学校际交流合作,探索厦金合作共建基础设施模式,加快推进与金门通电、通气、通桥,支持金门共用厦门机场。这些措施为金门和厦门的融合,提供了广泛的软件和硬件支持。
三、高瞻远瞩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十七年半。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的孕育地和实践地。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提出的重大政策主张,曾经有过多次论述。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习近平在厦门工作期间主持编写的《1985—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就指出:厦门的特点在于对台,在对台工作中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应该积极利用这一特殊作用,为国家统一做出贡献。习近平认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是夯实和平统一的基础性工作。
201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视察期间,又一次明确提出两岸融合发展的要求,幷对福建率先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寄予厚望。
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特别要求福建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迈出更大的步伐。对台工作既要着眼大局大势,又要注意落实落细。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他要求对台工作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两岸交流合作,加大文化交流力度,把工作做到广大台湾同胞的心里,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对国家的认知和感情。
2022年12月,是习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的贺信发表一周年的日子。他在贺信中,肯定了厦门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了独特作用的同时,还对厦门的对台工作提出了“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要求。
在二十大报告中,习总书记强调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为做好新时代对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新征程推进祖国统一进程,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其中,他还特别强调:“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我们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要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提供同等待遇。要把握好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与和平统一的关系,增强统一预期和动力,实现统一过程和目的的高度统一,为推进统一大业提供更充分的条件。”
可见,习总书记对两岸融合发展念兹在兹,萦绕于怀,多次提出,直到这一次中央和国务院的《意见》,更明确地贯彻落实他的“两岸融合发展”的思想。
四、前景展望
2023年9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丛亮指出: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意见》为提升海峡两岸基础设施联通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两岸各界对两岸基础设施直接连通盼望已久。我们要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实现两岸民众坐着高铁轻轨跨过台湾海峡的梦想,促进更多台湾的商品搭乘中欧班列等畅达欧亚市场,更好惠及两岸同胞。媒体即以“争取早日实现坐高铁跨越台湾海峡”为题作了报道,此前民间已流传的2035年坐高铁到台湾的歌谣,有望成为现实。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4年7月号,总第319期,P22-24)
【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福建重大战略任务。福建先天的独特条件及自身硬实力也足以担当重任,现已打造了许多与台交流平台。福建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上的前景可观。
2023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出了一揽子具体要求和措施。《意见》一经发布,立即引起海峡两岸的强烈反响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意见》的发布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意见》标题出现的“融合发展”、“福建探索”、“新路”、“示范区”等词语大有深意,值得认真学习、领会。
一、融合发展
融合是指不同的个体、群体经过接触、碰撞之后,在认知、情感、心理或态度等方面融为一体,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密不可分一体关系。通过融合,各取所长,相互补充,达到同心同往的思想境界,也就是从1+1=2到1+1>2的命运共同体。
《意见》非常突出了“融”这个目标要求,幷为台胞、台企融入福建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对推进厦门—金门、福州—马尾等重点区域融合,推动闽台两地应通尽通、能融尽融、深化民间交流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意见》突出了融合发展,是为了践行“两岸一家亲”的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感促融、以情促融。《意见》的贯彻实施,必然会为广大台胞在福建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最大的空间、最好的条件、最强的保障。使广大台胞在熟悉、亲切的环境中投资兴业,安居乐业,获得主人翁一样的参与感、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比如《意见》取消了台胞在闽的暂住登记;鼓励台胞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行“愿落尽落”,使台胞来闽更加便利,接近大陆不同地区间人员自由往来的状态,必将对引进人才提供有利的条件。
二、支持福建
中央选择福建作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的示范区,是中央、国务院赋予福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因为福建具备得天独厚的条件。
福建历来有“闽台同源”的说法。福建是大陆离台湾最近的省份,80%的台湾人祖籍都在福建。正因为福建与台湾地缘相近,血缘相亲,商缘深厚,文源相深,根源相连,这些独一无二的有利条件,使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优势和作用。福建是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发挥福建对台工作的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取得经验后,可以进一步完善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同时能够营造出由“闽台亲又亲”推向“两岸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使闽台人员往来更加便捷,贸易投资更加顺畅,交流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福建实践可以为大陆其他优势突出的地区创造经验,引导其他地区找准定位,协同增效,以点带面。把福建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既要福建承担新使命,也可以找到加快自身发展的新机遇。
除了这些软实力外,福建的硬实力也足以担当重任。目前,在福建的台资企业已有一万多家,实际利用台资超过320亿美元。闽台贸易额总计超过1.4万亿人民币,每年实际利用台资、新建台资企业数量,均名列大陆各省市前列。在基础设施方面,福建是大陆最早开展对台直航的省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通了福州港、厦门港与台湾高雄港的海上集装箱班轮试点直航,后来又陆续开启了两岸的“小三通、大三通”。
福建在台湾各项交流也十分活跃,宗亲、乡亲、姻亲及民间信仰及历史文化方面的基层交流活动每年达200多场。来闽参访交流、寻根问祖的台胞超过2万多人次。
闽台的青少年交流交往也很频繁。福建已开放36所高校对台招生,推动70多所高校与台湾110多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办学项目达200多个,培养技术人才2.4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