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团代表批私校退场条例 是私人兴学地狱门

蓝委吴怡玎(右一)与台湾教育团体和私校自救会的代表们14日共同召开记者会。(中评社 俞敦平摄)

  中评社台北11月14日电(记者 俞敦平)台湾教育团体和私校自救会的代表们14于“私校退场条例是私人兴学的地狱门!”记者会上痛批,“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不合乎乎“宪法”、教育基本法、私立学校法的精神,也不符合行政行为的法律比例原则,更没有考虑到学生、教职员工、社会及台湾的利益。他们要求蔡政府修法,提供私校转型、再生、接续办学的机制。

  国民党“立委”吴怡玎对私校退场条例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她认为,这样的法案是对私人兴学的打压,是对精致化教育的破坏,是对私校老师、学生、社会及“国家”的不负责。

  国民党“立委”吴怡玎与台湾教育团体和私校自救会的代表们14日上午共同于“立法院”召开“私校退场条例是私人兴学的地狱门!”记者会。痛批政府订定的私校退场条例是恶霸法案,依该法管理的“教育部”无能,侵害偏乡弱势的受教权。要求政府修正退场条例,避免私校一但被"专辅"就等于直送太平间,导致未来台湾可能只剩下六都会有大学。

  台湾面临少子化、两岸关系紧张、新南向政策效果不彰等多重挑战,不少私立学校因招生困难而被迫退场。“教育部”于2022年5月11日公布施行的“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规定专案辅导学校在停招后,必须停办、解散清算,并将剩余财产捐赠、私校土地收归公有。

  蓝委吴怡玎表示,“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是对私人兴学的打压,是对精致化教育的破坏,是对私校老师、学生、社会及“国家”的不负责。她指出,有些私校虽然被列为专案辅导学校,但是已经有找到愿意接手的人,愿意改变办学方向,但是“教育部”却不给他们一个活路,而是要把他们推向悬崖。她更进一步质疑,“教育部”将私校的资产充公,是违反“宪法”保障人民的财产权。“教育部”要负责处理私校学生的转校,教职员工的后路,退休金的问题。并修正私校退场条例,让有意愿、有能力接办私校的人可以投入,让私校教育可以有曙光。

蓝委吴怡玎。(中评社 俞敦平摄)

  私校代表们痛批,私校退场条例,是私人兴学的地狱门。它没有给予私校转型、再生、接续办学的机会,而是直接将私校推向悬崖。这不仅违反“宪法”第15条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也违反教育基本法鼓励私人兴学、注重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旨,以及私立学校法保障私校自主办学、维护私校特色的旨趣。它浪费了人民的纳税公帑,也浪费了社会的教育永续。它阻断了有意愿、有能力接办私校的自然人或法人的投入,也阻断了私校转型“小而美”特色优质系所的发展。

  私校代表们要求私校退场条例,应该修正为私校再生条例,应该尊重“宪法”、教育基本法、私立学校法的精神,也应该符合行政行为的法律比例原则。他们认为私校再生条例,是私人兴学的曙光。它可以让有意愿、有能力接办私校的自然人或法人投入的私校教育,也可以让私校转型“小而美”特色优质系所,发挥其教育创新、多元、竞争的优势。它可以回归教育产业的自由机制,也可以重新拟定教育方向。

私校退场条例是私人兴学的地狱门!记者会。(中评社 俞敦平摄)

蓝委吴怡玎(右一)与台湾教育团体和私校自救会的代表们14日共同召开记者会。(中评社 俞敦平摄)

  中评社台北11月14日电(记者 俞敦平)台湾教育团体和私校自救会的代表们14于“私校退场条例是私人兴学的地狱门!”记者会上痛批,“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不合乎乎“宪法”、教育基本法、私立学校法的精神,也不符合行政行为的法律比例原则,更没有考虑到学生、教职员工、社会及台湾的利益。他们要求蔡政府修法,提供私校转型、再生、接续办学的机制。

  国民党“立委”吴怡玎对私校退场条例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她认为,这样的法案是对私人兴学的打压,是对精致化教育的破坏,是对私校老师、学生、社会及“国家”的不负责。

  国民党“立委”吴怡玎与台湾教育团体和私校自救会的代表们14日上午共同于“立法院”召开“私校退场条例是私人兴学的地狱门!”记者会。痛批政府订定的私校退场条例是恶霸法案,依该法管理的“教育部”无能,侵害偏乡弱势的受教权。要求政府修正退场条例,避免私校一但被"专辅"就等于直送太平间,导致未来台湾可能只剩下六都会有大学。

  台湾面临少子化、两岸关系紧张、新南向政策效果不彰等多重挑战,不少私立学校因招生困难而被迫退场。“教育部”于2022年5月11日公布施行的“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规定专案辅导学校在停招后,必须停办、解散清算,并将剩余财产捐赠、私校土地收归公有。

  蓝委吴怡玎表示,“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条例”是对私人兴学的打压,是对精致化教育的破坏,是对私校老师、学生、社会及“国家”的不负责。她指出,有些私校虽然被列为专案辅导学校,但是已经有找到愿意接手的人,愿意改变办学方向,但是“教育部”却不给他们一个活路,而是要把他们推向悬崖。她更进一步质疑,“教育部”将私校的资产充公,是违反“宪法”保障人民的财产权。“教育部”要负责处理私校学生的转校,教职员工的后路,退休金的问题。并修正私校退场条例,让有意愿、有能力接办私校的人可以投入,让私校教育可以有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