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机遇、挑战与建议

两岸融合发展是大陆对台政策的主轴

  中评社╱题:“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机遇、挑战与建议” 作者:陈超(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政治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台湾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创新政策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要】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性政策。从政策制定的层面来看,大陆涉台公共政策体系已日趋完善。在中央政策供给的强力保障之下,未来还需要注意破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诸多挑战。这些挑战不仅产生于国际宏观政治经济形势,也同大陆内部制度体系的诸多特征紧密相关。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创设新的平台,建立新的机制,更要提供充足的物质与人员保障。

  9月1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无疑为进一步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创造了新的重大机遇。然而,我们同样应该看到,在未来落实与执行《意见》的过程中,也潜藏着一些结构性的挑战。因此,只有在把握机遇的同时有效地应对挑战,才能够推动各项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

  一、《意见》出台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带来的机遇

  (一)战略准备:承续和平统一方针,为稳定台海局势释放善意

  中美贸易摩擦以来,美国政府与政客屡次在台湾问题上触碰中国底线,岛内“台独”分子为捞取政治利益也藉机不断破坏两岸关系。在外界看来,台海似乎一度处在“兵凶战危”的局面,甚至被一些外国媒体称为是“地球上最危险的地方”。然而,我们必须要看到的是,在对各类挑衅国家统一的行径做出必要回应的同时,党中央始终展现出了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在台海局势愈加错综复杂的形势之下,依然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幷竭尽全力地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一切可能的道路。从这一点来看,《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坚持和平统一方针的又一重要举措,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稳定了大局。

  (二)政策支持:完善公共政策体系,为推进两岸合作提供支持

  从政策内容上看,与以往融合发展政策不同的是,此次《意见》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它是从福建对台独特优势的实际出发而制定的一套政策主张,明确了福建在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中的定位、使命和任务。然而,从政策影响上看,它同样是具有全局性的,它是对“融合发展”这一统一实践路径的试点性探索,为未来其他地方的政策学习与政策扩散提供了示范作用。因此,本次《意见》的出台,与更早出台的“31条措施”、“26条措施”、“11条措施”、“农林22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共同构成了更加完整的“涉台公共政策体系”。①这套体系是中央有力有效逐步推动国家统一的政策工具箱,为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了愈加全面的政策保障。

  (三)方向引领:擘画两岸融合方案,为深化两岸融合指明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对台工作举措。针对这一工作举措,此次《意见》不仅进行了提纲挈领的设计,更提出了更加精细化的方向,从家园建设、经贸融合、全域融合、社会融合四个方面对两岸基层治理、产业合作、地方创新、组织交流以及文化建构等多个议题领域提出了工作要求。

  总之,《意见》的出台为继续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战略准备、政策支持与方向引领。然而,我们也要看到的是,在中央为地方创造机遇窗口的同时,地方在未来落实与执行《意见》的过程中同样面临着一些潜在挑战。

  二、落实《意见》推进两岸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全球价值链体系调整的挑战

  2008年以来,在金融危机、中美摩擦、新冠疫情与俄乌冲突等一系列重大国际事件的影响下,美国等发达国家积极吸引制造业“回流”,幷掀起了逆全球化与区域主义的浪潮,从而加速了价值链分工体系在世界或区域范围内的结构性重整。这一变化也对我国产业链与供应链的稳定造成了威胁。在要素成本上升与拜登政府打压等各类国内外因素共同的作用之下,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与生产经营的信心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概括来说,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结构性调整所带来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想来的看不上,看上的不想来”

  台湾工业总会2020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大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台资出走转移的主要力量,其中又以纺织与塑橡胶类企业占比最多。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电子类组装代工厂整体搬迁的情况幷不多见,但这些企业正在将部分产能转移至大陆以外地区。与上述“存量”投资的动向同样重要的是“增量”投资的变化。根据中国台湾地区“经济部”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数据,2016年至2018年之间,台湾地区在陆投资三成以上均为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脑电子及光学制品制造业。然而,在2019年这一比例大幅降低,批发零售业取代了电子业成为台湾地区赴陆投资的重要领域。由此可见,尽管撤离大陆的台资占总体台资比例幷不高,但战略性制造业台资赴陆投资的比例却有明显降低的趋势。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说,台资企业正在对大陆进行“选择性脱钩”,即在服务业与零售业领域,台资企业对大陆投资的热情不减,但是在关键部门、战略性制造领域,台资企业的投资热情正在迅速降低。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期,大陆各地的经济发展同样也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各地正在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为目标,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年度上市公司数量等为评估指标……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在台资企业投资领域与地方政府工作重心之间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错位:想来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地方政府未必“看得上”;地方政府“看得上”的台资企业,企业未必愿意来。因此,在企业投资意愿与政府引资意愿之间存在错位的情况下,如何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是落实《意见》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挑战。

  2.社会融合的“产业基础”削弱

  在社会融合领域,一个容易忽视的现象是,社会融合不仅需要社会基础,同样也需要产业基础。2018年至2020年,笔者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唐桦教授共同组建的研究团队,针对两岸社会融合做了一系列的研究,在苏州、上海、厦门、福州、泉州、东莞、深圳做了多次的田野调查。从问卷数据以及访谈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社会与社交融入方面,珠三角的台湾同胞与长三角和福建省的台湾同胞相比,融入方式更有特色,幷且在当地有更多的本地朋友。②在大众的常识观念中,从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长三角地区的平均水平似乎要更好于珠三角地区;从文化渊源与习俗相近性的角度来看,福建省更是具有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那么,在这些方面看上去都不具有独特优势的情况下,为什么在珠三角生活的台湾同胞能够更好融入当地社会呢?这其实与珠三角对外开放以及融入全球化的特征紧密相关。与长三角相比,珠三角融入全球化有两个重要特征。第一个特征是,珠三角充分利用侨乡优势,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将吸引外资的任务与权限下放至基层甚至是自治的村镇,因此珠三角对外开放的过程某种程度上说是社会主导而非政府主导。③所以,台资企业与村镇以及村镇居民的关系远远胜于他们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第二个特征是,珠三角的台资与港资企业多为中小型且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一特征导致的结果是,在这些台资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吸纳了更多的大陆本地企业进入到台企的供应链体系当中。与珠三角地区相反,长三角地区的台资企业的行业特征更加复杂多元。在这里既有部分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同时存在着大量规模大且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这些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企业往往携带着他们下游中小型供应商整体离岸搬迁,在大陆投资设厂。因此,长三角地区的台资企业往往更容易形成内部的“飞地经济”,从而大大降低了与当地本土民营企业的生产合作程度。④所以,虽然同样是台资企业投资集中的区域,但是企业对当地社会的镶嵌程度却截然不同。

  从这些基本事实我们可以看到,台胞的社会融入问题,不仅是一个文化与社会问题,它也深深地嵌入在地方经济发展进程以及当地的生产网络当中。所以,当台资企业不再是大陆地方经济结构与生产网络的主要角色时,以“产业基础”带来的社会融合也将受到严重挑战。

  (二)平衡发展逻辑与安全逻辑的挑战

  在推进两岸合作时,我们需要面临的第二个重要挑战是,如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平衡好发展的逻辑与安全的逻辑。发展的逻辑,简单来说,就是经济绩效至上,就是如何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利润。如果从发展的逻辑出发,大陆的生产体系可以为台资企业提供丰富的机遇;大陆的组织机构也能够为台湾人才提供多样的空间。然而,在两岸合作中,显而易见的是,除了发展逻辑以外,安全逻辑同样重要,甚至往往比发展逻辑更为重要。然而问题在于,安全逻辑会加强各个部门与各个层级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行政避责”现象,使各类公共部门的管理人员为了规避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各类风险采取保守的举措,甚至出现“懒政”、“不作为”的现象。这一由政治因素导致的行政困境或将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部门在经济领域各类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在我们以往的调查过程中,很多台资企业都会反映不公平的市场竞争问题,常常指出他们很难被国有部门甚至某些大型民营企业接纳的现象。诚如上文所述,这个经济现象背后实质上还是政治问题。因此,在落实与推进《意见》的过程中,在各级各部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好不同逻辑带来的激烈冲突,将是考验地方与基层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的又一个重要挑战。

  (三)两岸社会认知意识形态化的挑战

  在推进两岸合作过程中,我们需要面对的第三个挑战是,如何防止将两岸社会认知中的差异,尤其是将两岸青年认知之间的差异,被错误地建构成为意识形态的差异。从国际政治的角度来看,拜登政府在世界范围内有意识地将中美关系简单地界定为意识形态的竞争;从岛内政治的角度来看,选举与党争也让意识形态成为国、民两党操纵选举所使用的重要工具之一。所以,从国际舆论环境与岛内政治环境来看,我们在纠正两岸社会与青年认知方面的确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在认知方面的工作更加精细、更加准确。例如,我们需要更加深刻地认识青年问题,更加清晰地发现青年内部的差异。自“太阳花运动”以来,两岸学界越来越重视对青年群体的研究。⑤这些研究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在于,青年群体背后反映的未必是基于认知的“代际政治”,也可能是基于利益的“阶级政治”与“部门政治”。所以,如何针对不同群体的青年人,让他们在两岸发展过程中发现机遇幷真正获益,从相对剥夺感转化成为相对获得感,是调整青年认知工作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三、推进落实《意见》的初步思考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意见》的各项内容为进一步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新的重大机遇。如何深刻领会《意见》中的核心意涵幷坚决落实《意见》中的各项要求,还需要直面各种挑战,幷积极寻求化解之道。在这方面,需要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才能对各类问题提出更有针对性的建议。然而,在开展这些具体工作之前,亟需首先对工作组织与工作机制进行一些结构性的调整。

  (一)建立高位推动的领导机制

  近年来,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不同地方各自有了一个特殊的名字。例如,深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浙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些新“名称”既包含了中央对地方发展的不同期待,更是中央为地方在全国发展中所指明的战略定位。从这个角度来看,《意见》的出台不仅明确了福建省今后发展的核心任务,更为福建省指明了其独特的战略定位。因此,只有建立高位的领导机制,才能够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协调成本,从而不折不扣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意见》的主要内容。从中国特色的行政体制与各地经验来看,省委、省政府可设立“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领导小组”,通过高位推动的领导机制进一步明确新路探索与示范区建设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幷在组织内部着力构建新型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建立大成集智的决策机制

  需要看到的是,《意见》的出台,虽然为福建省明确了具体的发展定位与方向,但是其所涉内容极为丰富,涉及领域包罗万象,对地方政府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亟需“外脑”在政策过程中发挥协助的功能。然而,大多数地方的智库多以短期项目为主,研究内容分散,少有针对重大问题形成咨询合力的机制与平台。因此,福建省有必要藉此落实《意见》的机会,从优化地方整体决策机制的战略高度,重构与域内各类智库的网络关系,从而形成内外联动、上下联通的大成集智机制。当然,形成这样的机制首先需要进行组织与平台建设。例如,或有必要通过校地共建的方式,依托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强大的研究基础与行业号召力建立“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研究中心”。通过这一中心平台,建立省内智库联盟,同时团结全国研究力量,为福建省落实《意见》充分发挥智库的功能。这些功能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决策咨询体系,即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为贯彻落实《意见》提供决策建议;第二,工作评价体系,即在福建省内全域推进《意见》的过程中,建立融合发展评估指标,作为考察地方工作的参考;第三,成果转化体系,可设立融合发展案例库,为提炼福建经验与示范样板做充分准备。总之,作为一个专业性与社会性的单位,智库在协助地方政府落实《意见》的工作中,有着巨大的合作空间以及丰富的合作方式,值得充分地思考幷以足够的魄力加以推进。

  (三)建立包容吸纳的协商机制

  虽然《意见》充分展示了大陆在两岸关系中的主导权与主动权,但是在落实融合发展的具体工作中依然需要充分瞭解台胞的诉求幷依靠台胞的力量。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台协会”)是大陆台胞相互连接与沟通的主要组织。然而,随着台资企业在全球布局的调整以及在当地经济地位的下降,不少地方台协会的“桥梁”与“纽带”的作用都在日渐式微。同时,对于在大陆的台湾青年来说,台协会对他们也幷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因此,在与台胞建立沟通的过程中,不仅有必要重建台协会的协商功能,更要注重各类协商过程中代表性缺失的问题。

  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性政策。从政策制定的层面来看,大陆涉台公共政策体系已日趋完善。在中央政策供给的强力保障之下,未来还需要注意破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诸多挑战。这些挑战不仅产生于国际宏观政治经济形势,也同大陆内部制度体系的诸多特征紧密相关。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创设新的平台,建立新的机制,更要提供充足的物质与人员保障。结合笔者研究团队近年来的部分研究成果以及部分二手资料,本文为落实《意见》提出了诸多尚不成熟的看法,未来亟待更深、更细、幷且放眼长远的研究。“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在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之下,相信没有什么可以阻挡祖国统一的脚步。

  注释:

  ①郑振清:涉台公共政策体系与两岸融合发展——新时代推进国家统一的动力机制,《两岸关系》,2021年第4期,9-11页。

  ②唐桦、唐扬、陈超:常住大陆台胞社会融入的区域差异研究——基于长三角、珠三角、福建地区的比较分析,《闽台关系研究》,2020年第2期,70-83页;陈超、唐桦、唐扬:地方政府竞争压力、行业同质性与商会的政策参与空间:基于昆山与厦门的比较分析,《公共行政评论》,2021年第4期,64-82;陈超、张遂新、王瀚:社会关系种类、社会关系能力与社会融入——基于在陆台青调查数据的研究,《闽台关系研究》,2021年第2期,75-89。

  ③陈超、蒙克:全球化的时机与福利供给——基于中国东莞与昆山的比较分析,《开放时代》,2022年第6期,165-182页。

  ④Chen,Ling.2014."Varieties of Global Capital and the Paradox of Local Upgrading in China."Politics &Society 42 (2): 223-252.

  ⑤陈超、蔡一村、张遂新:实用主义的过客——台湾青年在陆社会融入的指标建构与现状评估,《台湾研究集刊》,2018年第1期,15-25;王瀚、张遂新、陈超:“好评”会带来“好感”吗?基于台湾青年的实证研究,《台湾研究集刊》,2018年第4期,20-30。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3年12月号,总第312期,P29-33)

两岸融合发展是大陆对台政策的主轴

  中评社╱题:“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机遇、挑战与建议” 作者:陈超(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政治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台湾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创新政策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

  【摘要】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性政策。从政策制定的层面来看,大陆涉台公共政策体系已日趋完善。在中央政策供给的强力保障之下,未来还需要注意破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诸多挑战。这些挑战不仅产生于国际宏观政治经济形势,也同大陆内部制度体系的诸多特征紧密相关。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创设新的平台,建立新的机制,更要提供充足的物质与人员保障。

  9月1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无疑为进一步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创造了新的重大机遇。然而,我们同样应该看到,在未来落实与执行《意见》的过程中,也潜藏着一些结构性的挑战。因此,只有在把握机遇的同时有效地应对挑战,才能够推动各项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

  一、《意见》出台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带来的机遇

  (一)战略准备:承续和平统一方针,为稳定台海局势释放善意

  中美贸易摩擦以来,美国政府与政客屡次在台湾问题上触碰中国底线,岛内“台独”分子为捞取政治利益也藉机不断破坏两岸关系。在外界看来,台海似乎一度处在“兵凶战危”的局面,甚至被一些外国媒体称为是“地球上最危险的地方”。然而,我们必须要看到的是,在对各类挑衅国家统一的行径做出必要回应的同时,党中央始终展现出了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在台海局势愈加错综复杂的形势之下,依然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幷竭尽全力地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一切可能的道路。从这一点来看,《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坚持和平统一方针的又一重要举措,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稳定了大局。

  (二)政策支持:完善公共政策体系,为推进两岸合作提供支持

  从政策内容上看,与以往融合发展政策不同的是,此次《意见》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它是从福建对台独特优势的实际出发而制定的一套政策主张,明确了福建在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中的定位、使命和任务。然而,从政策影响上看,它同样是具有全局性的,它是对“融合发展”这一统一实践路径的试点性探索,为未来其他地方的政策学习与政策扩散提供了示范作用。因此,本次《意见》的出台,与更早出台的“31条措施”、“26条措施”、“11条措施”、“农林22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共同构成了更加完整的“涉台公共政策体系”。①这套体系是中央有力有效逐步推动国家统一的政策工具箱,为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了愈加全面的政策保障。

  (三)方向引领:擘画两岸融合方案,为深化两岸融合指明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推动两岸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对台工作举措。针对这一工作举措,此次《意见》不仅进行了提纲挈领的设计,更提出了更加精细化的方向,从家园建设、经贸融合、全域融合、社会融合四个方面对两岸基层治理、产业合作、地方创新、组织交流以及文化建构等多个议题领域提出了工作要求。

  总之,《意见》的出台为继续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提供了战略准备、政策支持与方向引领。然而,我们也要看到的是,在中央为地方创造机遇窗口的同时,地方在未来落实与执行《意见》的过程中同样面临着一些潜在挑战。

  二、落实《意见》推进两岸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全球价值链体系调整的挑战

  2008年以来,在金融危机、中美摩擦、新冠疫情与俄乌冲突等一系列重大国际事件的影响下,美国等发达国家积极吸引制造业“回流”,幷掀起了逆全球化与区域主义的浪潮,从而加速了价值链分工体系在世界或区域范围内的结构性重整。这一变化也对我国产业链与供应链的稳定造成了威胁。在要素成本上升与拜登政府打压等各类国内外因素共同的作用之下,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与生产经营的信心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概括来说,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结构性调整所带来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想来的看不上,看上的不想来”

  台湾工业总会2020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在大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台资出走转移的主要力量,其中又以纺织与塑橡胶类企业占比最多。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电子类组装代工厂整体搬迁的情况幷不多见,但这些企业正在将部分产能转移至大陆以外地区。与上述“存量”投资的动向同样重要的是“增量”投资的变化。根据中国台湾地区“经济部”投资审查委员会的数据,2016年至2018年之间,台湾地区在陆投资三成以上均为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脑电子及光学制品制造业。然而,在2019年这一比例大幅降低,批发零售业取代了电子业成为台湾地区赴陆投资的重要领域。由此可见,尽管撤离大陆的台资占总体台资比例幷不高,但战略性制造业台资赴陆投资的比例却有明显降低的趋势。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说,台资企业正在对大陆进行“选择性脱钩”,即在服务业与零售业领域,台资企业对大陆投资的热情不减,但是在关键部门、战略性制造领域,台资企业的投资热情正在迅速降低。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时期,大陆各地的经济发展同样也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各地正在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为目标,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年度上市公司数量等为评估指标……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在台资企业投资领域与地方政府工作重心之间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错位:想来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地方政府未必“看得上”;地方政府“看得上”的台资企业,企业未必愿意来。因此,在企业投资意愿与政府引资意愿之间存在错位的情况下,如何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是落实《意见》需要面对的一个重要挑战。

  2.社会融合的“产业基础”削弱

  在社会融合领域,一个容易忽视的现象是,社会融合不仅需要社会基础,同样也需要产业基础。2018年至2020年,笔者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唐桦教授共同组建的研究团队,针对两岸社会融合做了一系列的研究,在苏州、上海、厦门、福州、泉州、东莞、深圳做了多次的田野调查。从问卷数据以及访谈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社会与社交融入方面,珠三角的台湾同胞与长三角和福建省的台湾同胞相比,融入方式更有特色,幷且在当地有更多的本地朋友。②在大众的常识观念中,从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看,长三角地区的平均水平似乎要更好于珠三角地区;从文化渊源与习俗相近性的角度来看,福建省更是具有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那么,在这些方面看上去都不具有独特优势的情况下,为什么在珠三角生活的台湾同胞能够更好融入当地社会呢?这其实与珠三角对外开放以及融入全球化的特征紧密相关。与长三角相比,珠三角融入全球化有两个重要特征。第一个特征是,珠三角充分利用侨乡优势,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将吸引外资的任务与权限下放至基层甚至是自治的村镇,因此珠三角对外开放的过程某种程度上说是社会主导而非政府主导。③所以,台资企业与村镇以及村镇居民的关系远远胜于他们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第二个特征是,珠三角的台资与港资企业多为中小型且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一特征导致的结果是,在这些台资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吸纳了更多的大陆本地企业进入到台企的供应链体系当中。与珠三角地区相反,长三角地区的台资企业的行业特征更加复杂多元。在这里既有部分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同时存在着大量规模大且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这些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企业往往携带着他们下游中小型供应商整体离岸搬迁,在大陆投资设厂。因此,长三角地区的台资企业往往更容易形成内部的“飞地经济”,从而大大降低了与当地本土民营企业的生产合作程度。④所以,虽然同样是台资企业投资集中的区域,但是企业对当地社会的镶嵌程度却截然不同。

  从这些基本事实我们可以看到,台胞的社会融入问题,不仅是一个文化与社会问题,它也深深地嵌入在地方经济发展进程以及当地的生产网络当中。所以,当台资企业不再是大陆地方经济结构与生产网络的主要角色时,以“产业基础”带来的社会融合也将受到严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