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天天拿香港来刷存在感

(图片来源:新华社)

  中评社北京3月1日电/据大公报评论,不久前,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才向美国驻港总领事提出严正交涉,并划出三条“红线”。殊不知转过头来,就轮到英国外相祈湛明(James Cleverly)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抹黑香港国安法,大打所谓的“香港牌”和“新疆牌”,诋毁中国人权状况。这是英国又一次拙劣的政治表演,也凸显这个“日已落帝国”,仍念念不忘地发出其殖民梦呓,天天拿香港来刷自己的存在感。

  借题发挥干预香港事务

  祈湛明在会议上一如既往拿《中英联合声明》借题发挥,煞有介事地要求中国遵守《声明》,理由却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人被捕,并由此得出香港国安法侵蚀香港言论、新闻、集会等自由的结论。如此论调,过去数年香港人恐怕听到耳茧都出来了,而英国还是非要“鸡毛当令箭”,拿着一纸没有任何监督权的《声明》作为监察甚至干预香港事务的理由。

  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特区的法律依据是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绝不是《中英联合声明》。英国对回归后的香港,一无主权、二无治权、三无监督权。英国烦不胜烦地将《中英联合声明》挂在嘴边,妄议香港事务,纯属歪曲历史以及法理常识。

  再退一步说,港英管治香港期间,华人长期被排斥在管治架构之外,港英政府通过《公安条例》和《社团条例》对集会、游行、结社加以严苛限制,港人从未享有过真正的民主和自由。近年来,英方又频频打出所谓“BNO牌”、“法官牌”。就算英国每年用大量时间炮制各种粗制滥造、毫无公信力的报告,又有何资格评价香港的法治和人权状况?

  香港国安法已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而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等权利和自由。然而,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订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情况下,依法限制部分权利和自由。

  英国人不断提及的黎智英案件,事实上,这些人不是因为发表批评政府的新闻报导被捕,更多是其多年来,在传媒专业以外的地方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才自招至此下场。客观上,自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以来,香港的传媒环境依然蓬勃。一如既往,传媒可行使监督特区政府工作的权利。只要不违法,传媒评论和批评政府施政的自由不受限制。如果祈湛明亲身在香港待过,他不难见到每日各大报章都有对政府施政表示不满或批评的报导。

  香港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并按有关人士、机构或组织的行为执法,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祁湛明针对香港执法行动的言论乃恶意捏造,加上一些人不断为黎智英等国安重犯开脱,甚至直接施压特区政府要求放人,无疑等同给予有关人等犯法的特权。这从根本上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精神,英国自诩法治国家,却公然侵犯法治精神,这才是最让人感到震惊的地方。

  再者,英国自身也有大量国家安全法例。在过去20年间,英国就至少9次颁布和修订涉国家安全类法律。去年英国《国家安全与投资法》实施,赋予政府在调查和干预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收购及其他交易方面的权力;同时新的《国家安全法案》列举多种罪名,包括间谍、破坏、外国势力代理人等,具体为取得或披露受保护的资讯,即与英国安全与利益相关的资讯、取得或披露商业秘密、为不利于英国的目的进入禁止区域等等。

  上述这些罪名,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中要求香港特区自行立法禁止的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有何区别?更不要提新首相苏纳克上任不久,便拟推出《新罢工法》禁止影响市民日常生活或公共服务的罢工行为。可见英国其实非常明白,每个国家都有责任和权利维护其国家安全,亦直接说明祁湛明在联合国上的说话,实质是政治凌驾法律,出于政治目的、双重标准的虚伪行为。

  一意孤行步美国后尘

  说回来,祈湛明上周才与中国外交部长通过电话,当时英方还表示愿意同中方加强高层交往和战略沟通,深化各领域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粮食安全等全球性挑战。结果过了没几天,祈湛明就在联合国会议上大放厥词,肆意抹黑中国。这不仅不符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也是对早前双方对话的背叛。

  就如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所指出,英国自身在人权问题上劣迹斑斑,贫困人口不断增加,民众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漠视,少数族裔生活状况持续恶化,刑事犯罪率屡创新高。不知道英方哪来的底气和资格,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舞台上居然对他国人权问题大放厥词⁈英国一意孤行步美国后尘,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但结果只会向世人暴露自己的双重标准,为干预香港事务不惜粗暴践踏法治的丑陋一面。

(图片来源:新华社)

  中评社北京3月1日电/据大公报评论,不久前,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才向美国驻港总领事提出严正交涉,并划出三条“红线”。殊不知转过头来,就轮到英国外相祈湛明(James Cleverly)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上抹黑香港国安法,大打所谓的“香港牌”和“新疆牌”,诋毁中国人权状况。这是英国又一次拙劣的政治表演,也凸显这个“日已落帝国”,仍念念不忘地发出其殖民梦呓,天天拿香港来刷自己的存在感。

  借题发挥干预香港事务

  祈湛明在会议上一如既往拿《中英联合声明》借题发挥,煞有介事地要求中国遵守《声明》,理由却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人被捕,并由此得出香港国安法侵蚀香港言论、新闻、集会等自由的结论。如此论调,过去数年香港人恐怕听到耳茧都出来了,而英国还是非要“鸡毛当令箭”,拿着一纸没有任何监督权的《声明》作为监察甚至干预香港事务的理由。

  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治理香港特区的法律依据是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绝不是《中英联合声明》。英国对回归后的香港,一无主权、二无治权、三无监督权。英国烦不胜烦地将《中英联合声明》挂在嘴边,妄议香港事务,纯属歪曲历史以及法理常识。

  再退一步说,港英管治香港期间,华人长期被排斥在管治架构之外,港英政府通过《公安条例》和《社团条例》对集会、游行、结社加以严苛限制,港人从未享有过真正的民主和自由。近年来,英方又频频打出所谓“BNO牌”、“法官牌”。就算英国每年用大量时间炮制各种粗制滥造、毫无公信力的报告,又有何资格评价香港的法治和人权状况?

  香港国安法已清楚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而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等权利和自由。然而,有关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订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等情况下,依法限制部分权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