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蓝白两党掀桌“鸿门宴”是明智之举

  中评社香港6月18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8日发表富权文章:蓝白两党掀桌“鸿门宴”是明智之举。以下为文章内容。

  赖清德邀召中国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台湾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参加“国安简报”,因“总统府”坚持以“保密”原则全程闭门举行,而在野党则质疑这是“引君入瓮”的“鸿门宴”,而相继公开表态不会出席原定于今日举行的“国安简报”会议。至此,赖清德精心筹划的强要蓝白两党为其“抗中保台”,尤其是将要把“十七条措施”化为“国安十法”而进行“背书”的图谋,破局“流产”。
  
  实际上,赖清德于今年三月十三日主持“『国安』高层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声称,台湾当前所面对的五大“国安”及统战“威胁”,包括中国(大陆)对“国家主权”之“威胁”、对“国军”的渗透及间谍活动之“威胁”、混淆国人对“国家”认同之“威胁”、藉两岸交流对台湾社会统战渗透之“威胁”,以及藉“融合发展”吸引台商、台青之“威胁”,提出十七项因应策略。
  
  这“十七项措施”,有些是属于民进党当局以其执政行政权,就可以自行推行的。但更多的是涉及法律甚至“宪制”层面,是必须透过“立法院”制定法律,才可实施的。如全面检讨修正《军事审判法》,恢复军事审判制度,订定《军法官人事条例》及《军事法院、军事检察署组织法》等;在《陆海空军刑法》增订“对敌人效忠表示”之处罚,并修正对于领取退除给与人员之相关规范;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和《港澳关系条例》,就台湾居民申请中国大陆涉及身分认定的各种证件,包括“护照”、身分证、定居证、居住证等,进行限束规范,并对香港及澳门人士申请来台定居、居留等相关制度,将增列长期居留规定,对行政官员及民意代表前往大陆,及宗教团体等公益组织进行两岸交流,以及对具有统战背景的大陆人士赴台等,籍着修法而严格管制,并禁止大陆人士赴台进行具统战性质的活动等,都是需要“立法院”配合,透过立法或修法,才能实施的。
  
  实际上,赖清德就在这个讲话中指出,为落实以上各项措施,请各主管机关应全面检视现行相关行政命令、措施、解释令等,完备相关执法规定;若仍有不足,应强化“国安”法制进一步提出《国家安全法》、《反渗透法》、《两岸关系条例》、《港澳关系条例》、《资通安全管理法》等之修正案,并加强社会沟通,尽速落实。
  
  因此,近日政坛上就传出,“行政院”正在为落实赖清德的上述决策意图,统筹指挥各相关部会,拟制《国家安全法》、《反渗透法》、《两岸关系条例》、《港澳关系条例》、《资通安全管理法》、《陆海空军刑法》、《军法官人事条例》的修正案,及拟制《军事审判法》、《军事法院组织法》、《军事检察署组织法》等法案,统称为“国安十法”,并将陆续向“立法院”提交。
     然而,目前“立法院”的议席结构是“朝小野大”,按照过去一年来“行政院”提交给“立法院”的多项不符台湾民众利益的重大法案,都被蓝绿两党党团联手否决的经验,赖清德策划的“国安十法”,必定在“立法院”遭到蓝绿两党党团的坚决抵制,联手狙击,将之否决。
  
  民进党当局的如意算盘是,从中程计,透过“大罢免”,罢免掉国民党十席以上的“立委”,在“立委”补选中换上民进党的人选,再加上对民众党中某些“骑墙派立委”进行“策反”,使得民进党“翻盘”占有“立法院”多数议席,就可以轻松审查通过“国安十法”。
  
  但有些急用法案等不到“大罢免”及“立委”补选之后,希望能够在近程就可立法。这就必须以“霸王硬上弓”的姿态,胁迫在野党党团为“国安十法”“背书”。这除了是为了“国安十法”立法及修法的需要之外,也是要将在野党绑上其“抗中保台”的“战车”的诡计。
  
  于是,赖清德就籍着在野党以解决台湾地区当前各种困局为由,提出“高层对话”、“共商国是”的诉求之机,在“五二零”一周年讲话中,摆出“鸿门宴”,以混淆概念的手法,在声称将会与在野党领袖“真诚对话、共商国是”的同时,“卖鱼腩搭鱼头”地带上了“国安情势简报”,以图达致“引君入瓮”。
  
  在最初,在野党是被赖清德的“真诚对话、共商国是”所迷惑的,因而作出了正面积极的回应。但在后来的沟通安排中,却是从通知仓促、流程改变、讯息混乱中逐步露出狐狸尾巴,暴露了民进党当局的大阴谋。
  
  其一,是将“共商国是”偷渡为“国安简报”,只谈关乎落实赖清德“十七项措施”的“国安十法”,不涉在野党所关注的关税谈判、恢复经济、居住正义、永续发展、司法改革、社会治安、稳定电价、打击电诈等。实际上,“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前日披露“重要国家安全情势专案简报会议”的四个报告案:“国防部”报告“中国军事扩张与国军应处”、“外交部”报告“全球局势挑战与我国外交战略”、陆委会报告“当前中国情势与对两岸关系之挑战”、“国安局”报告“中国混合战威胁与国际因应”,全部都是针对中国大陆,也是由“十七项措施”延伸的事项。这就分明是民进党要把其打成“中共同路人”的在野党,绑上其“抗中保台”的“战车”。
  
  其二,是拒绝了在野党“平等对话”、“共商国事”的要求,由赖清德以“三军统帅”的身份,召集“国防”、“外交”、两岸及“国安”相关首长,向在野党进行“单向训话”。这是“丑话讲在先”,倘在“国安十法”付交“立法院”后,在野党“立委”对相关条文有不同意见或阻挡,民进党就可大肆抨击在野党只顾内斗不管“国家安全”,在赖清德已经把台湾面临的“国安”威胁都告诉朱立伦、黄国昌之后,在野党却仍然要杯葛“国安十法”,这就坐实了在野党“立委”是“卖台”,应当被“罢免”。
  
  其三,是拒绝了在野党不“全程公开透明”的要求,以“国安简报”涉及“机敏”为由,采取最高密级的保密措施闭门进行,还要在野党领袖签署“保密协议”。
  
  这最后一点,极为阴险。在野党因为受制于“国安简报”的保密承诺,在民进党当局进行各种压制手段时不能公开为自己辩解,因而极不利进行“反罢免”的动员。更阴险的是,民进党当局可以透过由其侧翼团体泄露“国安简报”的内容,反过来却插赃嫁祸在野党领袖,“泄露国家机密”甚至是“向对岸出卖情报”,将朱立伦、黄国昌羁押“法办”,直接“团灭”两个在野党,真正实现民进党的独裁专制。
  
  因此,在野党掀桌“鸿门宴”,是明智之举。   中评社香港6月18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8日发表富权文章:蓝白两党掀桌“鸿门宴”是明智之举。以下为文章内容。

  赖清德邀召中国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台湾民众党主席黄国昌参加“国安简报”,因“总统府”坚持以“保密”原则全程闭门举行,而在野党则质疑这是“引君入瓮”的“鸿门宴”,而相继公开表态不会出席原定于今日举行的“国安简报”会议。至此,赖清德精心筹划的强要蓝白两党为其“抗中保台”,尤其是将要把“十七条措施”化为“国安十法”而进行“背书”的图谋,破局“流产”。
  
  实际上,赖清德于今年三月十三日主持“『国安』高层会议”后,在记者会上声称,台湾当前所面对的五大“国安”及统战“威胁”,包括中国(大陆)对“国家主权”之“威胁”、对“国军”的渗透及间谍活动之“威胁”、混淆国人对“国家”认同之“威胁”、藉两岸交流对台湾社会统战渗透之“威胁”,以及藉“融合发展”吸引台商、台青之“威胁”,提出十七项因应策略。
  
  这“十七项措施”,有些是属于民进党当局以其执政行政权,就可以自行推行的。但更多的是涉及法律甚至“宪制”层面,是必须透过“立法院”制定法律,才可实施的。如全面检讨修正《军事审判法》,恢复军事审判制度,订定《军法官人事条例》及《军事法院、军事检察署组织法》等;在《陆海空军刑法》增订“对敌人效忠表示”之处罚,并修正对于领取退除给与人员之相关规范;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和《港澳关系条例》,就台湾居民申请中国大陆涉及身分认定的各种证件,包括“护照”、身分证、定居证、居住证等,进行限束规范,并对香港及澳门人士申请来台定居、居留等相关制度,将增列长期居留规定,对行政官员及民意代表前往大陆,及宗教团体等公益组织进行两岸交流,以及对具有统战背景的大陆人士赴台等,籍着修法而严格管制,并禁止大陆人士赴台进行具统战性质的活动等,都是需要“立法院”配合,透过立法或修法,才能实施的。
  
  实际上,赖清德就在这个讲话中指出,为落实以上各项措施,请各主管机关应全面检视现行相关行政命令、措施、解释令等,完备相关执法规定;若仍有不足,应强化“国安”法制进一步提出《国家安全法》、《反渗透法》、《两岸关系条例》、《港澳关系条例》、《资通安全管理法》等之修正案,并加强社会沟通,尽速落实。
  
  因此,近日政坛上就传出,“行政院”正在为落实赖清德的上述决策意图,统筹指挥各相关部会,拟制《国家安全法》、《反渗透法》、《两岸关系条例》、《港澳关系条例》、《资通安全管理法》、《陆海空军刑法》、《军法官人事条例》的修正案,及拟制《军事审判法》、《军事法院组织法》、《军事检察署组织法》等法案,统称为“国安十法”,并将陆续向“立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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