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半年抹黑报告”的荒谬与可笑
来源:大公报 作者:陈凯文
英国日前发表所谓的“香港半年报告”,宣称特区政府持续针对任何被视作“威胁国安”的行为,包括今年3月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后最少13人被捕、法院批出禁制令禁止“港独”歌曲传播、2019年黑暴后有1万人被捕,以及多名“反对派”政客涉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被起诉。英国外交大臣拉米还声称,担心法例在境外适用的问题,促请中国恪守《联合声明》云云。
英国发表所谓的“半年报告”,是未从殖民旧梦中苏醒过来,自欺地幻想自己在香港仍有影响力,妄图对香港事务指手画脚。另一方面,随着世界出现百年未变的大变局,自从中国成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之后,美国担心其霸权不保,于是调整对华政策,并搞起“以港遏华”的策略。作为美国传统盟友,英国配合起美国“唱衰”香港等反华文宣行动,自然不足为奇。
正因如此,这份所谓报告充分反映了英国政府的伪善和双标。先说《联合声明》,其核心要义是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没有赋予英国干预回归后香港事务的权利。英国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也无监督权。如今英方对香港事务说三道四,显然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其次是从《联合声明》的原文内容来看,真正由中英双方共同发表的声明内容只有第四、第五和第六点,包括英国政府负责香港回归前的行政管理,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以及香港土地和其他有关事项,根据联合声明附件三的规定处理。这三点的声明内容,已随着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于2000年1月1日解散的一刻起,已经完全履行完毕。
之所以需要一再强调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也无监督权,是要说明,英方一再发表所谓“香港半年报告”,这种意图干预中国内政的行为,违反《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联合国《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以及《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
更不必说,英方在所谓“半年报告”的内容,根本便是颠倒是非。以报告提及警方因2019年爆发的黑暴而拘捕一万人,涉案者基本上都是干犯暴动、刑事毁坏或非法集结一类的刑事罪行,跟中央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以及今年3月实施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完全沾不上边。而用以拘捕疑犯的法律条文,基本上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宁而设,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方国家都有。更何况,英国近期骚乱,警方在短短数日内就拘捕了1117人,镇压毫不手软,如今还有脸来攻击香港!
至于报告提到《联合声明》承诺维护在法律上保护和维护香港人民的权利和自由,这是中方单方面在《联合声明》中提出的对港基本方针政策,并在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列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港适用条款继续有效,但是此一方针跟维护国家安全,本来便可并行不悖。
事实上,《公约》在维护公民各项政治权利的同时,亦在多项条文中述明缔约方可以立法方式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此外,同样有份签署《公约》的英国也有制定国安法,特区政府在制定维护国安条例时,亦有参考英国国安法,但何曾见过英国政客批评自己国家的国安法侵犯人权?
报告指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反对派”被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这更是指鹿为马。一是2020年立法会选举因新冠疫情延属一年举行,当年只有4名“反对派”议员因为在原定举行的选举中,提名无效而无法延长任期,其他“反对派”议员乃是自己请辞,而非被取消资格。
二是涉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的被告,是因为组织参加违法“初选”,意图在取得过立法会过半数议席后,无差别否决政府提案和财政预算案,因而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而被起诉。事实上,任何人只要取得足够提名都可以参选。
三是一些人在中央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后,未必能取到足够提名,跟其过往表现能否取得选委信任有关,加上“反对派”执意“杯葛”选举,甚至施压阻止成员参选。部分成功参选的候选人,因为自己赢不到选民信任,最后落败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是故,“反对派”不是被排除在立法会之外,而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无法赢得选委信任、选民信任而已,完全是他们自招恶果。
由上可见,所谓的“半年报告”,根本就是一份“抹黑报告”,彰显英国当局的无知与可恶。
来源:大公报 作者:陈凯文
英国日前发表所谓的“香港半年报告”,宣称特区政府持续针对任何被视作“威胁国安”的行为,包括今年3月实施《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后最少13人被捕、法院批出禁制令禁止“港独”歌曲传播、2019年黑暴后有1万人被捕,以及多名“反对派”政客涉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被起诉。英国外交大臣拉米还声称,担心法例在境外适用的问题,促请中国恪守《联合声明》云云。
英国发表所谓的“半年报告”,是未从殖民旧梦中苏醒过来,自欺地幻想自己在香港仍有影响力,妄图对香港事务指手画脚。另一方面,随着世界出现百年未变的大变局,自从中国成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之后,美国担心其霸权不保,于是调整对华政策,并搞起“以港遏华”的策略。作为美国传统盟友,英国配合起美国“唱衰”香港等反华文宣行动,自然不足为奇。
正因如此,这份所谓报告充分反映了英国政府的伪善和双标。先说《联合声明》,其核心要义是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没有赋予英国干预回归后香港事务的权利。英国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也无监督权。如今英方对香港事务说三道四,显然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其次是从《联合声明》的原文内容来看,真正由中英双方共同发表的声明内容只有第四、第五和第六点,包括英国政府负责香港回归前的行政管理,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以及香港土地和其他有关事项,根据联合声明附件三的规定处理。这三点的声明内容,已随着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于2000年1月1日解散的一刻起,已经完全履行完毕。
之所以需要一再强调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也无监督权,是要说明,英方一再发表所谓“香港半年报告”,这种意图干预中国内政的行为,违反《联合国宪章》第2条第7款、联合国《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以及《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