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三十四年后再次金门协商带来何种启迪?

  中评社香港7月30日电/澳门新华澳报30日发表富权文章:三十四年后再次“金门协商”带来何种启迪?

  对“二一四事件”进行的第十六次协商,将于今日上午在金门县金湖酒店举行。大陆方面将由海协会协调处长许伟伟、泉州市台港澳办副主任李朝晖、晋江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和顾问等,以“红十字会高级顾问”的名义出席,而台湾方面出席的将是“海委会”海巡署副署长谢庆钦,陆委会法政处长周鸣瑞和海基会对应人员,但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和“海委会”副主委兼海巡署署长张忠龙,也于昨日到了金门,充任台方的“就近幕后指导”,不过据说将会在协商结束后,低调参加罹难者的公祭仪式,但可能不会与大陆官员“同框”,以避免造成“两岸官方接触”的错觉。
  
  在“二一四事件”发生后,两岸间历经十五次协商,但由于双方都有所坚持,因而“屡谈屡破裂”。直到最近,在中国国民党籍金门县“立委”陈玉珍等热心人士的穿梭斡旋之下,双方都有所退让,本拟在二十四日进行第十六次协商,达成共识。但因受台风“格美”影响,而延至今日进行。
  
  有消息人士指出,今日的协商,双方将会签署“共识书”,内容包括对事件的原委情况描述、交付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抚慰金、交还二名罹难者遗体、办理死亡证明书的公证和两岸文书验证程序、致歉表述等。按照规划,两岸代表上午协商顺利,并完成签署“共识书”后,将直接驱车前往金门县殡葬管理所办理公祭,随后罹难者遗体将运送往金门料罗港,直接从料罗出海返回大陆。
  
  倘今日的协商顺利,“二一四事件”就宣布结束。在此“蝴蝶效应”下,相信被大陆方面留置的金门胡姓钓客,及“大进满88号渔船”等事件,都将能得到妥适的解决。进一步的是,台湾当局就必须兑现赖清德在“五二零讲话”中作出的开放两岸居民旅游及大陆学生赴台就读的诺言,并敦促有关单位执行“立法院”通过的撤销“禁团令”决议,以及积极回应大陆国台办“尽快恢复开通三十个两岸直航点”的呼吁等。
     这次“金门协商”,予人不少启迪。其一,在台湾当局仍然拒绝承认“九二共识”下,根本无法恢复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的正式协商,也无法恢复两岸制度性联络机制。不过,在遇到某些特殊的情况或必须急于解决的事态下,可以透过类似“澳门模式”的方式进行公权力授权民间的协商。而这次“二一四事件”发生在厦金海域,而且厦门与金门之间有“小三通”来往,因而是就近在金门举行。其实,“澳门模式”只是一个对“政府授权、民间名义、官员主谈、公权力落实”的模式的统称,不一定非要在澳门不可。实际上,今次“金门协商”就有两岸相关的官员参与,其中大陆海协会协调处长许伟伟,据说就是国台办联络局的官员,直接上桌参与协商,但却是以“红十字会”的名义。
  
  其二,这次“金门协商”,是三十四年前首次“金门协商”之后的第二次,因而有着“回到原点”的意涵。一九九零年九月十一日至十二日,中国红十字总会秘书长韩长林等四人,乘坐悬挂白底红十字旗的铁壳船前往金门,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秘书长陈长文等,就两岸红十字组织参与见证主管部门执行海上遣返事宜进行了协商,并签署了协议。双方本着切实解决问题、回避尚难以解决的两岸政治分歧的务实精神,就见证遣返的原则、对象和遣返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金门协议”是自一九四九年以来,海峡两岸分别授权的民间团体签订的第一个书面协议。而今日将要签署的“金门共识书”,则是赖清德就职后甚至是蔡英文上台后,海峡两岸分别授权的民间团体签订的第一个书面协议。

  “金门协商”对两岸关系发展的一大贡献,是创造了“白手套”的模式,为日后的海峡两会接触和谈判树立了先例。实际上,“金门协商”虽是以两岸红十字会的名义进行的,但实质上却是一次半官方的接触。大陆方面的与谈者,虽然都拥有红十字会的职务,其实都是相关部门如国台办、福建省卫生厅、中共福州市委政政法委书记等的官方职务。而台湾方面的与谈者也一样,虽然也挂着红十字会的职务,但有人是“行政院”和“国防部”的法律顾问,甚至有人是“国防部”参谋本部中将衔的作战次长室执行官。因此,这次谈判不但是一次历史性的会谈及两岸关系的大突破,而且也为后来的海峡两会谈判提供了样板。
  
  其三,将于今日签署的“二次金门协议”,却不叫“协议”,而是使用了“共识书”的称谓。其本意,可能是大陆方面要极力避免让人产生“即使是台湾当局没有承认『九二共识』也可进行两岸协商并达成协议”的错觉。但在客观上,却又进一步发挥催促台湾当局承认“九二共识”的“认知战”作用。实际上,在二零一零年九月,台湾红十字总会出版《金门协议二十年》一书,马英九为此书撰写题为《务实与弹性:两岸“金门协议”二十周年感言》的序言时,就肯定了“金门协议”为“九二共识”的滥觞,并指出“金门协议”签署二十年来,功已成,身未退。而由“金门协商”的参与者,时任国台办交流局副局长的乐美真(伍修权的女婿)也在《金门商谈漫记》一书,指出“金门谈判”的主要特点,是双方在谈判过程中都以务实灵活的手段,避开了尴尬的“国家定位”问题。如在协议文件中,不触及双方的政治立场,而是以解决遣返偷渡客的事务性问题为主;又如在双方的称谓上,也避开了“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中的“中华民国”字眼,而以“海峡两岸红十字会组织”来代替之。而且双方的签署人都隐去了其官方职务,而是统称“两岸红十字组织代表”。另外,在纪元问题上,既不采用大陆使用的“公元”,也不使用台湾惯用的“中华民国”,而仅是单纯注明签署日期。而且,“金门协议”还规定,执行该协议的两岸船只,不应悬挂具有政治象征意义的其他旗帜,而应悬挂白底的红十字会旗,从而回避了敏感的政治问题。   中评社香港7月30日电/澳门新华澳报30日发表富权文章:三十四年后再次“金门协商”带来何种启迪?

  对“二一四事件”进行的第十六次协商,将于今日上午在金门县金湖酒店举行。大陆方面将由海协会协调处长许伟伟、泉州市台港澳办副主任李朝晖、晋江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和顾问等,以“红十字会高级顾问”的名义出席,而台湾方面出席的将是“海委会”海巡署副署长谢庆钦,陆委会法政处长周鸣瑞和海基会对应人员,但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和“海委会”副主委兼海巡署署长张忠龙,也于昨日到了金门,充任台方的“就近幕后指导”,不过据说将会在协商结束后,低调参加罹难者的公祭仪式,但可能不会与大陆官员“同框”,以避免造成“两岸官方接触”的错觉。
  
  在“二一四事件”发生后,两岸间历经十五次协商,但由于双方都有所坚持,因而“屡谈屡破裂”。直到最近,在中国国民党籍金门县“立委”陈玉珍等热心人士的穿梭斡旋之下,双方都有所退让,本拟在二十四日进行第十六次协商,达成共识。但因受台风“格美”影响,而延至今日进行。
  
  有消息人士指出,今日的协商,双方将会签署“共识书”,内容包括对事件的原委情况描述、交付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抚慰金、交还二名罹难者遗体、办理死亡证明书的公证和两岸文书验证程序、致歉表述等。按照规划,两岸代表上午协商顺利,并完成签署“共识书”后,将直接驱车前往金门县殡葬管理所办理公祭,随后罹难者遗体将运送往金门料罗港,直接从料罗出海返回大陆。
  
  倘今日的协商顺利,“二一四事件”就宣布结束。在此“蝴蝶效应”下,相信被大陆方面留置的金门胡姓钓客,及“大进满88号渔船”等事件,都将能得到妥适的解决。进一步的是,台湾当局就必须兑现赖清德在“五二零讲话”中作出的开放两岸居民旅游及大陆学生赴台就读的诺言,并敦促有关单位执行“立法院”通过的撤销“禁团令”决议,以及积极回应大陆国台办“尽快恢复开通三十个两岸直航点”的呼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