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政党补助金发放绿蓝白都各有用途

  中评社香港2月16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6日发表富权文章:政党补助金发放绿蓝白都各有用途。以下为文章内容。

  “二零二四”大选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按照相关规定,“中选会”和“内政部”已经计算妥当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选举补助金”,及“不分区立委”选举中的政党补助金的分配金额,并在农历新年之前就已经向各权利人或政党发放。
  
  按照《“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各组候选人选举得票数达当选票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应补贴其竞选费用,每票补贴新台币三十元,一次过领取。但其最高额,不得超过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政党推荐之候选人其补贴费用,应由该推荐之政党领取;二个以上政党共同推荐一组候选人时,应共同具名领取。
  
  而在“二零二四”大选中的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部分,绿蓝白三个参选组别的候选人均符合领取资格。其中“赖萧配”可获得一亿六千七百五十八万零五十七元,“侯康配”一亿四千零十三万零六百三十元,“柯盈配”一亿一千零七十一万三千九百八十元。
  
  民进党发言人张志豪稍早透露,“赖萧配”这次获得的选举补助款将分三个部分支配,第一部分作为社会公益使用;第二部分将作为创党、建党党员的弱势照顾,以及年轻党工出国进修的奖励金;第三部分依规定回捐给党中央。
  
  而侯友宜则于日前透露,“侯赵配”所获得的选举补助金,全部回馈国民党中央,由党中央决定用途。
  
  民众党发言人李顶立也表示,“柯盈配”的选举补助款使用上,主要会用在政党维持营运的经费,包含政党、立院党团与地方经营等等,加上柯文哲主席也有前往全台湾走访收集民意的计划,另也会将部分用作公益使用。
  
  由于《“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明确规定,选举补助金必须由推荐候选人的政党领取,因而柯文哲今次再也不能以“候选人的选举补助金”为由,“私吞”入自己腰包了。实际上,二零一四年柯文哲刚选上台北市长时曾向媒体透露,有意将二千五百六十一万多元的选举补助款拿出一千万元来偿还父亲借他的房贷,引发社会哗然,后来才在舆论压力下放弃该想法。
     而在“二零二四”大选中的“不分区立委”选举部分,根据《政党法》规定,政党票得票率达百分之三以上的政党,可获得每年每票五十元的政党补助金,直至该届立委任期届满,在该届“立法院”的四年届期内,每年都可以领取政党补助金。
  
  虽然有十六个政党提名候选人参加“不分区立委”选举,但只有民进党、国民党和民众党三个政党的得票率超过百分之三,因而在今后四年内,每年都可以领取政党补助金。其中民进党为(每年,下同)获得二亿四千四百五十五万元(四百八十九万一千零六十),国民党为二亿三千八百二十一万元(四百七十六万四千二百九十三票),民众党为一亿五千二百零一万元(三百零四万三百三十四票)。
  
  民进党发言人卓冠廷日前表示,这笔补助金主要投入到党务的日常运作使用。
  
  国民党发言人杨智伃指出:“会依照往例,把政党补助款运用在全国的县市党部,中央党部的营运基本的经费当中。”从党工的人事费,到各县市党部,像是水费电费租金等等的基本开销,都是国民党拿到补助款后,首要支出的经费项目。
  
  民众党副秘书长许甫表示:“我们的党部,其实过去来讲是相对狭小的空间,我们第一个会寻觅一个比较新的党部,可以容纳我们各个组织的人,都在同一个地方办公。”拿到补助款的第一步,民众党规划要先搬家,找到更大的办公室,另外也会用在新增的智库或政策会等整合性部门,扩大年轻组织层级和YT频道,希望能成为电视台一样组织。
  
  选举补助金制度有一段“发展史”。在一九八一年建立时,候选人一票补助十元,门槛为该选区最低当选票数四分之三以上。一九九一将补助提高为每票三十元,门槛维持该选区最低当选票数四分之三以上。一九九四年落实政党政治增设政党补助款一票五元,政党票得票率须达百分之五以上。一九九七年发生重大变革,将政党补助款一票由五元变成五十元,并从一次性改为每年领取。二零一五年降低政党补助款门槛,经党团协商通过由百分之五大幅降为百分之三点五。
  
  二零一七年通过《政党法》,为促进政党多元发展,“立法院”通过将政党补助门槛降为百分之三。
  
  前面所提到的“重大变革”,是指一九九七年许信良甫当选民进党主席当晚,尚未走马上任,就“夜奔敌营”,奔赴李登辉的“大安官邸”,与李登辉完成一项政治交易:以民进党不再阻挠李登辉的“修宪”大计,来换取民进党支持《政党选举补助费条例》获得“立法院”通过,为的是要籍此解决民进党的党务经费困难的问题。此后,民进党藉凭着在“立委”选举中每一票可获五十元政党选举补助金,每年共得一、二亿元的补助金,完全解决了民进党的经费问题,不但可清还了民进党历年积欠的债务,并可搬到宽敞明亮的华山商务大楼办公,而且还可提升党工的待遇,使到党工们可在无后顾之懮下更全情地投入党务工作及选战。因此,当时政坛就有“李登辉喂予民进党奶水”、“许信良夜奔敌营”之说。
  
  正因为如此,在“立法院”审议及表决《政党选举补助费条例》法案时,新党党团予以极力反对,并在方案通过后,拒绝领取政党补助金。但在后来,一方面是新党领导人换人,而方面是新党的党务经费颇为拮据,因而“死死气”地领取政党补助金。不过,在郁慕明接任党主席后,却举行记者会宣布,将新党在当年“立委”选举中获得的政党票补助款全数捐出,设立为急难救助金,预计用来协助清寒学童就学、生活,或帮助这次台南大地震的受灾户。但在后来郁慕明卸任后,新党参加“不分区立委”选举的动机之一,就是希望能够获得分配政党选举补助金,以支应该党的日常运作经费。但很不幸,新党的得票率无法跨过百分之三的“门槛”,今次更是只有百分之零点二九二四(四万零二百八十八票),却是无法领取政党选举补助金了。   中评社香港2月16日电/澳门新华澳报16日发表富权文章:政党补助金发放绿蓝白都各有用途。以下为文章内容。

  “二零二四”大选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按照相关规定,“中选会”和“内政部”已经计算妥当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选举补助金”,及“不分区立委”选举中的政党补助金的分配金额,并在农历新年之前就已经向各权利人或政党发放。
  
  按照《“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各组候选人选举得票数达当选票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应补贴其竞选费用,每票补贴新台币三十元,一次过领取。但其最高额,不得超过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政党推荐之候选人其补贴费用,应由该推荐之政党领取;二个以上政党共同推荐一组候选人时,应共同具名领取。
  
  而在“二零二四”大选中的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部分,绿蓝白三个参选组别的候选人均符合领取资格。其中“赖萧配”可获得一亿六千七百五十八万零五十七元,“侯康配”一亿四千零十三万零六百三十元,“柯盈配”一亿一千零七十一万三千九百八十元。
  
  民进党发言人张志豪稍早透露,“赖萧配”这次获得的选举补助款将分三个部分支配,第一部分作为社会公益使用;第二部分将作为创党、建党党员的弱势照顾,以及年轻党工出国进修的奖励金;第三部分依规定回捐给党中央。
  
  而侯友宜则于日前透露,“侯赵配”所获得的选举补助金,全部回馈国民党中央,由党中央决定用途。
  
  民众党发言人李顶立也表示,“柯盈配”的选举补助款使用上,主要会用在政党维持营运的经费,包含政党、立院党团与地方经营等等,加上柯文哲主席也有前往全台湾走访收集民意的计划,另也会将部分用作公益使用。
  
  由于《“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明确规定,选举补助金必须由推荐候选人的政党领取,因而柯文哲今次再也不能以“候选人的选举补助金”为由,“私吞”入自己腰包了。实际上,二零一四年柯文哲刚选上台北市长时曾向媒体透露,有意将二千五百六十一万多元的选举补助款拿出一千万元来偿还父亲借他的房贷,引发社会哗然,后来才在舆论压力下放弃该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