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污遭废止律师证照 陈水扁不服提告败诉

陈水扁的律师证书遭废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修正后律师法与“法务部”认事用法均无违误,判扁败诉。(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6月7日电/陈水扁犯贪污罪被“最高法院”判刑11年定谳,之后“法务部”依修正后律师法规定,废止陈水扁的律师证书,但陈水扁指刑事判决、“法务部”作法都有问题,提告请求拿回律师证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修正后律师法与“法务部”认事用法均无违误,判扁败诉;可上诉。

  依2020年修法后的《律师法》规定,修正施行前,有“受1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确定,依其罪名及情节足认有害于律师之信誉”之情形,“法务部”应在修法后2年内废止其律师证书。

  根据台媒报导,陈水扁在1974年获“法务部”核准发给律师证书,后来“法务部”以他因犯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经“最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等刑,并在2010年11月11日确定,经“法务部”律审会审议,符合2020年1月15日修正后的《律师法》,属于应废止律师证书之规定。

  “法务部”在2021年11月18日处分,废止陈水扁的律师证书,并应自文到后2周内返还律师证书予“法务部”,未返还者,依法注销之。扁不服,提起诉愿,经决定驳回后,他犹未甘服,提起行政诉讼。

  陈水扁主张,刑事判决违反贪污罪限定在“法定职权”之修法,明显违反罪刑法定主义,且刑事判决违背“最高法院”审案之惯例,罕见地在上诉3个月内就“自为判决”他有期徒刑11年确定。   扁说,2020年1月15日新修正施行之律师法,变相架空“律师自治”之原则,日后当律师遭受到“国家”滥权迫害时,将完全失去“以同侪审查认定是否有害律师信誉”之保护网,显然违反现代宪政“国家”律师自治之重要原则,实属大开民主法治之倒车。

  扁表示,法律不溯及既往乃法治国“宪法”之基本原,新修正施行之律师法,改由官方色彩浓厚的“法务部”可径为认定,显违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及信赖保护原则之精神。且他是身为前“总统”,却经“法务部”过度扩张律师法之解释而废止律师证书,显不符合比例原则,请求法院撤销“法务部”分的处分。

  北高行政法院认为,新修正的律师法,兼顾透过废止律师证书手段确保杜绝重大犯罪者进入律师职业市场之公益,与律师工作权之保障,并未使人民之权利长期处于不确定之状态,没有违反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务部”依法处分认事用法均无违误,判决驳回扁的诉讼。可上诉。

陈水扁的律师证书遭废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修正后律师法与“法务部”认事用法均无违误,判扁败诉。(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6月7日电/陈水扁犯贪污罪被“最高法院”判刑11年定谳,之后“法务部”依修正后律师法规定,废止陈水扁的律师证书,但陈水扁指刑事判决、“法务部”作法都有问题,提告请求拿回律师证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修正后律师法与“法务部”认事用法均无违误,判扁败诉;可上诉。

  依2020年修法后的《律师法》规定,修正施行前,有“受1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确定,依其罪名及情节足认有害于律师之信誉”之情形,“法务部”应在修法后2年内废止其律师证书。

  根据台媒报导,陈水扁在1974年获“法务部”核准发给律师证书,后来“法务部”以他因犯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经“最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等刑,并在2010年11月11日确定,经“法务部”律审会审议,符合2020年1月15日修正后的《律师法》,属于应废止律师证书之规定。

  “法务部”在2021年11月18日处分,废止陈水扁的律师证书,并应自文到后2周内返还律师证书予“法务部”,未返还者,依法注销之。扁不服,提起诉愿,经决定驳回后,他犹未甘服,提起行政诉讼。

  陈水扁主张,刑事判决违反贪污罪限定在“法定职权”之修法,明显违反罪刑法定主义,且刑事判决违背“最高法院”审案之惯例,罕见地在上诉3个月内就“自为判决”他有期徒刑11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