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视角下“台湾共同体”概念与内涵辨析

在中华民族内部完善“台湾共同体”的角色与功能,最终让台湾问题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中消弭于无形。

  中评社╱题:多维视角下“台湾共同体”概念与内涵辨析 作者:柯娟娟(厦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博士生;刘国深(厦门),闽江学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研究院院长、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

  【摘要】“台湾共同体”可能是乡土性的“家乡台湾”,可能是带有分离主义倾向的“民族台湾”和“国家台湾”。“家乡台湾”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之下的一个次体系,属于正常存在的形态;而“民族台湾”“国家台湾”建构则是一种政治上的分离主义,是对国家治理的挑战。我们既要坚决地反对分离性“台湾共同体”的建构,也要以同理心、包容心看待台湾民众对“家乡台湾”的认同,将其圆融进对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与情感之中。在中华民族内部完善“台湾共同体”的角色与功能,最终让台湾问题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中消弭于无形。

  引言

  台湾政界、学术界和舆论界常见使用“台湾命运共同体”“台湾生命共同体”“台湾社会共同体”来描述台湾地区的社会群体。如果是基于乡土意识或是从“社会共同体”“生活共同体”“地域共同体”的角度出发,这样的语汇无可厚非。然而,在其上加载“想象共同体”甚至“海洋民族”“海洋国家”等意涵时就不单纯了,其与中国、中华民族互别苗头的分离主义倾向昭然若揭。1993年4月底首次的“汪辜会谈”让李登辉意识到台北当局在“中国代表权之争”中已处在无法逆转的劣势,叠加当时国民党内部“主流派”与“非主流派”的斗争,“分裂分治”和“台湾生命共同体”意念逐渐变成李登辉的政治工具和政治意志,台湾地区的乡土意识成为他包装分离主义意识和个人“政治正确”的“遮羞布”。“台湾共同体”一词在岛内已频繁出现,我们必须更加小心应对,因为它兼具分离主义的A面和乡土意识的B面,简化的批判难以击中要害,甚至被归置到“爱台湾”“爱乡土”的对立面。

  一、“共同体”概念的多维视角

  (一)认识“共同体”的五种常见视角

  关于“共同体”的定义始终聚讼纷纭,它可以指任何形式的人的有机聚合体。共同体成员不只是简单的、原子式的聚集,而是以互相吸引的“化学键”方式联结成复杂的分子结构。“家为原型”“社区群体”“网络联结”“体系-结构”和“社会建构”是人们认识共同体的几种常见视角。

  “家为原型”:滕尼斯(F.Tonnes)将共同体(community)视为家庭或家庭关系的模拟与放大。成员基于自然意志,如本能情感、相互习惯、共同记忆等,自觉归属于某一共同体之中;而共同体则是以血缘、地缘、感情和伦理团结为纽带自然形成的小规模的有机体〔1〕。“社区群体”:在帕克(R.E.Park)等人看来,“社区”(community)本质上是基于“共同地域”而结成的互助合作群体〔2〕,可与血缘、亲缘、信仰无关。“网络联结”: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的互动可以脱离特定的时空场景而自由延展。“脱域”(dis-embedding)视角下的共同体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它是种族、观念、地位、遭遇、任务、身份等方面具有相似特征的人群所组成的各种层次的团体组织〔3〕。“体系-结构”:该视角着重对共同体内部的互动关系进行分层式的剖析。共享着特定目标、利益或兴趣的个人和团体承担着某种角色,具有某种类型化的行为表现;多个相互关联又相互作用的角色组成了某种结构,结构意味着各角色之间具有一套稳定的互动模式;以此类推,相互作用的结构又进一步形成了更为宏大而复杂的体系。在更大的体系面前,原有的小体系只能被视为一个角色、结构或次体系〔4〕。“社会建构”:在当代,共同体也常被视为一种文化人造物,根据“社会建构论”的代表人物伯格(P.L.Berger)和卢克曼(T.Luckmann)的观点,共同体是一种经由“外化”(externalize)、“客体化”(objectivize)之后被建构出来的客观现实,幷通过社会化过程内化(internalize)为个人的主观现实〔5〕。

  (二)多维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

  如果从“家庭关系的模拟与放大”的视角理解“台湾共同体”,或从突出“地域”作为共同体组成第一要素的“社区群体”角度来看待,亦或从一个更加多元开放的“网络联结”视角出发,台湾民众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领域所组成的可实体可虚体、可短暂可长存的各类团体组织,如网络社群、体育代表团、经济体、地域文化载体,甚至是自我管理地方事务的政治共同体等,都可以理解为一个乡土性、地方性的共同体,属于中国之下的一个次级体系,是一个地区性的共同体。

  从“体系-结构”视角来看,当“台湾共同体”在政治领域偏离了其作为一个规制于中国之下的政治次体系的客观现实,转向寻求建立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共同体时,就是一种严重的“越轨”(deviance)行为。这种对现有体系-制度秩序的颠覆性行动,是从切断既有联结关系、建构一个独立的共同体开始的。依据“社会建构”的理论路径,这套建构计划包括:构建一套详细阐述所谓的“台湾国”“台湾民族”合理性的知识体系;设置实行和维护这套知识体系的可信结构,配备相应的社会化人员和矫正(therapy)人员;以及正当化(legitimate)新知识体系、虚无化(nihilate)对立知识体系的操作,从而为上述想象的、新生的“现实”保驾护航〔6〕。虽然“独派”构建国家性质的“台湾共同体”进程正在发生,却也始终受到当前台湾归属的体系环境的限制,“独派”的主观现实与社会的客观现实之间充满张力,这被认定为是破坏现状的分离主义。

  有鉴于概念的双重性,我们需在以下三个层面完整地把握其内涵:一是乡土意识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一种作为血缘、地域、伦理意义上的“乡土共同体”或“生活共同体”,接近于滕尼斯式的、以家庭为原型的传统共同体,以及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社区,常常以各式各样网络联结的形式呈现。二是分离主义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是由“独派”人士和团体所主导的、带有分离主义特征的政治思潮和政治(社会)运动,即从既有民族国家退出(exit)以建立新的主权国家为最终目的的“想象共同体”,“台湾国”“台湾民族”具有明显的社会建构痕迹。三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两者应是整体与局部相辅相成的关系,基于乡土意识的“台湾共同体”是中华民族之下的一个次级体系,属于正常存在的形态。分离性的“台湾共同体”是当前中华民族内部所面临的一个国家治理挑战,也是对现有国际政治体系的挑战。

  二、乡土意识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

  (一)在家乡中寻求本体性安全感与文化识别性

  绝大多数台湾民众的共同体感知,来源于不同程度地把台湾视为自己的原乡、故乡或家乡。与之相随的是一种“乡愁”的情愫以及个人与群体身份的同乡认同,这是一种偏向于前现代和情感性的思维,强调自然生成的在地性。家乡意义的“台湾共同体”接近于滕尼斯式的以家庭为原初模型,建立在血缘、地缘、(类)亲情、(信仰)伦理秩序之上的传统共同体社区。纵使今时今日“台湾共同体”的内涵与外延几经更迭,家乡认同仍旧是“台湾共同体”概念容易被普通民众所接纳的、最重要的心理前提。对大部分人来说,终其一生都会在“台湾”这一场所中经历生老病死、结婚生子、生活和事业,人们在这里寻获本体性安全感和文化识别性。

  “乡民们”赋予了台湾这一“私有空间”个性化的经验和“地方之爱”,具有深深的安全感与归属感。1992年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户籍法”修正案,将个人本籍(大陆称籍贯)登记由“父亲之本籍”改为“本人出生地”,之后开展的人口普查也取消了“本籍”列项,各类官方核发的证件如身份证等,也仅显示“出生地”。至此籍贯背后所承载的、以血缘为纽带的、与中国大陆的历史连结被弱化、隐去,无论是外省人、闽南人、客家人还是原住民,他们的共同身份都是台湾人,台湾人认同的比例在过去33年间从17.7%显着增长至63.4%〔7〕。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台湾作为家乡的意义被强化的同时,分离主义意识也在悄然加载中。

  台湾人对“家乡之爱”的情感是无可厚非的,正像山东人对齐鲁大地、川渝人对四川盆地、内蒙人对千里草原“母亲般的眷恋”,“家乡之爱”幷不与“祖国之爱”相悖,当身处于地理和文化双重空间的异国,乡愁往往表现为对祖国的思念,而在国境内的他乡,乡愁又会具体到对出生地、成长地的回忆与念想。问题是,当“家乡之爱”被异化为“国家想象”时,这样的移转就会演变成重大的政治问题。例如赖清德在选后首次民进党党代会上的讲话便表达了这种企图:“我们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无论大家在哪里出生、是什么时候来到台湾,台湾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在母亲台湾的怀抱中,有权利根据共同的理想,来打造自己的‘国家’:民主台湾。”〔8〕

  (二)在“家园”的共同生活中习得与他人互助合作的经验

  乡土性的“台湾共同体”也是一个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群体,社区成员共同抗击台湾频发的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共同托举起台湾的经济腾飞、共渡那些经济危机之下的幽暗时刻,共同面对教育、医疗、食品安全、暴力犯罪等社会问题。兴起于1990年代中期、推动至今已超过30年的台湾社区营造运动,算是当代台湾人印象最深刻、关于建设家园式生活共同体的集体记忆。彼时的台湾虽然取得了经济上的瞩目成就,但转型社会的种种病症也开始逐一显现,社区抗争运动层出不穷。“社区总体营造计划”的适时推出,一方面打开了政治空间来面对民主化过程中所释放出的社会力量;另一方面台湾普通民众也终于有机会参与地方事务的决策过程,这对于执政地位尚未稳固、亟须草根社会支持、以获得政治正当性的李登辉来说也是乐意推动的〔9〕。于是互有意愿的官民双方共同推动着这场社区建设实践(社会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

  在社区营造过程中人们开始更加关心“在地”,幷逐渐培养出自主解决问题、公私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起互助合作的经验与友谊,凝结成社区情感和对家园的关怀,共创社区生活系统稳定发展的环境。与“社会改造实践”相幷行的、另一条或许更为重要的政策主轴是建立起“民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观念。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逐渐走出邻里社区、走向社区串联,甚至走向全台范围、涉及两岸的各类议题。被誉为“社区营造总工程师”的陈其南曾坦言:“社区营造代表一种思想模式的转变,是在进行一场宁静革命,从营造一个新的人开始,进而营造一个新的社会、新的国家〔10〕。”这场运动的终极目的是创造具有公民意识的“新人”,以及在未来进一步转变为以公民意识(而非民族意识)为认同基础的“新国家”。这样的理念和实践为台湾“乡土共同体”后期转向“国家共同体”埋下了伏笔。

  “台湾生命共同体”最初便是在“社区”的语境下提出,1992年7月李登辉率先表示应“由社区来唤醒国人建立‘生命共同体’的共识”〔11〕,12月又直白地强调道:“我们不能自我孤立在台湾小岛上,我们一定要走出去,有信心、有尊严地走入国际社会,我们要有‘生命共同体’的体认〔12〕。”可见“台湾生命共同体”一开始就囊括了从“社区发展”到“民族国家”意味的各个层面。普通民众对“乡土台湾”的“生命共同体”有着切身的感受,但要跨越两者的藩篱,转向国家意义的“生命共同体”通常还需要强势政治力的干预,而这一外力主要是由“独派”所主导的、带有分离主义特征的政治思潮和政治(社会)运动所推动。

表1:1990-2024年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参与“台湾光复日”纪念活动次数

表2:1990-2024年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参与“228和平纪念日”活动次数

  三、分离主义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

  分离运动(secession movement)指的是“定居在固有领土基础上的少数族群从民族国家退出以建立新的主权国家的政治与社会运动”〔13〕。分离运动是分离主义(secessionism)的实践形式,反映的是“构建民族国家认同的政治与族群认同的承认政治之间的张力”〔14〕。

  根据盖尔纳(E.Gellner)的经典定义,“民族主义是一条政治原则,认为政治单位与民族单位应该相一致”〔15〕。作为国家构成的主流形式--民族国家普遍遵循了这一原则,即国家的边界与本民族的边界相重合。民族成为了国家的民族(state-nation),在主体族裔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方式包容了边缘族裔,将国界内所有的族群(ethnic groups)整合成一个国族;国家成为了民族的国家(nation-state),一个具有自身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的国族所依存的、具备领土和主权以及所有成员享有平等国民身份的政治实体。国家与民族的一体共构,最终使得全体国民在结构意义上被国家统一标准的制度安排组织起来,也在文化意义上被共同的民族记忆连接起来。中华民族和国家中国便是这样的一体共构关系。台湾的分离主义则试图从中华民族和国家中国两个层面退出中国,重新建立新的主权国家--“台湾共和国”以及基此之上的新的历史文化共同体--“台湾民族”。“台湾共同体”作为实现这一最终目标的过渡形式,具有明显的“想象性国家”和“想象性民族”的性质。

  (一)“台湾共同体”是退出国家中国的“独立建国”梦想

  “台湾命运共同体”最早由“台独”大佬彭明敏提出,幷以此为核心概念,发展出更加系统的“台湾国民主义”。而真正推动分离主义倾向的“台湾共同体”思想走入大众视野,成为一种政治思潮和政治实践的是李登辉。他提出“台湾生命共同体”,幷与“社区共同体”“文化新中原”“心灵改革”“台湾意识”“台湾人认同”“新时代台湾人”等构成了一组概念丛结。在一场题为“新时代台湾人的涵义”〔16〕演讲中李登辉毫不掩饰地宣扬道:“在台湾的二千万同胞,已经形成一个新的生命共同体。”幷从差异性视角强调了对中国大陆的拒斥和排他:“我们是一个确确实实有别于中国,祸福安危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最后的目标是完成以台湾为主体的正常国家。”

  李登辉、彭明敏的“台湾命运共同体”之类的理念,也深刻影响了其后的追随者。据统计,在“5·20讲话”和“双十讲话”等重要场合,陈水扁共5次、蔡英文共10次提及“台湾共同体”。自从2002年8月“一边一国”论开其端绪,陈水扁出言必将“台湾共同体”与“国家共同体”“公投制宪”等“台独”语汇深刻绑定。宣称欲透过公民社会的建立、“族群多元、国家一体”的形塑、“宪政秩序”的改造,迫使台湾民众“国家共同体意识”内涵发生彻底转变〔17〕。蔡英文虽然在“台湾共同体”的使用光谱上未及陈水扁的激进,但也将其放置在主权国家的语境下论述,例如“我们是一个在惊涛骇浪中走过的国家,我们两千三百万人,是生死与共的命运共同体”〔18〕,在“四个坚持”前提下“相信我们两千三百万人组成的共同体,能在世界上扬眉吐气”〔19〕。2024年胜选后的赖清德也明确地把“建立‘生活在台湾的2300万人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国家认同”作为今后民进党执政的三大目标之一〔20〕。

  在政治场域里提及“台湾共同体”常常暗含以下几重意图:第一,自划“领土”和“主权”边界,使台湾迁移出母国的权力范围,从而改变央地关系为国与国关系。“分离冲突在本质上是领土冲突,是援引自决权的分离集团与将政治合法性视作整体存在的国家之间的冲突”〔21〕。台湾“独派”似是而非地引用“民族自决权”作为台湾享有分离权利的法律和道德基础。无论是“中华民国在台湾”“中华民国是台湾”还是纯粹的“台湾国家说”,都只把“领土”和“主权”范围限定在台澎金马,而将大陆地区视为“他国”。第二,重新剪裁现有的及于中国大陆的“宪政结构”或创制“新宪法”,为所谓的“新国家”服务。1990年代以来台湾经过了七次“修宪”,为“国会”全面改选、“总统”直选、“冻省废省”等“宪政改造”工程解除了宪制性规定的“紧箍咒”,同时也“代表着大陆来台的老法统结束,以及以台湾人为基础的新法统成立”〔22〕。2003-2008年陈水扁激进的“制宪”举动,更是寻求法理“台独”淋漓尽致的体现。第三,渴望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尤其是母国的承认。“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新创制机构代表的承认,是满足其国家性的要求”〔23〕,这正是90年代以来,台当局执著于加入只有主权国家才有成员资格的联合国体系,强调两岸交往应“对等、尊严”,大陆需正视“中华民国存在的事实”原因之所在。第四,构建台湾主体性,使其转化为民众对台湾政治共同体、意识形态、“宪政制度”以及统治集团的合法性支持。“台湾共同体”常被描述为仅由2300万台湾人组成,分享相同命运的政治共同体,政治意义上的“我们”显然把大陆民众排除在外,这也造成台湾民众国家认同意识的混淆。另一方面,成员们也因共享着“台湾”这一“专属”的公共政治结构,倾向于对其投注感情,台北当局又常以敌对性话语强调有别于中国大陆的政治价值追求与制度优越性,进而构筑起民众对台湾政治系统合法性的认同。

  (二)“台湾共同体”是退出中华民族的“台湾民族”想象

  90年代的台湾已然存在三条改变国家认同的理路〔24〕:民族主义、自由主义和激进主义,其中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长期交织缠绕。“独派”民族主义者或大胆诉诸原住民血缘(文化)论来强调台湾人与大陆汉人的迥异;或费力解释台湾与中国的文化属性同中有异,差异又足以分辨彼此为不同的民族;或强调台湾共同生活经验/共同利益与大陆不同。自由主义者则认为自由宪政体制及其人权基本原则是共同体成员归属感和认同感的首要基础。强调两岸政治体制、核心价值的对立以及基此之上自身制度的“优越性”“先进性”,而把“台独”看作一种“理性”选择的结果。“台湾民族”建构和“民主化工程”相伴而行,“独派”民族主义者吸纳了自由主义的若干价值,自由主义者也承认乡土情感、历史经验、文化生活方式和传统观念在民众寻获集体认同时所发挥的不可忽视的作用,于是两者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相容,以一种称之为公民民族主义的方式构建了“台湾共同体”认同。

  长久以来台湾民众的中国人认同是建立在华夏共有历史记忆之上的〔25〕。历史记忆强调一个民族、族群或社会群体的根基性情感(primordial attachments),如共同起源记忆、集体受难记忆等,由此产生模拟同胞手足之情的“文化裙带性”来凝聚人群,支持或合理化当前的族群认同与区分。1980年代蒋经国为缓解国民党执政合法性危机,开始一系列本土化改革,包括重用本省精英、提高本省人社会地位等。“本土化”如同按下潘多拉魔盒的按钮,一经开启也连带出一系列非意图后果,例如政治民主化、台湾化进程,也让原本官方严禁的“台独”主张和运动蓬勃发展。文化上的本土化与政治上的本土化相辅相成,台湾社会出现以结构性失忆、重新选择、诠释或创造历史记忆的方式重整人群认同的范围,即身份认同发生了变迁〔26〕。

  1.重建台湾人的起源记忆

  台湾原住民的文化与族源研究,一改过去强调与中国南方、西南民族的关系,转向侧重原住民与南岛民族的关系,试图淡化与中国大陆的血缘联系,重建台湾人“共同起源记忆”。这种观点宣称自己是原住民母系与唐山移民父系祖先的后代,进而建立一种以南岛民族为认同主体,同时“遗忘唐山公”的族裔认同。在具有“去中国化”意识形态的政党和社会团体支持之下,在一般民众中得以广泛传播。

  2.遗忘中国人的抗战记忆

  台湾社会对中国的历史失忆,还体现在对中国抗战史的遗忘上。“七七事变”“南京大屠杀”等日本侵华事件是凝聚中国人的重要集体受难记忆。与两蒋时期在相关纪念日隆重举办活动,使民众定期重温此记忆以强化彼此的中国人认同所不同的是,近三十年来,台湾官方和民间对此类纪念日态度趋于冷淡,甚至避而不谈。以台湾地区领导人参加“抗战胜利暨台湾光复日”纪念活动的次数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震荡中锐减”的变化趋势(表1):民进党执政16年间官方纪念活动基本归零,台湾最近一次活动还停留在10年前马英九当局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在以本土化为标尺,审查每一个人、每一个政党的政治思考、立场以及爱台情感为“政治正确”的年代,相当一部分台湾民众逐渐对中国人认同产生了犹疑甚至否定,相应地也对抗日期间中国人的灾难失去了感同身受的情怀,抗战记忆逐渐地成为台湾社会“集体消失的记忆”。

  [表1:1990-2024年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参与“台湾光复日”纪念活动次数]

  3.强化台湾人的“二二八”受难记忆

  在遗忘中国人受难记忆的同时,台湾社会又选择性地强化本省人的集体受难记忆,最典型的便是对“二二八事件”的纪念和诠释上。2004年陈水扁首次以高规格的公祭(“中枢纪念”仪式)缅怀逝者,其后二十年来蓝绿党派的领导人均延续了这一惯例,且出席“228和平纪念日”的活动次数明显多于“台湾光复日”(表1和表2比较)。与之相关的纪念建筑、纪念活动、出版物等蔚为时潮,这也说明当前的台湾社会,抗战受难记忆与“二二八”受难记忆的“显”“隐”地位已经发生了逆转。

  [表2:1990-2024年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参与“228和平纪念日”活动次数]

  “解严”之后对“二二八事件”的诠释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29〕:一是对威权统治时期政治错误的指责与检讨;二是被诠释为代表外来政权的国民党对台湾民众抗争运动的血腥镇压;三是被定性为代表外省人的国民党屠杀本省人的暴力事件。李登辉和马英九采取第一种诠释模式,代表国民党当局为当年政府的贪污腐败而导致的过失道歉和检讨。陈水扁早期也将事件责任归咎于“少数当权者权力的滥用”(2002-2005年),后期逐渐转向第二种诠释,即“一个外来的政权对台湾本土菁英有系统、有组织的镇压和屠杀”“对整个台湾人民的打压和迫害”,是2300万台湾民众共同的伤痕记忆,进而与“台独”话语作逻辑连结和延伸(2006-2008年)。蔡英文看似以中立态度推动历史文化的“转型正义”,却也藉机大规模地清除公共空间的“两蒋”痕迹,“去蒋化”也常被质疑为抹煞中国国民党在台湾的历史与贡献,是一种变相的“去中国化”〔30〕。“二二八”集体受难记忆所凝聚起的“台湾人认同”,将在大陆的中国人排除在外,也一度将在台湾的外省人排除在外。

  4.去“中国化”与强“本土化”的历史教育

  现代民族国家,边陲(frontier)成为了明确的边界(border),历史的书写与教育直接关系到国家可宣称的、行使主权的范围。回顾1948年以来台湾地区中小学历史教育的起点与路向变迁,反映出这样一种趋势:台当局正透过学校教育的社会化功能,重新修改民众关于民族和国家认同的历史记忆。

  “两蒋”时期的历史教育注重培育学生的民族精神、民族认同和中国认同,这一教育传统在延续了近50年之后开始发生质变。首先,历史课程的总体目标〔31〕不再提及中华民族及其精神的培养,取而代之的是培育具有“本土意识”的爱乡爱国情感(1999-2005年),建立与大陆中国人相区隔的“台湾人”作为首要的身份认同(2006-2011、2016-2018年),虽然在马英九时代有所回修,培育兼容“台湾人”与中华民族成员的身份认同(2012-2015年),但随着政党的再次轮替,蔡英文当局已经倾向于培养具有多元观念、全球观念以及人权意识的多重公民身份,而基本将中国大陆视为域内“他国”(2019年--至今)。其次在课程编排上,李登辉之前的历史教科书仅分为中国史和世界史两类,1997年《认识台湾》(初中)首开台湾史独立成册的先河,高中也在2005年之后把台湾史从中国史的框架中完全抽离出来,至此台湾初、高中的历史课程形成了“台湾史-中国史-世界史”的固定叙述模式。2019年出台的“108课纲”更是直接地把中国史幷入东亚史,完成“台独”史观建构的最后一里路。对台湾中小学生而言,从“家史—乡土史--台湾史--东亚史(包含中国史)--世界史”的学习顺序中,极容易产生这样一种错觉:中国大陆是与日本、朝韩等幷列,只不过在历史上曾对台湾产生过较大影响的“他国”而已。再者从课程内容上看,把明郑政权、清廷统治与荷兰、西班牙、日本殖民政权相提幷论,模糊了两者对台湾不同性质的统治,将其统一为“外来政权”。同时有意贬低或忽视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历史,弱化清政府对台湾的统治,将台湾许多美好的事物归因于日本的殖民经验,不能正视和客观地评价近代列强的侵华战争和中国人民的抗战史。

  2015年台湾爆发了“反高中课纲微调运动”,迫于压力的马英九当局在2016年宣布终止了仅仅施行4年、在一定程度上修正“去中国化”倾向的历史课纲,表明持续“去中国化”、以台湾主体性为内核的台湾历史教育,正被打造成至高无上的绝对价值,这也将台湾青年带入了国族认同危机的幽暗深渊。

表3:1990-2024年 “5·20讲话”中两类关键词的变化

图1:“台湾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关系

  5.凸显“自由民主”在国家认同中的基础地位

  台湾虽然在“去中国化”层面取得了部分成效,但在“台湾民族性”建构上仍然困难重重,也因此“独派”转向强调社会契约、法律信条和价值原则作为台湾民众国家认同的辨识基础。李登辉就曾明确地表示“台湾人民的共同体意识必须是民主的,不是民族的”〔32〕。民进党更是直接地称之为“国家认同典范的移转”。

  对1990至202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5·20讲话”中关于“自由/民主”与“中国人/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两组关键词作一个词频比较(表3),即可瞭然这种所谓“国家认同范式”正在转移的进程。台当局给予“台湾”“台湾人”“台湾价值”的定语里“中国因素”大幅减少,且政治色彩有意淡化,近年来更是全然回避。当前“中华民族”“中华文化”正从当局形容“台湾”的语汇中消失,成为仅存于常民生活的“民间”词语。相反,西式的“民主”“自由”“人权”等口号成为蓝绿当局都极力强化的对内凝聚“台湾认同”、对外彰显两岸有异的醒目标签,不断提升其在台湾民众国家认同要素中的地位。

  回看“台湾民族”建构的来路,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种想要退出“中华民族”、试图另建一个全新“台湾民族”的努力。然而台湾始终无法真正摆脱中华历史文化,无法真正构建起“自我中心化”的台湾文化传统,“台湾民族”难以成功,遑论说有,也是十足想象性的。因此,“独派”转而追求一种“软性”的民族性,而强化自由主义式的国家认同观,幷把中国大陆定位成同为“华人”的认同关系。2023年台湾民众自我身份认同排序中,华人认同(67.3%)首次超过中华民族成员认同(57.5%)是一种值得警惕的趋势。〔33〕

  四、中华民族共同体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

  (一)地区性“台湾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内部差异化的体现

  两岸同属一个国家、同属一个命运共同体是基于两岸共同的历史、法理和政治联结关系,这是清晰明确、毋庸置疑的,而这个关系也不需要建立在否定共同体内部差异的逻辑上。例如厦门人、漳州人、泉州人可以各自构成一个共同体,他们与其它7个地级市(实验区)一起组成福建共同体;台北、高雄、金门等过渡至“台湾共同体”也是类似的层次划分。不同地域由于地理位置、物候环境、发展机遇的不同,影响了当地人的生存方式、思想观念、人文历史、政治地位、经济水平等等,造就了上海人、广东人、云南人等多样化、差异化的地方共同体特质。与之类似的,“台湾共同体”可以是中国内部一个次级政治共同体,也可以是一个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共同体,甚至也可以是中国境内一个相对独立的命运共同体,当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台湾人的自救与重建,便是地区性命运共同体意识凸显的时刻。

  [表3:1990-2024年“5·20讲话”中两类关键词的变化]

  “家乡台湾”是共同体成员重要的身份认同和价值纽带,背后隐含着母亲般的安全感、归属感与地域文化识别性。伴随着最近30年社区营造理念和实践的深入推进,人们建立起互助合作的经验与友谊,凝结成社区情感和对家园的关怀,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也逐渐成为生活共同体重要的共享价值,这些都属于地方性、区域性、乡土性共同体的范畴,此时“台湾共同体”虽然也包含了经济、社会、文化、生活、政治、命运等内容,但所展现出的、有别于大陆其他地区的“情感-满溢的交互关系状态”和“共享价值与身份认同”的观念磁场,不过是中华民族内部差异化、多样化的呈现,“台湾共同体”仍是中华民族之下的一个子体系,属于正常存在的形态(图1左)。

  [图1:“台湾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关系]

  (二)分离性“台湾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内部面临的国家治理挑战

  当“台湾共同体”走向了“民族台湾”和“国家台湾”的论述时,则表现出急欲与“中国”做切割,以二元对立的方式构建台湾主体性的特质:一边视“中国=中心=统治者=外来=不独立=非主体性”,另一边视“台湾=边陲=人民=本土=独立=主体性”〔34〕。在台湾主体性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关于“台湾民族”和“台湾共和国”的新知识体系,藉由社会化的过程内化为台湾民众的新国族认知、情感归属与政治忠诚。此时的“台湾共同体”出现了某种“逃逸”现象和趋势,中华民族共同体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形变(图1右)。

  然而这一脱离母体的行动不会成功,中华民族共同体有着强大向心力,这股向心力包括两岸悠久的血缘、历史、文化、社会的联结;大陆与台湾所遵循的法理框架均规定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大陆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对台湾民众的吸引力;以“两岸融合发展”为代表的对台柔性政策所聚累的人心,以及为清除“分裂国家的因素”所保持的军事威慑力等。另外,国际规则和国际现实也对这种“逃逸”行为产生了外部约束力。

  即便分离主义难以得逞,我们仍不能忽视其对国家治理的严峻挑战。三重含义虽然性质不同,却由于含义边界的模糊性而具有了相互转化的可能。在实际的使用场景中由于各自人生经验的不同,台湾民众在听到“台湾共同体”时,常常会同时联想到“家乡”“家园”“民族”“国家”等多重意涵,这种泥沙俱下的情况,也让“独派”在加塞分离性“台湾共同体”时具有了更多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他们往往藉由普通民众对台湾所怀有的“家乡之爱”,悄然地偷换为对所谓“祖国台湾”的情感。

  (三)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包容差异、消弭异变

  台北当局作为中国境内一个与中央政府对抗中的政权,它的存在是客观现实。我们应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精神指导之下,精准应对“台湾共同体”问题。一方面要坚决反对“民族”“国家”意义上的“台湾共同体”建构,另一方面也要包容乡土意义的“台湾共同体”。当台北当局所寻求的政治发展空间不以脱离“国家中国”为目的,而是希望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内部被合理对待、获取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治理权限时,这种政治自主性的努力本质上仍然是国家治理问题。此时我们需要仔细甄别台北当局的言行,理解台湾民众的乡土情感,同时有效遏制破坏中国体系稳定性的思想与行为。两岸双方可以通过耐心的沟通对话逐步扩大交集,积累新的互信和共识,以“善治”为目标进行“合情合理合法”的制度安排协商,以彼此欣赏、珍惜、包容、肯定的精神看待差异性,摆正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台湾共同体”上下位阶关系,最终让台湾问题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中消弭于无形。

  基金项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中国台湾地区教育历史、现状与未来策略研究”(批准号:VOA210008)。

  注释:

  〔1〕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和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2、53、58、65页。

  〔2〕Park,R.(1936).Human ecology.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7(1),1-20.

  〔3〕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安全》,欧阳景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页。

  〔4〕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着,曹沛霖译:《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5、6、9、12、13页。

  〔5〕〔6〕彼得·L.伯格,托马斯·卢克曼:《现实的社会建构:知识社会学论纲》,吴肃然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79、199页。

  〔7〕“台湾民众台湾人/中国人认同趋势分布”(1992年06月—2024年12月),台湾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https://esc.nccu.edu.tw/PageDoc/Detail?fid=7804&id=6960。

  〔8〕〔20〕民进党第二十一届第一次全代会开幕式赖清德讲话。

  〔9〕王本壮等着:《社区X营造:政策规划与理论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序言第5页。

  〔10〕陈其南:《从社区营造谈永续台湾》,台湾:乡城文教基金会,1999年,第1-8页。

  〔11〕林劲:《评李登辉的“台湾生命共同体”》,《台湾研究集刊》,1995年第3期,第103页。

  〔12〕姜殿铭:《李登辉谈重建“台湾生命共同体”》,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第412页。

  〔13〕周光俊:《何种分离?谁之命运?--一项关于分离运动概念的梳理》,《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年第10期,第43页。

  〔14〕左宏愿:《现代国家构建中的族群冲突与制度调控研究》,天津:南开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论文,第85页。

  〔15〕欧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4页。

  〔16〕〔32〕“新时代台湾人的涵义”演讲。

  〔17〕〔18〕〔19〕2004、2020年“5·20讲话”、2021年“双十讲话”。

  〔21〕Wellman,C.H.(2005).A theory of secession: The case for political self-determination (p.37).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2〕〔25〕〔26〕〔29〕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台北:允晨文化,1997年,第390、402、393页。

  〔23〕Pavkovi.,A.,&Radan,P.(2007).Creating new states: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ecession (pp.5,10–11).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

  〔24〕〔34〕江宜桦:《当前台湾国家认同论述之反省》,《台湾社会研究集刊》,1998年第29期,第163、174页。

  〔27〕〔28〕计算“年平均次数”时,已扣除重要纪念年份,更能反映台当局对该纪念日的日常态度。

  〔30〕“228和平纪念日”讲话(1995-2014年)。

  〔31〕“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国家教育研究院”。

  〔33〕2008年“远见杂志”、2012年“台湾指标民调”、2023年“美丽岛电子报”等台湾媒体的民调数据。https://hk.crntt.com/doc/93_2777_106663828_1_0507140124.html。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5年5月号,总第329期,P19-29)

在中华民族内部完善“台湾共同体”的角色与功能,最终让台湾问题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中消弭于无形。

  中评社╱题:多维视角下“台湾共同体”概念与内涵辨析 作者:柯娟娟(厦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博士生;刘国深(厦门),闽江学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研究院院长、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

  【摘要】“台湾共同体”可能是乡土性的“家乡台湾”,可能是带有分离主义倾向的“民族台湾”和“国家台湾”。“家乡台湾”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之下的一个次体系,属于正常存在的形态;而“民族台湾”“国家台湾”建构则是一种政治上的分离主义,是对国家治理的挑战。我们既要坚决地反对分离性“台湾共同体”的建构,也要以同理心、包容心看待台湾民众对“家乡台湾”的认同,将其圆融进对中华民族的整体认同与情感之中。在中华民族内部完善“台湾共同体”的角色与功能,最终让台湾问题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进程中消弭于无形。

  引言

  台湾政界、学术界和舆论界常见使用“台湾命运共同体”“台湾生命共同体”“台湾社会共同体”来描述台湾地区的社会群体。如果是基于乡土意识或是从“社会共同体”“生活共同体”“地域共同体”的角度出发,这样的语汇无可厚非。然而,在其上加载“想象共同体”甚至“海洋民族”“海洋国家”等意涵时就不单纯了,其与中国、中华民族互别苗头的分离主义倾向昭然若揭。1993年4月底首次的“汪辜会谈”让李登辉意识到台北当局在“中国代表权之争”中已处在无法逆转的劣势,叠加当时国民党内部“主流派”与“非主流派”的斗争,“分裂分治”和“台湾生命共同体”意念逐渐变成李登辉的政治工具和政治意志,台湾地区的乡土意识成为他包装分离主义意识和个人“政治正确”的“遮羞布”。“台湾共同体”一词在岛内已频繁出现,我们必须更加小心应对,因为它兼具分离主义的A面和乡土意识的B面,简化的批判难以击中要害,甚至被归置到“爱台湾”“爱乡土”的对立面。

  一、“共同体”概念的多维视角

  (一)认识“共同体”的五种常见视角

  关于“共同体”的定义始终聚讼纷纭,它可以指任何形式的人的有机聚合体。共同体成员不只是简单的、原子式的聚集,而是以互相吸引的“化学键”方式联结成复杂的分子结构。“家为原型”“社区群体”“网络联结”“体系-结构”和“社会建构”是人们认识共同体的几种常见视角。

  “家为原型”:滕尼斯(F.Tonnes)将共同体(community)视为家庭或家庭关系的模拟与放大。成员基于自然意志,如本能情感、相互习惯、共同记忆等,自觉归属于某一共同体之中;而共同体则是以血缘、地缘、感情和伦理团结为纽带自然形成的小规模的有机体〔1〕。“社区群体”:在帕克(R.E.Park)等人看来,“社区”(community)本质上是基于“共同地域”而结成的互助合作群体〔2〕,可与血缘、亲缘、信仰无关。“网络联结”: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的互动可以脱离特定的时空场景而自由延展。“脱域”(dis-embedding)视角下的共同体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它是种族、观念、地位、遭遇、任务、身份等方面具有相似特征的人群所组成的各种层次的团体组织〔3〕。“体系-结构”:该视角着重对共同体内部的互动关系进行分层式的剖析。共享着特定目标、利益或兴趣的个人和团体承担着某种角色,具有某种类型化的行为表现;多个相互关联又相互作用的角色组成了某种结构,结构意味着各角色之间具有一套稳定的互动模式;以此类推,相互作用的结构又进一步形成了更为宏大而复杂的体系。在更大的体系面前,原有的小体系只能被视为一个角色、结构或次体系〔4〕。“社会建构”:在当代,共同体也常被视为一种文化人造物,根据“社会建构论”的代表人物伯格(P.L.Berger)和卢克曼(T.Luckmann)的观点,共同体是一种经由“外化”(externalize)、“客体化”(objectivize)之后被建构出来的客观现实,幷通过社会化过程内化(internalize)为个人的主观现实〔5〕。

  (二)多维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

  如果从“家庭关系的模拟与放大”的视角理解“台湾共同体”,或从突出“地域”作为共同体组成第一要素的“社区群体”角度来看待,亦或从一个更加多元开放的“网络联结”视角出发,台湾民众在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领域所组成的可实体可虚体、可短暂可长存的各类团体组织,如网络社群、体育代表团、经济体、地域文化载体,甚至是自我管理地方事务的政治共同体等,都可以理解为一个乡土性、地方性的共同体,属于中国之下的一个次级体系,是一个地区性的共同体。

  从“体系-结构”视角来看,当“台湾共同体”在政治领域偏离了其作为一个规制于中国之下的政治次体系的客观现实,转向寻求建立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共同体时,就是一种严重的“越轨”(deviance)行为。这种对现有体系-制度秩序的颠覆性行动,是从切断既有联结关系、建构一个独立的共同体开始的。依据“社会建构”的理论路径,这套建构计划包括:构建一套详细阐述所谓的“台湾国”“台湾民族”合理性的知识体系;设置实行和维护这套知识体系的可信结构,配备相应的社会化人员和矫正(therapy)人员;以及正当化(legitimate)新知识体系、虚无化(nihilate)对立知识体系的操作,从而为上述想象的、新生的“现实”保驾护航〔6〕。虽然“独派”构建国家性质的“台湾共同体”进程正在发生,却也始终受到当前台湾归属的体系环境的限制,“独派”的主观现实与社会的客观现实之间充满张力,这被认定为是破坏现状的分离主义。

  有鉴于概念的双重性,我们需在以下三个层面完整地把握其内涵:一是乡土意识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一种作为血缘、地域、伦理意义上的“乡土共同体”或“生活共同体”,接近于滕尼斯式的、以家庭为原型的传统共同体,以及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社区,常常以各式各样网络联结的形式呈现。二是分离主义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是由“独派”人士和团体所主导的、带有分离主义特征的政治思潮和政治(社会)运动,即从既有民族国家退出(exit)以建立新的主权国家为最终目的的“想象共同体”,“台湾国”“台湾民族”具有明显的社会建构痕迹。三是中华民族共同体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两者应是整体与局部相辅相成的关系,基于乡土意识的“台湾共同体”是中华民族之下的一个次级体系,属于正常存在的形态。分离性的“台湾共同体”是当前中华民族内部所面临的一个国家治理挑战,也是对现有国际政治体系的挑战。

  二、乡土意识视角下的“台湾共同体”

  (一)在家乡中寻求本体性安全感与文化识别性

  绝大多数台湾民众的共同体感知,来源于不同程度地把台湾视为自己的原乡、故乡或家乡。与之相随的是一种“乡愁”的情愫以及个人与群体身份的同乡认同,这是一种偏向于前现代和情感性的思维,强调自然生成的在地性。家乡意义的“台湾共同体”接近于滕尼斯式的以家庭为原初模型,建立在血缘、地缘、(类)亲情、(信仰)伦理秩序之上的传统共同体社区。纵使今时今日“台湾共同体”的内涵与外延几经更迭,家乡认同仍旧是“台湾共同体”概念容易被普通民众所接纳的、最重要的心理前提。对大部分人来说,终其一生都会在“台湾”这一场所中经历生老病死、结婚生子、生活和事业,人们在这里寻获本体性安全感和文化识别性。

  “乡民们”赋予了台湾这一“私有空间”个性化的经验和“地方之爱”,具有深深的安全感与归属感。1992年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户籍法”修正案,将个人本籍(大陆称籍贯)登记由“父亲之本籍”改为“本人出生地”,之后开展的人口普查也取消了“本籍”列项,各类官方核发的证件如身份证等,也仅显示“出生地”。至此籍贯背后所承载的、以血缘为纽带的、与中国大陆的历史连结被弱化、隐去,无论是外省人、闽南人、客家人还是原住民,他们的共同身份都是台湾人,台湾人认同的比例在过去33年间从17.7%显着增长至63.4%〔7〕。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台湾作为家乡的意义被强化的同时,分离主义意识也在悄然加载中。

  台湾人对“家乡之爱”的情感是无可厚非的,正像山东人对齐鲁大地、川渝人对四川盆地、内蒙人对千里草原“母亲般的眷恋”,“家乡之爱”幷不与“祖国之爱”相悖,当身处于地理和文化双重空间的异国,乡愁往往表现为对祖国的思念,而在国境内的他乡,乡愁又会具体到对出生地、成长地的回忆与念想。问题是,当“家乡之爱”被异化为“国家想象”时,这样的移转就会演变成重大的政治问题。例如赖清德在选后首次民进党党代会上的讲话便表达了这种企图:“我们虽然来自不同的地方,但无论大家在哪里出生、是什么时候来到台湾,台湾都是我们的母亲。我们在母亲台湾的怀抱中,有权利根据共同的理想,来打造自己的‘国家’:民主台湾。”〔8〕

  (二)在“家园”的共同生活中习得与他人互助合作的经验

  乡土性的“台湾共同体”也是一个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群体,社区成员共同抗击台湾频发的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共同托举起台湾的经济腾飞、共渡那些经济危机之下的幽暗时刻,共同面对教育、医疗、食品安全、暴力犯罪等社会问题。兴起于1990年代中期、推动至今已超过30年的台湾社区营造运动,算是当代台湾人印象最深刻、关于建设家园式生活共同体的集体记忆。彼时的台湾虽然取得了经济上的瞩目成就,但转型社会的种种病症也开始逐一显现,社区抗争运动层出不穷。“社区总体营造计划”的适时推出,一方面打开了政治空间来面对民主化过程中所释放出的社会力量;另一方面台湾普通民众也终于有机会参与地方事务的决策过程,这对于执政地位尚未稳固、亟须草根社会支持、以获得政治正当性的李登辉来说也是乐意推动的〔9〕。于是互有意愿的官民双方共同推动着这场社区建设实践(社会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

  在社区营造过程中人们开始更加关心“在地”,幷逐渐培养出自主解决问题、公私协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起互助合作的经验与友谊,凝结成社区情感和对家园的关怀,共创社区生活系统稳定发展的环境。与“社会改造实践”相幷行的、另一条或许更为重要的政策主轴是建立起“民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观念。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能力逐渐走出邻里社区、走向社区串联,甚至走向全台范围、涉及两岸的各类议题。被誉为“社区营造总工程师”的陈其南曾坦言:“社区营造代表一种思想模式的转变,是在进行一场宁静革命,从营造一个新的人开始,进而营造一个新的社会、新的国家〔10〕。”这场运动的终极目的是创造具有公民意识的“新人”,以及在未来进一步转变为以公民意识(而非民族意识)为认同基础的“新国家”。这样的理念和实践为台湾“乡土共同体”后期转向“国家共同体”埋下了伏笔。

  “台湾生命共同体”最初便是在“社区”的语境下提出,1992年7月李登辉率先表示应“由社区来唤醒国人建立‘生命共同体’的共识”〔11〕,12月又直白地强调道:“我们不能自我孤立在台湾小岛上,我们一定要走出去,有信心、有尊严地走入国际社会,我们要有‘生命共同体’的体认〔12〕。”可见“台湾生命共同体”一开始就囊括了从“社区发展”到“民族国家”意味的各个层面。普通民众对“乡土台湾”的“生命共同体”有着切身的感受,但要跨越两者的藩篱,转向国家意义的“生命共同体”通常还需要强势政治力的干预,而这一外力主要是由“独派”所主导的、带有分离主义特征的政治思潮和政治(社会)运动所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