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海外优质企业来港 议员建议优化上市规则
中评社香港7月8日电(记者卢哲)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李慧琼、陈仲尼及立法会议员陈振英7日举行记者会,共同发表“进一步优化《上市规则》促进海外优质企业来港上市”建议书,为促进海外优质企业来港上市,进一步壮大香港证券市场出谋划策。
香港股市近年一直致力改进上市机制,以增加香港市场的吸引力。2018年4月实施的上市改革,让香港发展成国际的新经济市场,为香港新股集资市场创造了又一新里程碑。为配合最新经济趋势和企业需求,吸引更多来自不同地区的企业来港上市,证监会和港交所目前正推进全面的上市制度检讨,其中包括审视上市要求和上市后的持续责任;检视上市规例和安排,改善审批流程;以及研究优化双重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门槛等。
民建联李慧琼、陈仲尼议员以及陈振英议员表示,在此背景下展开合作,进行了业界相关意见谘询及资料研究工作,并据此提出10项建议。第一,检讨对同股不同权(WVR)公司上市的市值及收入要求,提供更多弹性。例如把400亿元的市值要求改为让市值高于200亿元的港交所海外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可在港挂牌上市,或者引入过去3年最高市值或平均市值等更灵活的计算方式,而非仅依赖上市时市值数据;同时,调整WVR的时间界限机制,以审慎方式进行,建议可以中概股先行,倘若中概股公司在需要披露的过去3年业绩纪录前已经采用WVR架构的,便可容许在港挂牌上市;待机制运作顺畅后,再开放至其他海外优质公司享有同样安排。
第二,设立宽限期,为一些已在海外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开放更宽松标准,允许其在达到香港上市相关条例标准前,继续保留其WVR架构;同时,在宽限期内,这些上市公司可以有较充裕时间调整其WVR架构,例如修改WVR的投票权比例至符合不多于1股为10票的要求。
第三,放宽对“创新产业公司”的定义和要求,只要是公司具有独特科技创新元素,并是该行业的前列企业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