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修“监委”出任资格 吴宗宪:不必从政客挑

蓝召委吴宗宪主持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会议。(中评社 张嘉文摄)

  中评社台北6月16日电(记者 张嘉文)“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排审“监察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把担任“监委”须具备的资格范围,删除“曾任“立委”一任、“直辖市”议员二任、富有政治经验等”条件,但此举遭外界认为是限缩“总统”提名资格。对此,排案的召委、中国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表示,今天讨论的修正草案不是限缩“总统”提名权,而是回到“宪法”的设计,也就是希望“监委”要超越党派。

  吴宗宪强调,“监委”就是要超越政治色彩,国家这么多人,赖清德找不到适合人选吗?一定要从政客里面去挑选吗? 

  对于在野提案要修的“监察院”组织法”,依据“监察院”送至“立法院”的书面报告表示,相关条款均有助广纳贤士,该提案恐有限缩提名权之虞。

  吴宗宪受访时对此表示,这也不是什么限缩提名权,这是更加符合“宪法”的要求,也就是希望“监委”要超越党派。“修宪”之前“监察院”是民意机关,代表民意监督政府;“修宪”后“监院”不是民意机关,“监委”改官派,已经变成政治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