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权:新竹市长罢免案是“双柯拗手瓜”?
台湾地区的“大罢免”与“以罢制罢”大战,在“立委”罢免的第二阶段连署送件方面已经基本定局,呈现“三十一比零”的严重“不对称”状态。其实,除了是针对蓝绿“立委”的“大罢免”与“以罢制罢”之外,还有一宗针对遭到停职的前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的罢免行动,以及若干席针对县市议员的罢免行动。
由民进党及其侧翼团体“风城安心上路”发动针对前民众党籍新竹市长高虹安的罢免行动,“中选会”及新竹市选委会对第二阶段连署送件的“查对期”,于六月十三日截止。新竹市选委会宣布,连署书件数跨过“门槛”,确定不需要补件。因此,罢免高虹安新竹市长的行动,将进入第三阶段投票,投票的具体日期由“中选会”宣布。
以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三日大选投票日当天作计算标准,新竹市的总选举人数共三十五万四千六百四十六人,因而罢免高虹安新竹市长的第二阶段正式连署“门槛”要有三万五千四百六十五份连署书。“风城安心上路”为了一次过“闯关”,提高保险系数,第二阶段连署书的送件达成率竟然高达百分之一百四十七,亦即有五万一千四百一十九份连署书。按照以往规律,达连署法定“门槛”百分之一百二十就可以安全“过关”,因而罢免新竹市长高虹安可以轻松跨过第二阶段“门槛”,已是意料之中。
民进党及其侧翼团体,在发起对高虹安新竹市长的罢免行动的同时,也发起对中国国民党籍新竹市的独一席“立委”郑正钤的罢免行动。其“门槛”与高虹安相同,对第二阶段送件的“查对期”也是于六月十三日截止。而送件达成率比高虹安更高,达到百分之一百五十,送件的连署书有五万三千一百三十一份。因为安全系数极高,新竹市选委会也宣布,确定无需补件。
针对高虹安和郑正钤的罢免案,第三阶段罢免投票至少要有八万八千六百六十二张有效同意票,且同意票须多于不同意票数,方为通过。
而二零二零年新竹市长选举,由民众党提名的“立委”高虹安拿下九万八千一百二十一票,国民党本来是提名前新竹市议员林耕仁参选,但在选战后期决定“弃保”,以换取民众党支持者在二零二四年“立委”选举支持国民党的参选人,不过林耕仁仍然获得三万九千三百九十一票,蓝白两人的得票共有十三万七千五百一十二票,远超过代表民进党参选的前新竹市副市长沈慧虹的七万七千七百六十四票。因此,就基本盘来说,民进党要避免掉高虹安,有一定的难度。
不过,高虹安有一个最大的“痛点”,那就是她因为在“立委”任内涉嫌诈领助理费案,一审遭重判七年四个月,因而“内政部”依《地方制度法》规定,将其新竹市市长职务予以停职,由时任副市长邱臣远代理。同时“内政部”声称为贯彻扫贪,将不予高虹安半薪,这可能会让高虹安流失一些“不同意票”。但也是不过,去年十一月四日,高虹安涉嫌诈领助理费案的二审首度开庭。今年一月二日,台湾高等法院认为《立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有“违宪”疑虑,因而认为高虹安是否涉犯贪污罪仍有疑义,裁定停止审理,并声请“释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