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玲:张立齐被废止台湾身分 将提告官方

新党发言人、律师陈丽玲。(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6月11日电(记者 郑羿菲)陆委会6月5日以申领大陆定居证为由,废止在大陆华侨大学任教的台籍教师张立齐台湾身份。新党发言人、律师陈丽玲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张已委任包括她在内的律师团,将在1个月内向“内政部”提诉愿,若诉愿失败将提行政诉讼,并考虑告上“宪法”法庭,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

  陈丽玲叹道,打官司到“宪法”法庭可能得要7、8年,旷日费时,张立齐的权益也已受影响,最快是由“立委”提“释宪”,但台湾民众党籍“立委”可能不太关心两岸交流,而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则忙着反大罢免,基本上也没时间,等于张现在是求助无门的可怜孤儿,还是呼吁国民党不要只忙着大罢免,该帮人民的还是要帮。

  陈丽玲说,陆委会虽引用大法官会议解释第287号,认为4月函释的扩大解释“合宪”,但其实已违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若张立齐个案成立,不少长年生活在大陆的台商、台干也有可能领有定居证,相关的劳保、年金、退休俸等人民权益都将受影响。

  陈丽玲,出生于桃园,台湾大学政治系高阶公共行政硕士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候选人,历任中华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权益保障协会理事长、桃园县政府观光行销局长、农业发展局长、环境保护局长。现为执业律师。

  陈丽玲接受中评社访问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一的规定是,设有大陆户籍或领用大陆护照,才会被除籍,而张立齐已提出定居证早已过期被注销的证明,很明显是不符合两岸关系条例护照或户籍的规定,虽然陆委会引用大法官会议解释第287号主张函释是从法令生效日起算,但张取得定居证时,陆委会的函释都还没通过,是不能适用的,是违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