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陆配补件引恐慌 陆委会:4情况可具结
中评社台北4月10日电(记者 郑羿菲)台“移民署”近期要求大约1.2万名在台定居的原陆籍人士补件“丧失原籍证明”,引起质疑声浪。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10日表示,经与“移民署”研商后,初步认定有4种情况可以具结方式替代缴交丧失原籍证明,分别是:
一、赴陆有人身安全疑虑者。二、重大伤病者。三、从2015年1月1日开始,10年来未曾去过大陆。四、台商子女在陆出生不久,即返台定居,且主张从未在大陆设籍,提出后主管机关将审核确认。
目前已在台定居设籍的陆配超过14万人,近期有约1.2万名陆配、子女收到“内政部移民署”通知书,要求3个月内补缴“经海基会验证之丧失原籍公证书”等相关文件,逾期将撤销在台定居证及户籍登记的处分。
陆委会10日下午召开例行记者会,由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主持。
梁文杰指出,若是人身安全有疑虑,我们会多方确认证词。重大伤病则是看医生证明。10年未曾赴陆者,“移民署”都有资料。不过,他强调,若当事人主张自己无法赴陆,后续无论什么原因赴陆,主管机关仍会要求当事人去拿除户文件。
梁文杰表示,自从2004年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建立单一身份制度后,已明确规定不能同时拥有两岸身份,若选择台湾就必须提供已注销对岸身份的证明文件。对于在2004年前已取得台湾身份的陆籍人士,条文修正时就提供6个月的过渡期给当事人信赖保护。6个月届满后若仍持有大陆大陆身份,政府查知依法就必须注销台湾身份,没办法将法律解释成超过6个月后,就可以兼具两岸双重身分。
梁文杰说,不过,考虑这些人来台已久,且在2004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时,当时资讯不如现在发达,许多人不知道法律有要求回去除籍。现在政府先发通知给这批具有双重身份者3个月的补正期,正是为了让想留在台湾的人都能留在台湾。不然,实际上是一经发现或检举政府就必须要注销他的台湾身份。
梁文杰指出,之所以寄送通知书,是因为疫情期间很多陆配嫁来台湾,但不方便回去拿除户文件,因此给予宽限期。而疫情后就陆续请这些陆配回去拿除户文件。但因为疫情前也有部分人士没有回去拿,后来又有一些检举案牵涉2004年前来台的陆配,因此政府逐步把过去应该建立的的单一身份制度好好完备。
媒体问及,此次发送通知书的规模有多少?梁文杰说,现在发出通知书约1.2万份。“移民署”的报告是说,第一波寄送通知书是从比较近期的开始,也就是疫情期间来台的陆配,这些人返陆拿除户证明基本上是顺利的,再往前也满顺利的。但到了2004年以前,不少陆配不知道法律有变更,因此反弹声浪较大。政府在法律与制度之间求取平衡,再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否则其实一经任何人检举、政府查出后,就别无选择要注销身份。
媒体追问,就台商子女的部分,很多人可能年纪非常小就来台,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在大陆申报户口,文件可能已找不到,如何完成相关程序?
梁文杰说,确实早年台商在大陆的生态会有一些难以确认的状况。但当初孩子怎么带来台湾,即便是婴儿要坐上飞机来台,都不可能没有任何文件。我们会去确认当初怎么回来台湾的,这可以解决大部分的问题。而有些人可能在大陆上小学,就是已经报过户口了,我们会多花一点心思,这不会有分辨的困难。
中评社台北4月10日电(记者 郑羿菲)台“移民署”近期要求大约1.2万名在台定居的原陆籍人士补件“丧失原籍证明”,引起质疑声浪。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10日表示,经与“移民署”研商后,初步认定有4种情况可以具结方式替代缴交丧失原籍证明,分别是:
一、赴陆有人身安全疑虑者。二、重大伤病者。三、从2015年1月1日开始,10年来未曾去过大陆。四、台商子女在陆出生不久,即返台定居,且主张从未在大陆设籍,提出后主管机关将审核确认。
目前已在台定居设籍的陆配超过14万人,近期有约1.2万名陆配、子女收到“内政部移民署”通知书,要求3个月内补缴“经海基会验证之丧失原籍公证书”等相关文件,逾期将撤销在台定居证及户籍登记的处分。
陆委会10日下午召开例行记者会,由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主持。
梁文杰指出,若是人身安全有疑虑,我们会多方确认证词。重大伤病则是看医生证明。10年未曾赴陆者,“移民署”都有资料。不过,他强调,若当事人主张自己无法赴陆,后续无论什么原因赴陆,主管机关仍会要求当事人去拿除户文件。
梁文杰表示,自从2004年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建立单一身份制度后,已明确规定不能同时拥有两岸身份,若选择台湾就必须提供已注销对岸身份的证明文件。对于在2004年前已取得台湾身份的陆籍人士,条文修正时就提供6个月的过渡期给当事人信赖保护。6个月届满后若仍持有大陆大陆身份,政府查知依法就必须注销台湾身份,没办法将法律解释成超过6个月后,就可以兼具两岸双重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