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库存机”,消费者能要求更换吗?
我是一名在华工作的挪威籍人士。2024年底,我在一个家电零售连锁品牌门店购买了2台空调。这个月上门装机时,我突然发现其中一台空调并非新机,而是生产于3年前。下单时,店员并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现在,我觉得库存机会影响使用寿命,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门店为我更换一台新生产的空调?
挪威读者 贝 格
贝格先生:
消费者在日常购买商品时,可能并不会留意商品的全部信息,如生产地、性能参数、生产日期等。据您所述,销售者没有向您说明该空调出厂已有3年时间,这侵犯了您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您有权要求门店更换新生产日期的空调。具体为您解释如下:
消费者享有知晓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您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您购买的空调的生产信息,如生产日期、产地、型号、性能等。
虽然空调的生产日期与空调的质量没有必然联系,但空调作为一种工业用品,具有合理的使用年限,超期使用可能会引起火灾、漏电等潜在危害,会给您带来一系列的风险。且空调出厂后,即便存放未启用,亦可能存在长期库存导致的电路线路老化、漏电、冷媒泄露、性能下降等一系列潜在问题。
因此,结合可能存在的隐患以及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心理期待,该店并未向您告知该空调系3年前生产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基于以上,您有权要求其更换新生产日期的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