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投资开放政策再加码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我们在对前期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部分前期已试点政策以及跨境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等政策研究成果的深入评估基础上,酝酿形成了一揽子可实施、可推广的政策举措。”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
步子大点的就试点先行——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是国家外汇局在2022年推出的一项高水平开放政策,旨在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试点以来成效良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试点区域涉外经济发展。
此次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在试点范围上,从4个区域延伸到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等地。
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特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审慎合规银行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形下可为优质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试点地区内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外汇局登记;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的,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此次扩大的试点政策措施包括经常项目政策措施5项、资本项目政策措施3项。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降低企业涉外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为企业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