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经发布,便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日前,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和民营企业家,请他们畅谈对《意见》的体会,展望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受访人士表示,《意见》对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看得准,推出的举措针对性强,将有力提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
“《意见》是继2019年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后,对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的重大顶层设计,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李兆前表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法治保障上,《意见》突出以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为关键点提振信心。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所长欧阳慧认为,《意见》提出一系列产权保护法治举措,能够切实保障民营企业规则平等、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为民营企业家心无旁骛干事业带来更多安全感,“《意见》还提出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等相关举措,明确要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这些举措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意见》除再次强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外,还针对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出现的内部腐败,提出构建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等。”李兆前认为,这是对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原则的具体实践,回应了企业家关切。
在制度设计上,《意见》强调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着力点激活动能。
为破除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意见》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
“这些年,‘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中标难’‘维权难’等问题已经得到极大缓解,但一些企业家仍然感到苦恼。”李兆前认为,《意见》在做好与现有政策体系衔接的基础上,围绕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出一系列有分量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刀刃向内’,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推动政府诚信履约,充分体现瞭解决问题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