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智库:民进党C型台独变异、构造与特质
一提及台湾的“台独”历史,有三个代表人物众人皆知,按在台执政的顺序排列,那就是“台独教父”李登辉(A型“台独”)、“台独之子”陈水扁(B型“台独”)及现仍当政的“台独之女”蔡英文(C型“台独”)。李登辉早就背上“叛徒”骂名,先后背叛了共产党与国民党,“登基”长达12年。下台后自创“极独”的“台湾团结联盟”。陈水扁与蔡英文则都是以民进党为垫脚石,前者执政8年,后者已掌权5年多。
笔者撰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接任台陆委会主委的邱太三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流露出一句“真心话”:(我)还不太清楚大陆对“台独”的定义。这就令人好生疑窦:作为民进党的资深党员、曾担任台湾“司法部长”多年的邱太三,竟然自认至今仍对“台独”的定义“还不太清楚”,那我们就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中所强调“坚决粉碎任何‘台独’图谋,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的要求,把上述三个岛内“台独”代表人物的三种“台独”类型,放在阳光下好好晒一晒。
一、A型B型C型“台独”的变异
剖析A型、B型、C型三种“台独”的变异,首先必须追根溯源,指明不管是哪种“台独”,其最根本的政治宗旨是将台湾与中国大陆彻底切割,将其从中国的版图独立、分割出去。
1、李登辉的“修宪台独”:
李登辉在任期间,受自身是国民党主席的身份的限制,其推行的“台独”有一从“暗独”到“明独”的过渡转变过程。1991年起,李开始“修宪”,至下台前的10年时间,竟连续修了7次“宪”。而“修宪”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推进“台独”或“独台”,从法理上切断台湾与大陆的联系。为此,A型“台独”被称之为“修宪台独”。
2、陈水扁的“制宪台独”:
陈水扁当政时期,他一再刻意操弄统“独”议题,接连抛出“一边一国”、“正名制宪”、“入联公投”等激进“台独”政见,并付诸实践,将两岸关系推到危险的边缘。陈水扁的激进B型“台独”路线,集中体现在“制宪台独”。他曾一再公开提出“宪改”“要认真考虑领土问题”,明确提出更改“国号”、“国旗”、领土范围等敏感问题,企图以“公投”方式催生“台湾新宪法”。
3、蔡英文的“释宪台独”:
C型“台独”又被称为“释宪台独”,是因为在蔡英文看来,面对岛内错综复杂的政治形态和两岸长期僵持的政治对峙,“释宪台独”是可行而又便捷的通关快捷方式。因为大法官的第一要义是“解释宪法”,“释宪”是以会议形式决定,不需要冗长复杂的程序。如果大法官把“台独”理念输送到解释文里面,就有可能形成“法理台独”。
现台湾“司法院”共设15位大法官(包括“院长”“副院长”各一名)。蔡英文直接掌握了11位。“司法院院长”许宗力是“两国论”主笔;“司法院副院长”蔡炯炖长期与绿营团体保持密切关系;另几位大法官多数均明确支持“人民公投制宪”。许志雄与黄昭元更是公然表达不认同现行“宪法”的立场。按大法官“释宪”规定,2/3以上大法官出席及出席人数2/3同意即可通过。蔡英文应可完全主导“释宪台独”。
蔡英文的C型“台独”的形塑构造,由密不可分的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台独”的理论论述,二是“台独”的表现形态。
1、C型“台独”的主要理论论述:
作为C型“台独”的吹鼓手,蔡英文的“台独”主要论述随心所欲,随着情势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由“台湾共识”、“维持现状”、“台湾价值”,演变为最新版本的“中华民国台湾”。
(1)“中华民国台湾”:
蔡英文抛出所谓“中华民国台湾”论调,从表面上观之似乎“中华民国”与“台湾”等同,是将台湾岛内长期存在的“中华民国”派和“台湾”派撮合在一起,从而形塑台湾内部在所谓“政治认同”上的最大公约数。但究其实质,究竟是“中华民国”的“台湾”,还是“台湾”就是“中华民国”,谁也说不清楚。但有一条让人明白,“宪法一中”已束之高阁。所谓的“中华民国”仅仅是“台独”的遮眼布。“中华民国台湾化”是当下整个台湾社会的发展趋势。
(2)“台湾民族论”:
“台独”势力为了从血缘上“去中国化”,建构“台独”的民族主体性,由民进党当局审定的历史教科书内,煞费心机地加入“南岛语族”与“有唐山公,无唐山妈”等概念。他们先是创造“祇有唐山公,没有唐山妈”的谎言,然后再用粗糙与错误的资料,力主台湾近85%以上的人都有平埔族的“南岛语族”血统。这种“台湾国族血统论”自然经不起遗传学的科学检验,但是却被民进党拿来作为“教育台独”、“文化台独”的依据。
蔡英文想尽办法杜撰了莫名其妙的“台湾民族论”,认为:“台湾原住民属于南岛语族”,强调台湾是该语族地理分布的最北端,并配上一张图把中国大陆与台湾完全划开;讲大坌坑文化时不再提及与大陆的关系;教师手册则直接写明“台湾原住民人种属于马来人,语言属南岛语系”。无视许多学者认为“南岛语族”源于华南的论述,以及亮岛人被发现于马祖的事实。蔡当局幻想用“南岛语族”取代“中华民族”地位,甚至从DNA角度否定两岸同胞同根同源,试图从民族角度“去中国化”,捏造“台独”理论中的重要支撑——“台湾民族论”。
“法理台独”被定义为体现解构一个中国原则、完成台湾的所谓“国家化建构”。其核心内容是重新定义台湾本为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界定其“领土”为台、澎、金、马。
对于如何判断“法理台独”,大陆学界认为:第一是改“国号”、制定“新宪”;第二是“修宪”推翻“宪法”第四条“固有疆域的规定”;第三是“修宪”推翻“民国宪法”第六条。此外,在两岸尚未统一情况下,除了上述三个重大变更之外,还包括台湾地区擅自更改现政权具有象征意义的“歌曲、旗帜、徽章”现状,在台湾岛内推进含有改变两岸同属一国性质和把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的“台独公投”等,都属于“法理台独”的组成部分。大陆《反分裂国家法》已为“法理台独”划下不可逾越的红线。
就目前岛内的政治生态而言,变相“法理台独论”,即推动“准法理台独”与“释宪台独”,不仅理论上具有象征意义,更重要的是完全具有现实的可能性与可行性。蔡英文提名宣扬“两国论”的“台独”大法官已上任。她还力图通过“司法改革”对法官进行“政治任命”。若这一设想过关,那蔡英文一再追求的由大法官解释两岸关系政治定位与台湾“国家性”的“宪法解释”即可实现。
2、C型“台独”的核心表现形态:
由蔡英文主导的C型“台独”的核心表现形态与台湾的“总统大选”密切相关。具体排列如下:
“台湾共识”(2011-2012年,蔡第一次投入“总统大选”)——“维持现状”(2015-2016年,蔡第二次投入“总统大选”)——“台湾价值”(2018年)——“中华民国台湾”(2018-2019年)——进一步“修宪”(2020-2021年)。
蔡英文第一次参与“总统大选”,为赴美“应考”,匆忙提出“台湾共识”。小英提出的“台湾共识”,祇有框架,并无实质内容,一句空洞的“由2300万台湾民众决定”,使选民一头雾水,最终“大选”败北。而凸显“台湾”的“共识”,明显贯穿蔡“台独”的主张。
(2)“维持现状”:
蔡英文第二次参与“总统大选”,汲取上次“大选”惨败的教训,提出模模糊糊的“维持现状”,迎合岛内多数选民求安定求和平的心愿。最终骗取800多万张选票如愿当选。马英九的一句狠话戳穿了蔡的“台独”本质:你究竟是维持陈水扁时期的“现状”,还是我当政时期的现状?!显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
(3)“台湾价值”:
“台湾价值”包含了“国家认同”、“宪政体制”及两岸政策。蔡英文以“像说‘台独’,又没说‘台独’”的抽象词汇,来替代表达“台独”的隐藏的意涵,可谓煞费苦心。
(4)“中华民国台湾”:
这是近些年来蔡英文四处兜售的最新“台独”理念。蔡英文当局刻意将“中华民国”与“台湾”并称,不是要追求两岸连接,而是要使台湾现行体制进一步靠拢“台独”,以期凝聚岛内民意最大公约数,合力维护台湾“主权”,用以对抗大陆,推动“台独”。
这是自陈水扁执政时期以来,时隔17年民进党再提以推动“法理台独”为目的的“修宪”行动。去年一年,“立委”提了各项“修宪案”43件,其中3件与“法理台独”直接相关(有一件因太露骨已被迫撤回)。目标是通过“修宪”方式降低未来“修宪”门槛,通过删除“宪法”增修条文前的“国家统一前”等字样,以及修改“宪法”规定的“固有疆域”等,从法理上实现“一边一国”,为未来的“台独制宪”提前打下伏笔。目前民进党已完全主导立法机构,具备了“立法”挑衅两岸政治定位或偷渡“一边一国”、“两国论”意识形态的能力。
三、C型“台独”的主要特质
蔡英文至今在台主政已5年多时间。这5年由蔡一手推展的C型“台独”,早已在台湾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法律等各个领域全面铺开,其范畴的寛泛,渗透的快速,影响的恶劣,大大超过了A型B型“台独”。C型“台独”的主要特质是构成这类“台独”的关键元素。具体阐述如下:
1、祇做不说,多做少说。这是C型“台独”极为重要的一个特质。蔡英文之所以要保持如此低调,为的是就她原本不多的言论,布下外人始终琢磨不透的迷魂阵。媒体、智库尽可这样那样解读,反正不是她亲自破题,如有问题仍有回旋空间。
2、小英闭嘴,他人多言。预设金蝉脱壳之计,实在有话须讲,蔡不说,交给助手或下属讲。万一无法自圆其说,因不是蔡讲,可赖可退,进退自如。
3、随情势变化而变化,或采取进两步退一步的策略。前述蔡的核心论述时,读者已看得很清楚。蔡精于随情势变而变,从“台湾共识”到“准法理台独论”,有不少变化。现在再问蔡何谓“台湾共识”,已有10年的时间,她仍讲不清楚。
至于进退问题,蔡英文最擅长进两步退一步。进多遭反弹,就稍退一点,趁你不注意再进。
4、蛊惑人心,骗民耳目。把谣言重复一百遍,甚至一千遍,不怕你不相信。
6、针锋相对,即刻反应。为更多地干扰、阻碍、破坏两岸关系的发展,民进党当局网罗岛内的主管部门,以及台湾的智库、学者,专门成立了针对大陆的反击型工作小组:大陆一颁布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新政策,就针锋相对地第一时间进行反击。
7、在“文化台独”上大做文章。蔡英文深知:没有青年的选票,民进党就无法执政,而要影响广大青年,唯有大力推行“去中国化”的文化与教育。按一本教科书10年版权计算,每年约20万台湾学生使用,10年就是200万,加上外溢效果,估计全台湾有400万人受到这种“去中国化”教科书影响。
8、利用网络,制造恐怖。民进党当局豢养、纵容“网络水军”抹黑污蔑大陆、打击岛内异己,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岛内媒体早就揭露,民进党当局通过各种资金支持的公关公司来养网军。眼下在岛内,谁如果敢对民进党说个“不”字,网军各种污蔑谩骂就如潮水一般排山倒海而来。
四、若干思考与建言
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坚决粉碎任何‘台独’图谋,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针对“台独”分裂活动,“坚决粉碎”是大陆方面第一次提出,是比反对“台独”,打压、遏制“台独”更为严厉、更为迫切的升级版的战略部署。C型“台独”绝不会甘心失败,会不断变换面目与手法,不断挑衅两岸关系的现状与发展。大陆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台海形势,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为此建议在《反分裂国家法》所划定的“法理台独”红线的基础上,由学者、专家利用面对面谈、线上视频等各种场合,从法理的角度清楚阐明“法理台独”的定义、范畴与危害。为防止岛内“台独”势力利用红线外的绿灯区域搞“切香肠式的台独”,在红线之外、绿灯区之内可设立黄灯区。进入黄灯区即施行累积警告制度。每一次警告,既可引起两岸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与强烈愤慨,又可为警告累积后纳入“台独黑名单”,进行必要的制裁,提供定量的真凭实据。
第一、“WHA模式”。即严禁台当局在没有与大陆协商基础的情况下出席国际组织相关会议。
第二、“圣普模式”。即与大陆建交或复交的前提,必须先与台“断交”,要求其断绝与台湾一切官方往来的模式。
第三、“奈及利亚模式”。即禁止使用“中华民国”字样称谓、将台在该国的派驻机构赶出该国首都、禁止该国与台当局发展任何实质的官方关系的模式。
第四、“斐济模式”。即要求与大陆建交国撤销实质“具有政治意涵”驻台机构的模式,包括名称、活动范畴及内涵。
第五、“越南模式”。即在中国与越南签署《中越联合公报》中,越南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的立场。
从去年起,台湾当局“以疫谋独”,在欧洲、南美洲地区加大了拉拢与大陆建交国以及欲与台“断交国”的力度,企图在上述地区制造关系突破的假象。为此对待任何形式的“台独”决不能手软。“台独”现象一露头,即可酌情选择上述“惩戒模式”,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粉碎“台独”的图谋。
3、针对蔡英文一刻不停加快加大的“台独”行径,大陆官方高层有必要通过最权威形式,如《白皮书》等,严厉批驳民进党当局杜撰的各种“台独”谬论,重点抨击新近冒出的种种论调,如“中华民国台湾”、“台湾民族论”、“准法理台独论”等。两岸台湾问题学者、教育专家、历史学专家肩负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须充分运用详尽、科学、客观、公正的研究成果和基础资料,戳穿、驳斥民进党当局大搞“台独”的种种政治谎言。
根据笔者长期跟踪研究蔡英文所得出的结论,在不遗余力着重推进C型“台独”的蔡英文当局的眼里,从来没有“最独”,而祇有“更独”。不断变换新招是她的本性。对此我们应该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并予以精准的打击。
一提及台湾的“台独”历史,有三个代表人物众人皆知,按在台执政的顺序排列,那就是“台独教父”李登辉(A型“台独”)、“台独之子”陈水扁(B型“台独”)及现仍当政的“台独之女”蔡英文(C型“台独”)。李登辉早就背上“叛徒”骂名,先后背叛了共产党与国民党,“登基”长达12年。下台后自创“极独”的“台湾团结联盟”。陈水扁与蔡英文则都是以民进党为垫脚石,前者执政8年,后者已掌权5年多。
笔者撰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接任台陆委会主委的邱太三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流露出一句“真心话”:(我)还不太清楚大陆对“台独”的定义。这就令人好生疑窦:作为民进党的资深党员、曾担任台湾“司法部长”多年的邱太三,竟然自认至今仍对“台独”的定义“还不太清楚”,那我们就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中所强调“坚决粉碎任何‘台独’图谋,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的要求,把上述三个岛内“台独”代表人物的三种“台独”类型,放在阳光下好好晒一晒。
一、A型B型C型“台独”的变异
剖析A型、B型、C型三种“台独”的变异,首先必须追根溯源,指明不管是哪种“台独”,其最根本的政治宗旨是将台湾与中国大陆彻底切割,将其从中国的版图独立、分割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