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诗歌选本中的选家诗话
此类诗歌选本通常可分为两种体例:其一是为诗家里贯简介之下,即为选家所着诗话,诸体诗作列于其后,如《湖海诗传》;其二是在诗家小传之后,先录同代或前代诸家评点,再附选家自撰之诗话,如《明诗综》。显然,后者更具集评性质。这类诗歌选本中的诗话与一般诗话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若从批评功能的角度而言,二者都是对于诗家诗作的批评,不同点在于诗歌选本兼具隐性的选本批评和显性的诗话两种批评样式;若从文本的独立性角度而言,诗歌选本中的诗话在选本刊刻和传播过程中显然不具备独立性,它是依附在诗歌选本这个主体上的副产品。不过,像《明诗综》所附朱氏诗话那样,一旦《静志居诗话》单行本出版之后,它便脱离了与诗歌选本之间的从属关系。
实际上,在宋代以前,诗歌选本受到“诗无达诂”观念的影响,一般就诗选诗,不妄加评论。直至南宋以降,诗歌选本才开始出现“选中有评”之新体例,诚如陈允衡《国雅初集·凡例》所言:“古人选诗,原无圈点。然欲嘉惠来学,稍致点睛画颊之意,亦不可废。须溪阅杜,沧浪阅李,不无遗议。但当其相说以解,独得肯綮处,亦可以益读者之智。”而发展至清代,诗歌选本中不仅撰有诗人小传,辑录名家点评,还附有以“诗话”命名的选家点评。这些虽然仍属选本中广义之评点范畴,但用“诗话”名之无疑可使其评点更加系统,更能彰显出选家对诗学批评活动的积极参与。如果说选本中的选目、诗人小传和他人点评属于客观批评的话,那么,选家诗话则是选家表达个人好恶和诗学观念的主观批评。另一方面,这种复合式评点模式也标志着清代诗歌选本批评形态的丰富和批评功能的拓展。因为若从批评角度而言,这类选本不仅涵括了评点、注释、摘句、诗话等古代诗文评的多种形式,且在诸种形式间可以相互渗透,不见扞格,既鲜明地体现出选本的批评意识,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清代诗歌选本的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