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钱上门的“骗子”
“我真不是骗子,我是法院的,19年前你们那笔赔偿款已执行了。”
回想起几天前的这番对话,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敏现在还忍不住想笑,在他35年的职业生涯中,还是第一次被当成骗子。
一笔无人领取的赔偿款
2003年3月的一天,被害人欧某因纠纷被陈某、邹某夫妇杀害。案件提起公诉后,重庆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害人欧某的家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同时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法院依法按照当时的赔偿标准判处两名被告人赔偿欧某家人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等经济损失。
由于被执行人陈某、邹某夫妇两人都在监狱服刑,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害人家属一直未得到赔偿,但法院始终没有放弃执行。
直到不久前,案件执行终于出现转机。张敏查找到了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于是带书记员迅速将赔偿款执行到位。
好不容易赔偿款执行到了,张敏却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他翻遍案件卷宗里当年欧某家人留下的联系方式,竟没有一个人可以联系得上。
一场19年后的找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