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保险消费误区不得不防

  中评社北京7月14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 7月8日是第十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10年来,我国保险保障水平及大众保险消费理念稳步提升。与此同时,与保险相关的纠纷和不法行径也不断增多,提高投保人防范意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随着利率水平走低,部分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在互联网平台走红。农银人寿产品市场部总经理乐天表示,人寿保险产品具有保障与规划功能,不能简单等同于银行储蓄、理财产品以及基金等。保险销售也不能将保险产品收益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简单类比。

  值得一提的是,银行也是保险产品重要的销售渠道。消费者通过银行渠道购买产品时有以下三点需要特别注意。一是确认所购买产品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理财或者是大额存款等,避免“存款”变“保险”。二是保险产品的收益多与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相关,不要轻信保险产品有确定的高额收益的承诺。确认保险合同条款,不要因贪图退保费用等,提前解除保险合同,导致利益受损。三是根据消费者自身的收入水平,利用闲置资金在投资组合中补充保险产品。

  此外,还要防范不法分子打着“卖保险”的旗号进行诈骗。近年来,在一些线上线下平台,总有不法分子打着保险理财旗号,虚构保险产品,以高额利息诱导消费者购买,实则进行非法集资。

  中德安联人寿客户服务部消保工作负责人陆臻表示,消费者对“高额回报”保险产品要提高警惕。一是要看清销售人员身份;二是要认清保险产品,不要盲目听信“收益高”“回报快”等不实承诺;三是要注意缴费方式,选择保险公司自动扣款或转至保险公司账户付款;四是及时确认保单的真实性。消费者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可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如有异议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服务电话咨询确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法分子的诈骗伎俩不止于此。一些退保黑中介利用消费者逐利的心态,对投保人设下“连环套”。首先,许下高额退保利益,诱导消费者退保,进而骗取退保手续费。在消费者付出高额手续费幷提交个人信息后,不法分子转变态度,引诱消费者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进行诈骗。最后,消费者不仅财产受损,个人信息还可能被层层倒卖。多位业内人士提示,无论是保险公司、消费者协会还是监管部门都不会主动给消费者打电话引导消费者退保。保险公司更不能向消费者承诺保险合同之外的各种收益。消费者如果接到类似内容的电话,要特别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