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之变

  中评社北京5月5日电/据科技日报报道,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明确国家要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

  新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并通过推进普职融通等顶层设计,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从“层次”到“类型”的转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用“一融三通两提升”来概括此次职业教育法的修改思路和主线:“一融”指融合,即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三通”指融通、贯通、畅通,即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招生和升学就业渠道畅通;“两提升”指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

  “它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副司长林宇表示。

  构建相互融通的“立交桥”

  长久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个普遍的认知——职业教育是种低层次的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