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脱贫人口端稳就业饭碗
为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人社部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稳岗就业工作的重点地区,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措施。
——多措并举,让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有补贴、有渠道、有组织。
外出务工是脱贫人口就业的重要渠道。为激发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积极性,各地通过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等激励政策,鼓励脱贫人口外出务工。
例如,四川巴中提出,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将给予不超过4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辽宁铁岭提出,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给予交通补助。
在企业端,也有相应政策引导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将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
如山西太原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量多、效果好的市场主体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对吸纳人数超50人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为鼓励市场化机构参与组织劳务输出,人社部等五部门提出,对面向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比如,在四川巴中,补助标准为300元/人。
——拓宽渠道,让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工作顾家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