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香港发展的使命和责任
来源:大公报 作者:邓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总理报告”),通盘回顾去年工作,并就国家今年各领域工作任务做出明确部署。整体上看,“求稳”是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基调,这一方面源自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研判为“复杂、严峻和(具有)不确定性”,并视“稳就业、保民生、防风险”为主要预期目标。而其中涉及对大湾区建设和港澳治理的内容亦值得关注。本文将从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多维度对总理报告中的涉港内容展开评述,并尝试提炼“稳定”与“发展”的双重价值主线。
总理报告港澳专段强调,要“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依宪、依法而为的全面管治权行使,在规范和概括意义上,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中央绝对权威——以直接行使、授权或监督的方式——向地方政权流动的必然延伸与固有表达。要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就必须落实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只有坚持爱国者治港才能切实落实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
新一届选委会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在新选制下已分别于2021年9月19日和12月19日顺利举行,这是确保作为“港人治港”政治实质的“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到实处的最关键制度实施。尤其是由爱国者主导的新立法会,其成员更多为拥有良好教育背景、专业事业能力以及与内地保持较好交互和同理心的“贤能才俊”,“爱国者治港”由此也发展成“爱国贤能者治港”形态,从而更好地承担起破解香港深层次矛盾的决策支撑任务。行政立法关系逐步捋顺和“行政主导”走向实现,无疑有助于特区政府及相关管治团队更好地聚焦处理解决经济社会民生等发展促进问题,中央政府对此一如既往保持高度关切。
在“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议题上,今年总理报告也再度提示了视角“内转”的理念与向北融入的路径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并以继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支持香港拥抱内地发展红利的结构性战略,从空间地理增量、离岸标准吸纳、跨境规则衔接等多个维度系统保障港澳社会民生、经济商贸、产业升级所需的可持续发展纵深。值得注意的是,粤港澳大湾区自2017年起已连续六年写入总理报告,相关谓语动词也从“研究制定”(2017年)、“出台实施”(2018年)、“落实建设”(2019年)演进至“深入推进”(2020年)与“扎实推动”(2021年),表述的动态变化对应这一宏大国家战略持续推进的阶段性座标,国家意志及决心显着连贯,重要性毋须赘言。大湾区建设的主张并付诸实施对于“保持港澳长期稳定发展”而言更是具有历史使命色彩的,其代表国家试图以一种“长期主义”同时也是“发展主义”的法律地理哲学塑造“一国两制”新发展阶段。
疫情多点散发情势之下,科学精准的防控处置依然是当务之急。虽然总理报告的涉港部分未有提及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内容,但现时香港第五波疫情防控已然纳入全国一盘棋的保民生(平稳)、防风险以及促发展范畴。香港此次疫情能否尽快稳控,关乎恢复“通关”时间表以及大湾区在人员往来方面能否加速融合,这是后疫情时代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振经济、恢复民生的关键动力,由此更应早作谋划,全面布局。眼下,中央正全力支持香港抗疫工作,并反覆强调对于特区政府诉求“照单全收、有求必应,应供尽供、全力以赴”,而深圳乃至整个大湾区正全力施以援手,尽管广东因此承压,但也从另一侧面再次印证了粤港澳大湾区之于全力维护港澳繁荣稳定大局的天然使命。
特区政府依法施政语境中的抗疫主体责任
总理报告指出“全力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此处的“依法施政”,固然以常态法治规范为原则,但在疫情风险现实中也体现出对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的要求。2月23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紧急法”订立相关规例,为推行中央支援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筹建医院及隔离设施等必要紧急举措提供法律基础。位于落马洲河套地区的医疗援建专案,就基于此框架下的政务司司长授权,豁免工程有关人员和物资不受特区相关法律限制跨边境出入围隔工地。来自内地的援助资源要素因而完成了一次与香港法治的超常规互动。
亟待运用应急法治思维破题的另一个场景莫过于香港数字防疫产品是否应设置追踪功能的法律争议,包括“安心出行”程式、“疫苗通行证”甚至是“港版健康码”都面临来自私隐权原旨的挑战,不可否认,当中存有复杂张力。但相当程度上,数字防疫产品技术范式所涉及的个人数据申报纪录、位置资讯归集等均为应急法治下个人资料权的平衡让渡,民众个体就此置换取得了自由流动的权利。维护公共健康及安全利益的价值底座始终是生存权的凌驾性。实际上,按照私隐专员的有权解释,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没有明确条款禁止有关资料数据行为。其本身原则性较强,并没有具体列明收集资料的方式、内容等,当收集资料行为适度,且告知使用者收集资料的目的以及可能转交资料的对象,就可视为准许。更重要的是,条例设有豁免条款,如涉及公众或社会利益有关的健康事宜,可免受限制使用资料的规管。
可以预见是,在充分厘清应急法治法理后,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将更加识变从宜,有理有据,其落实抗疫主体责任与法定自治责任的质效亦将明显提升。后疫情时代,香港特区政府及管治团队的主体责任人角色非但不会弱化,且更有必要在面向湾区、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过程中不断提升。毕竟,国家尊重并期待香港高度自治的积极能动作为。
注:文章有删节
来源:大公报 作者:邓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总理报告”),通盘回顾去年工作,并就国家今年各领域工作任务做出明确部署。整体上看,“求稳”是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基调,这一方面源自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研判为“复杂、严峻和(具有)不确定性”,并视“稳就业、保民生、防风险”为主要预期目标。而其中涉及对大湾区建设和港澳治理的内容亦值得关注。本文将从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多维度对总理报告中的涉港内容展开评述,并尝试提炼“稳定”与“发展”的双重价值主线。
总理报告港澳专段强调,要“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依宪、依法而为的全面管治权行使,在规范和概括意义上,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中央绝对权威——以直接行使、授权或监督的方式——向地方政权流动的必然延伸与固有表达。要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就必须落实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只有坚持爱国者治港才能切实落实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
新一届选委会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在新选制下已分别于2021年9月19日和12月19日顺利举行,这是确保作为“港人治港”政治实质的“爱国者治港”原则落到实处的最关键制度实施。尤其是由爱国者主导的新立法会,其成员更多为拥有良好教育背景、专业事业能力以及与内地保持较好交互和同理心的“贤能才俊”,“爱国者治港”由此也发展成“爱国贤能者治港”形态,从而更好地承担起破解香港深层次矛盾的决策支撑任务。行政立法关系逐步捋顺和“行政主导”走向实现,无疑有助于特区政府及相关管治团队更好地聚焦处理解决经济社会民生等发展促进问题,中央政府对此一如既往保持高度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