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颁证,鼓舞群众发展信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易地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途径。在易地搬迁过程中,四川省精心布局,帮助120万贫困群众从生态恶劣、资源贫瘠、交通不便的深沟大山迁出,搬进崭新明亮的新房。为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四川还配套修建公路水电、学校和卫生院等,同时扶持发展农特产业、开展就业帮扶,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奔头、发展有后劲。如今,把搬迁新房的产权证发到手里,更是让群众吃下了安居乐业的“定心丸”。
确权颁证,是对易地搬迁成果给予的法律保障。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帮助群众搬出土坯房、搬进砖瓦房。新房设施便利,附近有产业配套,减轻了群众的生活负担,增强了发展致富的内生动力。搬迁的新房是群众的宝贵财产,为其依法依规登记产权,是对这一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保障。
确权颁证,是对乡村振兴事业的信心提振。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各地不仅投入大量资金,而且在新房选址、规划、施工等方面精益求精,千方百计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将新房产权信息落在纸上、登记成册,鼓舞着群众的发展信心,有利于更好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房屋确权、登记颁证,是严肃的法律过程。越是高效、准确地完成登记事项,越有助于赢得群众信赖,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为明晰权责,四川出台规定,使用国有土地建设的搬迁房,由当地政府负责地籍调查;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的,纳入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手续难以在短期内完善的,则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市县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并作出承诺。实践证明,实事求是、分门别类、因事制宜,在有据可循、有条不紊中完成确权工作,群众就能真正确定切实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