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种业全链条知识产权
长期以来,有个悖论始终困扰着中国种业界。我国有全球人数最多的种业科研队伍,有保存数量全球第二的种质资源,有全球数量最多的作物育种科研论文,生物育种专利申请量排名全球第一。然而,也有“国内种企科研投入总和不及德国拜耳一半”的尴尬,以及“国外种子按粒卖,国内种子按斤卖”的处境。我国种业基础研究的能力世界一流,出大品种的能力却没有达到同等水平。人们不禁想问,“种业论文强国”为何没能造就“种业强国”,“种业专利大国”为何不是“种业强国”?
分析起来,原因自然有很多,关键的一条是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国际种业巨头无不是靠着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品种发展壮大。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种业原始创新不足凸显,多是修饰改良、模仿育种。种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很多种企之所以不愿意重金投入原始创新,就是因为保护力度不够,导致大量换汤不换药、“换个车灯就是新车”的所谓“新品种”层出不穷,跟突破性大品种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护,就会出现“谁搞原始创新,谁就是冤大头”的恶性循环,难以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种业知识产权的核心是新品种保护,这方面也有两组看似矛盾的最新数据。一是,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共受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43112件,连续四年位居世界第一;在水稻、玉米、小麦等主导品种中,70%以上都是保护品种;推广面积居前十位的品种中近80%也是保护品种。二是,近年来,种业侵权事件明显增多。据统计,从2016年到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从66件增加到252件,其中侵权纠纷案件占比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