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奇谋用尽消费券

虽然消费券不能用于税款和罚款等政府收费,但却可用在交通开支上。资料图片

  中评社香港8月3日电/香港文汇报报道,政府派发的5,000元消费券于8月1日派发第一期2,000元金额,相信大家都急不及待想用。坊间不少人各出奇谋,希望能用尽消费券的优惠。若市民希望利用消费券购买较昂贵的产品,可以考虑到提供弹性分单的商户,例如Pricerite实惠早前就宣布可弹性分单,并可接纳最多5人相同支付平台或5人不同支付平台,即可购买10,000元的产品而不用额外补钱,但要注意合并消费券只适用于折实后金额满1,000元或以上之交易,并只适用于门市,不适用于网店,已合并消费券之交易不接受退款,如货品出现品质问题,顾客可选择更换同等或较高价格的货品。其他电器铺亦不“输蚀”,纷纷推出分单服务,如丰泽、友和、苏宁及卫讯等,除了丰泽不支援微信支付外,其他商铺都支援4种支付平台。

  买Apple Gift Card等可延长期限

  有市民希望可套现消费券,早前有人提出可到大型连锁店以电子消费券购买货品后退货套现,不过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表示,若以消费券购物后需要退货,只会退回消费券金额,而非现金。如果消费券的使用期限即将届满,市民会获发一张特设的消费券,并可于1个月内使用。又有网民提议,可用消费券购买iPhone、Switch及PS5等贵价产品,然后转售达到套现效果,不过需面对卖不出或蚀价的风险。有网民提议将5,000元一次过投资买黄金,长远具有保值或升值作用。

  由于消费券需在限期内使用完,以第一批登记的人士计,8月1日及10月1日派发的两期金额皆会于今年12月31日到期,有网民提议,可以购买无限期使用的Apple Store Gift card,网传iPhone 13将于9月推出,若有意入手的人可待收齐5,000元电子消费券后,透过“Tap & Go”一次过买5,000元的Gift Card,届时再用Gift Card来支付部分费用,余额则可用现金或信用卡支付。至于百佳、惠康等礼券亦多数有一年的使用期限,现时不少出售现金券的平台或商户都有提供折扣优惠吸客,变相可以用5,000元买到价值超过5,000元的商品,扩大消费券的潜力。

  换月票坐公交享尽优惠

  消费券的原意是刺激消费,故不能用于税款和罚款等政府收费;水电煤收费;医管局、房委会与房协的收费、学费、购买金融产品如保险等,但有一项日常开支却可用到消费券──交通开支。在4种认可的支付平台中,只有八达通可同时领取政府交通津贴。记者有朋友打算以八达通领取5,000元消费券,并用作购买九巴月票,月头及月尾各买一张,因可在领取第一期消费券后4至7月内消费累积满4,000元便可,相信6个月时间已可完全使用4,000元金额,更可赚尽交通津贴优惠。至于港铁的都会票,市民同样可到指定地铁站的“自助客务机”或启德、宋皇台及土瓜湾站的售票机以八达通购买,月头月尾各买一张,同样可享尽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