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扩大
专家认为,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有助于提高现行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囊括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更有助于粮食生产安全,也有望带动农险业务持续增长,实现保费规模和保费增速的突破。
扩大农业保险试点
《通知》明确,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和意外事故等,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通知》还明确,实施地区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2021年覆盖500个产粮大县,约占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的60%。2022年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
此外,《通知》称,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产粮大县,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1年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2022年起可在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
保障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