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支联会”挑战国安底线当依法取缔

  中评社北京6月10日电/网评:“支联会”挑战国安底线当依法取缔

  来源:大公报 作者:姚志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

 “支联会”原订在上周五举办集会,但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当中不单是由于抗疫需要,更在于在香港已经进入国安法时代,“支联会”公然挑战国安底线、鼓吹改变国家根本制度的纲领,绝不能再容许。

  特区政府禁止集会举行,“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其后因涉嫌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会被捕,说明特区政府在涉及国家安全问题上不再含糊。“支联会”长期以来明目张胆鼓吹改变国家根本制度,多年来举办各种煽动敌视仇视中央的集会和活动,肆意挑战国安底线,必自食其果,难逃被取缔的结局。

  “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声称,邹幸彤的言论并不代表该组织、立场甚至与组织相反。然而,作为组织副主席的邹幸彤,其言论竟然不代表“支联会”,确实令人怀疑。更重要的是,有关组织一边说不会举办违法活动,一边却不断煽动市民参与各种集会,显然是居心不良。

  事实上,“支联会”所谓“五大纲领”,其中重点只有一个,就是反对以至推翻国家执政党,公然挑战国家、挑战国安法,于法不容,于理不合。一直以来,该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挑拨港人和国家的关系,埋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重大隐患,这样的“支联会”已是非取缔不可,市民应该认清其违法性质,不应再受煽惑,不要以身试法。

  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宪法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第一条就列明:“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回归后,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当然要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宪制秩序是香港的基本政治法律要求。

  然而,每年的六月初举办的晚会,已成为“支联会”以及一些外国反华势力的大集结,在香港肆意鼓吹违宪违法的纲领,不但涉嫌违反国安法,更触犯了多条刑事法例。在中国任何一寸土地,这样的纲领都是绝不容许,澳门已经对“反共”活动显示出强硬的态度,香港更不能有丝毫含糊,对“支联会”试图组织、策划违宪违法的活动,特区政府依法予以禁止,是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捍卫国家安全、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必要举措。   收外国资金亦涉颠覆罪

  香港已经进入国安法时代,任何组织和个人煽动或实施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基本制度的行动,不仅违反宪法,而且涉及触犯国安法中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香港国安法第22条列明,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即属犯罪。

  “支联会”虽然自称和平,没有使用暴力,但只要以其他非法手段,包括收取外国资金、支持海内外违法人士的活动,以至举办非法行动等,都足以构成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取缔“支联会”既是依法办事,亦是维护香港国家安全的应有之义。

  经历过“黑暴”后,市民更明白到“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的道理。继续任由“支联会”等反中乱港分子横行,任由他们与外部反华势力互相勾结搞乱香港,全社会都要付出惨痛代价。市民应该擦亮眼睛,看清“支联会”危害国家安全的本质。同时,“支联会”也应认清形势,自行解散或者是其最好结局。   中评社北京6月10日电/网评:“支联会”挑战国安底线当依法取缔

  来源:大公报 作者:姚志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会长)

 “支联会”原订在上周五举办集会,但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当中不单是由于抗疫需要,更在于在香港已经进入国安法时代,“支联会”公然挑战国安底线、鼓吹改变国家根本制度的纲领,绝不能再容许。

  特区政府禁止集会举行,“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其后因涉嫌宣传或公布未经批准集会被捕,说明特区政府在涉及国家安全问题上不再含糊。“支联会”长期以来明目张胆鼓吹改变国家根本制度,多年来举办各种煽动敌视仇视中央的集会和活动,肆意挑战国安底线,必自食其果,难逃被取缔的结局。

  “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声称,邹幸彤的言论并不代表该组织、立场甚至与组织相反。然而,作为组织副主席的邹幸彤,其言论竟然不代表“支联会”,确实令人怀疑。更重要的是,有关组织一边说不会举办违法活动,一边却不断煽动市民参与各种集会,显然是居心不良。

  事实上,“支联会”所谓“五大纲领”,其中重点只有一个,就是反对以至推翻国家执政党,公然挑战国家、挑战国安法,于法不容,于理不合。一直以来,该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挑拨港人和国家的关系,埋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重大隐患,这样的“支联会”已是非取缔不可,市民应该认清其违法性质,不应再受煽惑,不要以身试法。

  宪法与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宪法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第一条就列明:“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回归后,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当然要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宪制秩序是香港的基本政治法律要求。

  然而,每年的六月初举办的晚会,已成为“支联会”以及一些外国反华势力的大集结,在香港肆意鼓吹违宪违法的纲领,不但涉嫌违反国安法,更触犯了多条刑事法例。在中国任何一寸土地,这样的纲领都是绝不容许,澳门已经对“反共”活动显示出强硬的态度,香港更不能有丝毫含糊,对“支联会”试图组织、策划违宪违法的活动,特区政府依法予以禁止,是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捍卫国家安全、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