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停赛”制明刊宪生效
立法会过往出现议员频繁“拉布”,甚至滥用程序企图瘫痪议会,引发社会各界关注是否应对相关规则及程序进行检讨。
廖长江表示,本年度立法会大会只余下十一次会议,要处理法案立法工作,目前仍有30条法案有待审议,加上行政长官亦表明希望任内完成五项立法工作,形容时间紧凑,就辩论时间设限,有利提高议事效率。他又批评反对派近年常滥用议事规则程序,认为要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并需要在代议士权利与立法会履行宪制职能之间,取得合理适当的平衡,他认为修订无削弱议会功能,反而可拨乱反正。
而姚思荣则表示,现时建议的“停赛”制度属累进制,首次犯规会被罚停止开会一周,再犯就会倍增至两周及四周等,认为是太严厉。叶刘淑仪形容过往议会发生很多“不堪入目”的事,任何一个有尊严的议会都不会容许,认为相关罚则合理。
违规议员要暂停职务
决议案由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提出,明天刊宪,各项修订将即时生效。修订涉及多方面,包括加入“停赛”机制,如议员在全体委员会、内会或财委会会议上行为极不检点,立法会主席可将议员“点名”,并容许代理主席提出“不容修正或辩论”的动议,表决后暂停有关议员职务,首次罚则为一星期,其后再递增。决议案亦对委员会正副主席的权力作出修订,委员会正副主席的任期,将延至下一会期主席选出为止。而提交呈请书预告期方面,由过往不迟于会议日期前一天,修订为“前三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