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中华:资格审查 排除反中乱港分子
邓中华表示,选委会基本制度规定主要考虑两方面:一是选委会是由香港社会不同界别、不同阶层的代表人士组成,他们具有广泛代表性,参与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提名,有助于突破某个界别、某个地区、某个团体的利益局限性,补充现行制度下功能组别和分区直选代表性的不足,使立法会更好地代表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
更好维护香港社会
二是由选委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部分议员,使得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在选民基础上有了共同点,有利于行政和立法的顺畅沟通,有利于巩固基本法所规定的行政主导体制。邓中华指出,从实际情况来看,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立法会的部分议员,这样的做法原来就有,“循序渐进”不能理解为每一次的选举直选成分都一定要增加,只要总的方向和趋势是扩大民主,能更好地维护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保障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和根本福祉,这样的办法就是好办法,这样的制度就是好制度。
邓中华表示,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目的就是要把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管治架构之外,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立法会议员、选委会委员都是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确保香港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建立资格审查机制,根据香港基本法等有关法律、解释和决定以及香港本地的法律,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这一做法与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居民的权利,包括香港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两回事,不存在任何的矛盾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