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现场:香港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2019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昨日在香港举行(中评社 张心怡摄)

  中评社香港12月5日电(记者 张心怡)以“宪法与国家发展”为主题的2019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昨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发表主题演讲。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王志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座谈会并致辞。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政治委员蔡永中,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主席范徐丽泰、理事梁爱诗,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等亦有出席。

  林郑月娥致辞表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特区政府的宪制基础,必须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认同。香港应该按照“一国两制”的要求,完善特区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同时关心国家发展全局,维护国家政治体制,积极参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建设,让香港在国家发展中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同时把握新机遇,为香港的未来发展拓展新空间,注入新动力。

  王志民在座谈会上分享了三点体会: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要求;是香港繁荣稳定、市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根本遵循。他特别指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存在一个脱离宪法的“宪制”,更不存在一个脱离宪法的“法治”。香港回归祖国22年来的实践经验也告诉我们,只要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得到坚定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市民安居乐业就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韩大元在主旨演讲中表示,中国宪法对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为宪法解决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坚强的宪法保证。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香港被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标志着新的宪法秩序的形成。正如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7月1日在香港发表的重要讲话所讲:“回归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正因为有了宪法的授权,基本法才能得以制定,“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得以法律化、制度化。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地位确立的最终依据,特别行政区制度的一切效力最终来自于宪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评社 张心怡摄)

  韩大元谈到,宪法就是一部历史教科书,记载民族的历史记忆。宪法上的一些历史事实或许不大容易记清,但历史也绝非那么容易忘记。因为它早已沉积在今天的一切制度、思维与话语之中,以不同的方式铭刻在我们身上。有时候,面对不断变迁的世界,个体的存在显得过于渺小,但是如果多读一读自己国家的宪法,回想与感悟宪法所承载的历史,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与方向。

  韩大元亦强调,目前香港正面临着回归以来最严峻的挑战,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回归22年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也要反思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因为在基本法实践中遇到一些挑战与问题,就怀疑“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更不能失去对“一国两制”的自信。“一国两制”是中国人民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人的宪法智慧与公共理性的体现,要守护它。只要坦诚面对问题,在具有宪法共识的框架下彼此倾听,交换意见,只要坚守法治的文明底线,透过程序信道,凝聚社会共识,就一定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

  黄玉山发表演讲时指出,基本法“序言”中很清楚地表示构建“一国两制”的体制及实施基本法的最重要目的,是要体现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恢复中国对香港的主权及管制权,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繁荣和稳定。任何违背这个最终目的的所谓“自决”、“港独”都是违反宪法,违反基本法的非法行为,都要坚决反对。

  黄玉山还提到,由于香港是中央辖下高度自治的地方政府,因此权力来自中央,基本法就是一本授权法,中央没有通过基本法授予香港的权力仍握在中央,由中央行使这些权力,当然要依据宪法。所以回归后的新宪制安排,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所谓“依法施政”,就是要以国家宪法为基础,不能把基本法孤立于宪法之外。宪法只有一个,要以宪法为基础,既执行宪法也执行宪法派生出来的基本法。 

  演讲环节结束后,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主席范徐丽泰与韩大元教授、黄玉山教授及现场听众展开互动交流。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据悉,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连续第三年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王志民(中评社 张心怡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中评社 张心怡摄)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中评社 张心怡摄)

现场交流互动环节(中评社 张心怡摄)

2019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昨日在香港举行(中评社 张心怡摄)

  中评社香港12月5日电(记者 张心怡)以“宪法与国家发展”为主题的2019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昨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发表主题演讲。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王志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出席座谈会并致辞。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谢锋,解放军驻港部队政治委员蔡永中,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主席范徐丽泰、理事梁爱诗,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公开大学校长黄玉山等亦有出席。

  林郑月娥致辞表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了特区政府的宪制基础,必须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认同。香港应该按照“一国两制”的要求,完善特区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同时关心国家发展全局,维护国家政治体制,积极参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建设,让香港在国家发展中能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同时把握新机遇,为香港的未来发展拓展新空间,注入新动力。

  王志民在座谈会上分享了三点体会:坚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要求;是香港繁荣稳定、市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根本遵循。他特别指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存在一个脱离宪法的“宪制”,更不存在一个脱离宪法的“法治”。香港回归祖国22年来的实践经验也告诉我们,只要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得到坚定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市民安居乐业就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韩大元在主旨演讲中表示,中国宪法对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为宪法解决香港、澳门顺利回归祖国,为“一国两制”的实施提供坚强的宪法保证。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香港被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标志着新的宪法秩序的形成。正如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7月1日在香港发表的重要讲话所讲:“回归完成了香港宪制秩序的巨大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正因为有了宪法的授权,基本法才能得以制定,“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得以法律化、制度化。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地位确立的最终依据,特别行政区制度的一切效力最终来自于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