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布“55条措施”第二批实施细则

  中评社北京2月1日电/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会同相关委办局发布《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55条措施”)实施细则共10条,这是继1月15日首批发布23条实施细则后的第二批落地条款,为在京台湾同胞送上了新春贺礼包。

  本次发布的10条细则涉及台企经营、台胞工作和生活等多个领域,主要包括台胞参与青年交流、社会公益、社区服务活动、加入专业性社会团体协会、参加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获取证券期货基金行业资格、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台企参与北京市政府采购、申请文艺基金项目、参与北京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台资农业企业享受农业优惠措施等。

  为方便台企和台胞查询信息、办理相关业务,市台办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每一条实施细则均列明申报条件、办事流程、受理地点、咨询方式等事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目前已发布的33条实施细则,均统一发布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相关委办局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市民革、市台盟、市台联、市台协的微信公众号也同步转发。台企台胞也可拨打“55条措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电话(北京市台胞权益保障服务中心,010-5556422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