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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国安立法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中评社北京6月17日电/据大公网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传媒时表示,国安立法可早日堵塞香港在保障国家安全方面的缺口,建立更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维护国家安全。对任何国家来说,国家安全皆属中央事权,港区国安法立法工作合宪合法、合情合理。林郑月娥强调,国家安全凌驾国际公约保障的个人自由,希望妖魔化、污名化港区国安立法的反对者停手,勿与广大香港市民为敌。

  林郑月娥说,香港社会近年经历了一些大冲击,危害国家、香港安全风险的事件自去年六月起更见明显,若不保障国家安全,香港难长治久安。中央今次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港区国安法,旨在为香港社会谋求稳定。

  立法得到广大市民支持

  林郑月娥指出,回归23年,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的一片土地,竟完全没有可维护国家安全的健全机制,这对700多万名香港市民乃至14亿中国人而言都是一个风险点。任何负责任的中央政府都不能对此视而不理。林郑月娥重申,香港国安立法工作完全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不应该受到外国政府的挑战。香港国安立法打击的是极少数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保护的是绝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合法权益。

  “我呼吁近日仍然使用一贯手段将这件工作妖魔化、污名化的反对人士停手,他们这样做是与香港广大市民为敌。”林郑月娥相信,全港市民都希望社会回复稳定,能够在一个安全、有满足感、能就业的地方生活。

  凌驾国际公约个人自由

  林郑月娥表示,国家安全应有根本的凌驾性,凌驾于个人自由,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中,个人享有的自由受制于国家安全。虽然港区国安法是用内地法律制度草拟的,但并不完全违反香港市民重视的法律原则,内地所遵循的法律原则和香港相差不大,如无罪推定、“一罪不能两审”、罪刑法定、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辩护权、检控举证责任在控方、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都是两地共同遵守的。

  林郑月娥重申,国安立法的唯一目的是保护国家和香港,相信这也是全港市民的共同愿望。

  她说,执行这部法律的主要是香港特区的机构,使用的也会是港人惯常认识的法律制度,港区国安法条文尚未公布,市民毋须过分担心。只要大家坚守“一国两制”原则,向着香港回复稳定此共同愿望行事,就能够解决问题、应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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