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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已就食品贸易安全致函42国

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中评社 徐梦溪摄)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19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中评社 徐梦溪摄)

  中评社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徐梦溪)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宋悦谦19日出席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期间表示,海关时刻关注国际疫情发展,就食品贸易安全分别致函给42个重点国家。下一步,海关部门将持续做好风险分析和监测工作,严格检验检疫,切实履行进口食品安全把关职责。

  北京疫情复发,社会上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以及新冠病毒是否会通过进口生鲜食品传入国内尤为关注。

  对此,宋悦谦表示,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根据以往冠状病毒引发的疫病调查经验,没有通过食品消费向人类传播的案例发生。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均认为食品贸易传播新冠病毒的风险极低,不建议各国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国际贸易采取限制措施。中国作为上述国际组织的成员国,秉持科学态度,采纳了相关工作建议。“但是为慎重起见,今年2月以来,海关总署已部署部分海关在不影响正常进口贸易的情况下,对部分进境货物、物品及相关环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针对近期北京市发生的聚集性感染,宋悦谦指出,海关部门注意到社会高度关注进口生鲜食品的安全,部署全国海关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生鲜冷链产品,比如水产品、肉类、冷冻蔬菜、水生动物、短时或低温运输工业品等进口商品开展新冠病毒风险监测。昨天,海关总署已在网站上公布了之前的数据。我在这里再给大家提供一下最新的数据。6月18日,全国海关共检测样品15638个,其中货物样品3508个,内外包装样品10608个,环境样品1522个,结果均为阴性。

  宋悦谦说,与此同时,海关时刻关注国际疫情发展,立足职能做好进口商品安全管控,同时加大与各国沟通,分别致函给42个重点国家,请其政府主管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生产指南,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各项预防措施,严防出口食品被新冠病毒污染,共保食品贸易安全。

  他以近日德国最大肉类企业通尼斯爆发员工聚集性感染为例表示,德国官方主管部门立即按照双边合作协议向海关总署通报情况,自主暂停了该企业产品对华出口。海关总署对6月17日起该企业已到港或即将到港的产品均予以暂扣,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置,同时暂停来自上述企业的产品进口。

  最后,宋悦谦表示,下一步,海关部门将持续做好风险分析和监测工作,严格检验检疫,切实履行进口食品安全把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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