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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网路报:屡告屡败 陈菊兴讼自清恐破功

陈菊告人的相关案例都属可受公评之事。(资料照片)

  中评社香港6月22日电/大华网路报今日“黑白集”说到,前总统府秘书长、前高雄市长陈菊似乎又准备要告人了!总统蔡英文即将正式提名陈菊为监察院长,然而,此一人事案引发外界不少负评。有媒体指出,陈菊在高雄市长任内涉及庆富案、气爆善款等争议,甚至陈菊在担任总统府秘书长时,总统府侍卫室爆发了烟品走私案,因此质疑陈菊是否适合担任监察院长。

  不料陈菊办公室竟对此感到不满,甚至扬言将采取法律行动。

  监察院古称御史台,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地位崇隆,而监察院长的道德要求更是远远高于一般政府官员,媒体关心、监督监察院长的资格,本属理所当然,何须动辄诉诸司法?更何况,媒体所举事项并非虚构,例如监察院确实才刚刚因为近6年前高雄发生的731气爆案,对高雄市政府提出纠正案。

  纠正的理由是高雄市政府处理此一灾害时,将民间捐款不当运用至购置机关执行业务所需设备,且至今未厘清收受捐款之相对应收据等。

  对外界的质疑,陈菊团队不思反省检讨,竟然又打算提告,难道陈菊团队是打算以告人的方式恫吓人民和媒体,让批评和质疑噤声吗?  

  事实上,一路走来,陈菊的确争议不少。例如,在她担任高雄市长的12年期间,市府遭监院立案调查件数高达58件,平均每年4.8件;其中确定遭纠正的有30件,平均每年2.5件,遭弹劾的有3案,平均每4年就1件。

  尽管民进党为陈菊辩解说,“陈菊本人”并未被弹劾过,然而,放眼各地方政府,没有一个像陈菊主政期间的高雄市政府,涉及那么多弊案或是争议,陈菊既是当时的高雄市长,市府团迭遭监察院惩处,难道她没有督军不严、领导无方、纵放下属的问题吗?陈菊当然也有相当的责任。

  陈菊向来喜爱兴讼,然而,她多次告人都以败诉收场,但她似乎仍不改此道。例如,陈菊告名嘴谢寒冰、吴子嘉、张友骅等人散布不实谣言、侵害她个人名誉。

  又因国民党团召开记者会点名她在高雄市长任内有关气爆善款用途不明,陈菊向台北地检署控告国民党立委许淑华、曾铭宗、高雄市议员陈丽娜3人诽谤;告旅美艺人张璃敏自诉加重诽谤等。包括立委费鸿泰在内,陈菊先后控告了8人,创下总统府官员在任时的提告人数的最高纪录。

  立委费鸿泰曾在脸书批评,高雄气爆时任高雄市长陈菊并没有派员协助小林村撤村,因而涉及欺骗。陈菊不满提自诉,一审判费无罪,陈菊提上诉,高院已在5月底判决费无罪确定。张璃敏一审无罪;谢寒冰案,台北地院判决无罪,但陈菊不服提上诉。

  做为政府高阶官员与公众人物,陈菊告人的相关案例都属可受公评之事,况且她一再败诉,怎么还告得下去呢?而蔡英文为什么执意要提名一位充满争议的人选担任监察院长,则令人感到不解! (作者刘心月,台湾作家兼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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