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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特首指定国安案法官名单更适合

  中评社香港6月26日电/据大公网报道,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昨日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港区国安法条文中的安排是考虑了保密和运作等需要。梁爱诗认为,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审国安案不会损害司法独立,她强调,国家安全是特别事务,而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涉及机密资料,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或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都没有这些资料,所以由特首指定法官处理是更适合的安排。\大公报记者 冯瀚林

  法官需经委员会推荐

  对于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审国安案是行政干预司法,梁爱诗指出,安排考虑了特区实际需要。她认为,司法独立是指法官审判案件不受任何干扰,可以无私无偏进行审判工作,裁决完全不受任何人左右。行政长官委任的法官,需要经过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所以特首不是挑选自己的法官,而是要经过程序。她强调,任何人尝试影响法官裁决,这样是影响司法公正,即使是行政长官也不能这样做。特首指定法官之后,不会阻碍法官的判决。

  至于为何不能由司法机关委任法官审理案件,梁爱诗认为,国家安全是很特别的事务,中央政府负根本责任,而特区是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委员会有很多机密的资料,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或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都没有这些资料,所以由特首指定法官处理是更适合的安排,而相关安排不会左右法官作出审判或裁决。

  梁爱诗又表示,基本法第19条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香港法庭的司法管辖权不是完全没有限制,而法庭权力是可限制的,这是普通法下的规则。她强调,中央在极少数的国安法案件行使管辖权,这是特定的情况。香港是高度自治,香港的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计。

  料月底通过法案机会高

  梁爱诗说,现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有公开港区国安法的细节,目的是避免引起破坏行为。她强调在立法过程中,已充分谘询社会各界意见。她亦估计人大常委会月底将通过草案。

  至于中央有何迫切性订立港区国安法,梁爱诗认为,由去年六月开始,黑暴破坏公众场所、伤人、放火,这不只是社会问题,如果只是社会问题,香港早就已经解决了,但因为有组织、有外国干预,黑暴用恐怖行为达到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的目的,“如果不管下去,以后就会变得同台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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