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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去第三国会被引渡?刘仕杰:太无限上纲

前外交官、时代力量媒体创意部主任刘仕杰。(中评社 雷明正摄)

刘仕杰与中评社在时力中央党部专访。(中评社 雷明正摄)

  中评社台北7月3日电(记者 雷明正)在“港区国安法”出炉的一刻,外界传闻台人只要去与大陆有签署引渡条款的国家或是搭乘香港相关的航空公司,大陆政府都可以逮补台人。担任过外交官的时代力量媒体创意部主任刘仕杰认为,会这样想也未免太无限上纲。

  刘仕杰,40岁屏东人,毕业于台湾大学政治学系、清华大学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研究专班,曾任“外交部”欧洲司中东欧科科长,拥有十年外交官经历,曾派驻驻帛琉大使馆及驻洛杉矶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现任时代力量媒体创意部主任。

  刘仕杰指出,问题在于大陆在台湾无法进行管辖权。比如陈同佳案就是如此,是靠着双方很多的形式、比如机边交人等等,以双边的善意来,case by case来做这个事情。因为不是一个是制度上的东西,所以后来这个两岸情势变比较僵硬的时候,这个我们跟香港谈论香港民事跟刑事合作就越来越困难,这就是陈同佳案那时候爆发之后的一个问题,就是本来就没有一个机制。基本上,台湾人只要不要去大陆或是香港,都可以受到保障。

  至于到了与大陆有引渡条款的国家,是否会被当地警方逮补接着被引渡到大陆?刘仕杰认为这可能性很低。他表示,民众对引渡的运作有点误会,因为引渡必须要在双边都犯罪,这还是众多原则之一。比如以法国为例,要法国警方逮补台湾人,会造成外交上危机和风波,刘仕杰觉得西方国家没必要去做这种事情,太过于无限上纲。

  另外一个说法是,搭乘香港籍的航空公司也有可能被大陆逮补。刘仕杰说,航空器的确是领土的延伸,但问题是航空器上面不可能会有执法人员,“这也是假议题”。刘仕杰指出,按照“港区国安法”第30条,即便人不在香港境内,在境外也同样适用。所以航空器或船舶视为该国领土的延伸的这个论点,事实上并没有那么重要“就算人在台湾,一样也适用”。但是在港籍的航空公司,上面就是不可能会有执法人员。如果飞到北京或香港,那就没办法,但如果是去新加坡或是日本之类的,当地的执法人员不可能会配合这条法律。

  刘仕杰进一步指出,“港区国安法”本来就有执行上的问题。以大陆和香港的执法人员能否在台湾执法都是问题,基本上,通过“港区国安法”是给香港和大陆政府逮补这些抗争人士的确切法源。刘仕杰强调,“港区国安法”还是针对香港,不是针对台湾。只要台湾人不去香港、不去大陆,“港区国安法”根本管不到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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