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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清理播“独”煽暴出版物 扬清朗正气

  中评社香港7月6日电/文汇报今日社评说到,康文署近日将公共图书馆中涉嫌播“独”、抵触香港国安法的书籍下架,但昨日文汇报报发现,坊间仍有书店出售包含“港独”内容的书籍。本港有少数组织和个人,长期打着言论自由、学术研究的旗号,肆无忌惮撰写、出版鼓吹“港独”、煽动仇恨、抹黑国家的书籍、教材,颠倒是非、煽惑人心,误导市民尤其是部分年轻人对国家恐惧、敌视、仇恨,挑战“一国两制”和法治底线,是导致香港社会乱象丛生、青少年误入歧途的其中一个根源。鼓吹“港独”绝非言论自由,香港国安法实施,正是出版界拨乱反正、驱“独”辟邪的契机,当局和业界责无旁贷清理违法播“独”的出版物,还社会清朗正气。

  长期以来,有人利用香港包容开放、高度自由的社会环境,编撰出版宣扬“港独”、“自决”的书籍,陈云、黄之锋之流借出书散播“城邦论”,分享“抗争经验”,为实践“港独”提供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引,明显逾越“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底线。类似铜锣湾书店的所谓民间出版社,不断出版以“揭内幕、爆权斗”作招徕的书籍和杂志,对国家进行捕风捉影、哗众取宠的杜撰描写,令部分对内地不了解的市民、青年学生信以为真,加深对国家的恐惧、敌视,抗拒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更令人担忧的是,本港教材由民间负责出版,又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美化违法暴力、丑化内地的教材充斥校园,有教材把黄之锋列为“中华传统名人系列”,把鸦片战争起因归结为“英国为消灭鸦片才发动战争”;更有甚者,有教材竟然借“港独”分子冯敬恩之口,明目张胆宣扬“香港应该考虑城邦制或港独”。

  鼓吹、煽动“港独”的书籍、教材大行其道,扭曲国家民族观、价值观、法制观,令部分市民、学生思维紊乱,逐渐被“港独”思潮洗脑,中毒甚者就采取“违法达义”“以武抗暴”的手段以实现“崇高理想”,沦为被反中乱港势力利用的棋子而不自知。“占中”、旺暴、修例风波等反中乱港暴力运动愈演愈烈,“港独”、煽暴出版物推波助澜,正是罪魁祸首之一。

  “港独”、煽暴出版物长期存在,不合理不合法,只是因为过往有关法律和执行机制不健全所致, 专责部门执法不严,不敢理直气壮制止“港独”、煽暴的书籍、杂志和教材。基本法早已列明“港独”违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亦规定,发表自由的权利不是绝对,为保障国家安全,可立法限制有关自由,对危害国家安全、煽动仇恨敌视的言论,可依法禁止并治罪。“港独”和贩毒吸毒、纳粹主义、种族歧视、恐怖主义一样,都是不容讨论的社会禁忌,都不属于受法律保障的言论自由。

  香港国安法既充分保障港人享有包括出版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亦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划定红线。香港国安法第20条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的,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属犯罪;第21条规定,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本法第20条规定的犯罪的,即属犯罪。显而易见,香港国安法为清理、制止“港独”出版物提供了不可挑战的法理依据。

  香港是法治之区,言论自由不是“港独”、煽暴护身符,出版界不能成为法外之地。康文署是政府机构,公共图书馆由公帑营运、服务全港市民,本港公共图书馆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所订原则为指引,馆藏必须符合香港法律的规定。公共图书馆主动将包含“港独”内容书籍下架,是依法办事的必要之举,相关检视、清理工作更要彻底持久;坊间的出版社、书店等机构,也要依照国安法的规定,自律检视旗下的书籍、教材有否牵涉“港独”议题,须及时纠正错误,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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