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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菊:期许扮末代院长 “修宪”后光荣离开

陈菊在警方及绿委的护送下离开“立法院”。(中评社 郑羿菲摄)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护送陈菊离开“立法院”。(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7月14日电/“立法院”临时会原定今天上午审查“监察院长”被提名人陈菊,但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杯葛议事,至中午为止陈菊未能上台报告。不过,陈菊在送给“立法院”的口头说明书面资料中指出,过去争取自由民主时面对威权压迫,她不曾恐惧退缩,如今面对铺天盖地的抹黑与攻讦,她也不会退缩。她期许能扮演最后一任“监察院长”角色,完成最后任务就光荣离开。

  “立法院”临时会原定今天上午审查“监察院长”被提名人陈菊,依照人事同意权的全院委员会议事审查程序,陈菊得先进行口头说明,朝野“立委”再依序询问陈菊。
  
  但国民党团要阻挡陈菊进入“立法院”,在蓝绿混战中,陈菊上午7时16分顺利进入“立法院”议场。接着蓝委进入议场后就占领主席台并推倒发言台,不让陈菊上治报告。在上午11点半左右,陈菊即在民进党“立委”、警方的护送下离开“立法院”。

  陈菊在说明中除了先简介成长背景与投身街头运动经验,也叙述担任“劳委会主委”、高雄市长经过。

  陈菊表示,如果承蒙“立法院”通过提名,她将让“监察院”必须超然、公正、效率行使职权,确实监督政府、伸张公平正义。她已向民进党申请注销党籍,退出所有政党职务和活动,全心投入人权保障和促进工作,依法行使“监察院长”职权。

  她强调,近日部分人士将纠正案与弊案混为一谈,显示社会大众普遍不认识“监察院”职权,徒增纷扰争议,未来“监察院”一方面将加强社会沟通,让审议过程更公开透明,另一方面更要强化“监委”行使职权的独立性、非党派性和公正性。
  陈菊也说,“立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三读通过“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组织法,于“监察院”设置“国家人权委员会”,让台湾的“国家人权机构”终于获得法定正式的组织地位,这不但是台湾落实“人权立国”的里程碑,也是“监院”转型的起点。

  陈菊指出,“国家人权委员会”将整体性、系统性监督台湾的人权状况,目的非立即严惩被调查机构人员,而是要发掘制度与结构上的困难,提供立法、行政部门保障人权的谘询与建议。

  陈菊表示,废除考、监两院是社会长期普遍存在呼声,她也认同这项主张;最近朝野各政党已逐渐形成废考监的“宪改”共识,相信“立委”会在“宪改”工程启动后,实现对人民承诺。

  陈菊指出,她会在“修宪”程序完成前,遵循大法官解释,依“宪法”妥善行使“监察院长”职权,并期许能扮演最后一任“监察院长”角色,在“修宪”通过之际,确保监察权能够顺利换轨、“国家人权机构”能够延续,“只有一生为人权奋斗的民主老兵,完成最后的任务,光荣离开”。

  陈菊说,心中有天堂的人就不怕被钉在十字架上,但近年资讯战成为民主政治的崭新挑战,她个人首当其冲,成为资讯战的打击标靶;外界除了将“监察院”纠正案混淆为弊案,在网路上搜寻还会出现影射她与弊案的连结,令人震惊遗憾,但过去争取自由民主时面对威权压迫,她不曾恐惧退缩,如今面对铺天盖地的抹黑与攻讦,她也不会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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