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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参选人拒签确认书可DQ

大律师丁煌强调,香港国安法已在港公布实施,若反对派参选人执意拒绝签署,随时可能被DQ(取消选举资格)(图片来源:大公网资料图)

  中评社香港7月24日电/据大公网报道,多名参加新一届立法会选举的反对派参选人,拒绝签署选举确认书。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反对派集体拒签确认书,违反香港国安法规定,当局应拒绝违法参选人入闸。

  香港国安法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反对派参选人则鼓吹,签不签署确认书从来与确认参选资格无关,并扬言越多人拒签就越安全,认为不签确认书可以“彼此保护”。

  确认书已被赋予法律效力

  目前,已知拒签确认书的参选人包括:九龙东参选人谭得志、谭文豪;九龙西参选人张昆阳、何启明;新界东参选人杨岳桥、陈志全、何桂蓝;新界西参选人郭家麒;香港岛参选人郑达鸿。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大律师丁煌强调,香港国安法已在港公布实施,确认书已经被赋予了法律效力,若反对派参选人执意拒绝签署,随时可能被DQ(取消选举资格)。

  丁煌表示,选举期间参选人公然发表或做出违反国安法的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选举主任有权对参选人是否符合参选资格做出评定,若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应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立法会各区其他参选人还有:九龙东的邓家彪、黎荣浩、黄之锋;九龙西的梁美芬、郑泳舜、陈凯欣、岑子杰、毛孟静、李安求、潘焯鸿;新界东的陈克勤、葛佩帆、刘颖匡、林克霖、陈玉娥、黄兆健;新界西的陈恒镔、麦美娟、周浩鼎、郑颂泰;香港岛的张国钧、郭伟强、邓伟俊、庄芷茵、梁晃维、袁嘉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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