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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撑引新科技 盼法庭带头推动

黄巧欣律师表示,业界对法律科技的应用多关注于“点样可以更易管理律师楼”(图片来源:大公网)

  中评社香港8月21日电/据大公网报道,“法律呢行‘以人为本’,用脑比较多,唔需要用电脑计好多数……”有十多年参与营运律师行经验的黄巧欣律师表示,大部分业界人士对文字“见惯见熟”,使用电脑的机会比其他行业相对不高,未必人人认识资讯科技以至人工智能。但她认为,法律界对科技的应用有望提升,“如果人工智能会令资源运用得更加好,令律师行发展更好,我相信大家唔会觉得系坏事。”

  本港的律师楼若只有五名合伙人或以下,一般被视为中小型律师行,占全港律师行近九成,就法律科技应用上,中小型律师行普遍仍很落后。

  “有啲律师行仲系一、两部电脑就搞掂,甚至有部打字机,已经做到我要做嘅嘢。久而久之,大家就好习惯。”黄巧欣说直至近年,业内新晋律师都习惯上网做法律研究,业内的科技生态才渐见改变。

  从中小型律师行营运者的角度看,黄巧欣说,业界对法律科技的应用,现时大多属于“点样可以更易管理律师楼,加快同事提供服务速度、减省人手,以降低成本。”她举例提升电脑速度、设置伺服器令不同地区的办事处联系起来,甚至只是多添一部打印机等等。

  简化聆讯 省人手成本

  黄巧欣相信,业界对于认识科技新发展,并不会有大困难,“首先唔好惊”。而法院也要配合,业界才有空间和需求发展法律科技,“就算我哋行到几电子化,但法庭一定要交hard copy(纸本文件),其实都好难嘅。如果大家一齐拍住上,咁咪好啰!”

  科技虽然有助案件审讯更有效、快捷,但堆积案件牵涉不同类型民事刑事案件,即使遥距审讯,也未必能解决堆积问题。黄巧欣认为,一宗审讯除了开庭聆讯阶段,亦牵涉不同程序,若律师能透过电子平台等法律科技呈交文件,简化聆讯处理,亦有助减省部分法庭工作,“前前后后悭啲,对整段审讯都有帮助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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