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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产条例是否违宪 今天揭晓

党产会。(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8月28日电/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合议庭7位法官,因审理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间多起行政诉讼案,认为党产条例有违宪疑义,裁定停审并声请“释宪”,由于“释宪”案涉附随组织、不当党产认定,引各界关注。经“司法院”大法官召开辩论庭后,定28日下午4时于“宪法”法庭宣示解释文,不管结果合宪或违宪,未来停审案件都将重启审理。

  本案源于2016年党产会作成处分,认定国民党持有资产合约新台币156亿元的中投、欣裕台股权,是国民党及附随组织不当取得,命国民党30天内将两公司股权移转"国有",国民党、中投及欣裕台等不服处分,分别提起多件行政诉讼。

  综合媒体报道,当时承审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玉卿、钟启炜及李君豪7人,咸认党产会处分有违宪之虞,声请大法官解释,但“宪法”法庭辩论时,法官们担心解释案出炉、接续审理恐遭质疑“球员兼裁判”,都在辩论庭缺席。

  但7位法官提书面资料认为,党产会是由“行政院”设的专责机关,负责政党财产调查、处理,若因党产会解释适用党产条例实质影响政党发展与存立,这与“宪法”保留有关。

  声请法官也质疑,溯及既往的开口,是转型正义必经途径?“转型正义”直白点说就是新兴民主国家怎样和前政权算帐,民主体制下,禁止溯及既往是保障法秩序的安定性,但如果面对过去统治者违反实质法治国原则的事实,当前的法秩序可以进行适当法律评价吗?

  国民党及相关律师们主张,台湾已历经3次政党轮替,怎可打着转型正义大旗,侵害政党集会结社权;党产会可操控并消灭一个政党,党产条例就是针对国民党,应被大法官宣告违宪。

  公告前夕党产会不愿多谈,仅称公布后统一发新闻稿。惟党产会6月底在举办“宪法”法庭言词辩论”时曾表示,相信大法官本于“宪法”守护者”职责,让台湾社会早日完成不当党产清理,回复应有财产秩序,将政党、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该人民的还给人民、该“国家”的还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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